損壞電力設備,賠償近25萬元,判刑3年

電力發布 發佈 2021-08-03T06:24:47.510483+00:00

5月6日,湖南株洲供電公司輸電檢修公司收到衡東縣人民法院判決書,判處家住衡東縣潭江村的樊某某有期徒刑3年,並賠償株洲供電公司電力設備損失245142元。

5月6日,湖南株洲供電公司輸電檢修公司收到衡東縣人民法院判決書,判處家住衡東縣潭江村的樊某某有期徒刑3年,並賠償株洲供電公司電力設備損失245142元。

這事還得從8個月前說起……

2019年8月31日18時39分,株洲供電公司輸電檢修公司接到調度通知:220千伏古大線157~158號電桿有瞬間電力流失情況。線路運維三班班長賀振江和組員張桂華馬上到現場核實情況。

220千伏古大線全長77.188千米,是株洲市的重要輸電通道。此次電力損壞,對供電公司造成不小損失。

當天22時,賀振江、張桂華在蓬源鎮潭江村魚塘塘基處發現,附近的茅草有燒灼的痕跡,應該是線路被燒斷,掉落到茅草上導致的。現場還留有熔斷後殘留的護套線,大概手指粗大小。魚塘里漂浮著大量死魚。

當日白天晴空萬里,賀振江、張桂華排除天氣因素。結合當時的情形,他們懷疑人為破壞可能性極大,決定聯繫潭江村村支書和部分村民詢問情況。有村民說:「傍晚6點左右,我聽到魚塘附近有爆炸聲,上方還有火花閃爍。」還有村民補充道:「我昨晚看到樊某某背著竹竿和電線。」經過多方察訪後,賀振江、張桂華把焦點集中在樊某某身上。在村支書帶領下,他們來到樊某某家,發現他家中存放有竹竿及燒焦的電線。問樊某某原因,他也含糊不清。

賀振江、張桂華隨即決定報警。在多番詢問和其他村民的指證下,樊某某坦白了一切:「當時想偷點魚去賣,就用竹竿把長電線拋到高壓線上,沒想到高壓線突然爆炸,水庫的魚差不多都電死了。」得知要被刑事拘留和經濟賠償後,樊某某追悔莫及。(李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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