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中明確: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租賃合同,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通過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台,或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該規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因此,在我市租賃住房時,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必須及時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為簡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最大程度方便我市房東及租客,現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可在「穗好辦」全流程辦理!房東租客只需在手機下載「穗好辦」APP,再通過簡單操作就能一鍵申辦並在線受理,辦結備案證明還可在線下載電子證明進行列印。備案登記,就是這麼簡單!
【辦理對象】
1.雙方自行簽訂合同的,由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
2.住房租賃企業出租房屋的,由住房租賃企業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
3.經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促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由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
【操作方法】
1.在「穗好辦」APP「民生服務一站式辦理」,進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2.根據指引,開始辦理並填寫相關資料。
3.上傳資料並提交。
【需上傳的資料】
(一)產權證明材料;
(二)房屋租賃合同;
(三)租賃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明文件。
備註:提交的資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真實情況的,不予備案。備案成功後可登錄「陽光租房」在線列印備案證明,也可到所在地街道辦列印。
【下載電子證明】
提交申請後等待在線受理,受理成功的辦結備案證明可通過分享到微信下載進行列印:
1.「穗好辦」APP「個人」頁面,點擊進入「我的辦事」;
2.查看「房屋備案申請」,點擊「預覽文件」,右上角「...」分享到微信,在微信下載列印即可。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黃慶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黃慶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李琳、李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