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超50億,歐盟指荷蘭未對中國組件徵收雙反稅

全國能源信息平台 發佈 2021-08-03T07:30:30.607264+00:00

日前,荷蘭財政部透露,歐盟委員會認為荷蘭在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涉嫌逃避對中國、台灣和馬來西亞的雙反稅,要其繳納高達6.59億歐元的罰款。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日前,荷蘭財政部透露,歐盟委員會認為荷蘭在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涉嫌逃避對中國、台灣和馬來西亞的雙反稅,要其繳納高達6.59億歐元(約52.4億人民幣)的罰款。

其中,反傾銷稅是為抵制外國商品傾銷進口,保護國內生產而徵收的一種進口附加稅。反補貼稅,是了抵消國外競爭者得到獎勵和補助產生的影響而徵收的稅,兩者都是為了保護本國經濟健康發展而採取的限制性措施,也常被一些國家用來作為限制其他國家發展的手段。

此前,眼看其他國家光伏產業迅速發展,不僅掌握了核心材料的技術,同時也開始進軍歐洲市場,歐盟為了保護當地的光伏企業,就對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太陽能組件徵收雙反稅。

不過該措施已經在2018年後被取消,沒想到在時隔兩年後又被重新提起,還真是有點意外。更為關鍵的是,提起的原因居然歐盟自身的矛盾。

歐委會認為荷蘭未能正確理解該規則,在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期間沒有對進口光伏組件徵收高達8.24億歐元(約65.52億人民幣)的雙反稅,荷蘭方面則認為如果這些組件是從墨西哥、印度或越南組裝和裝運的,那麼這些產品就不應被視為從馬來西亞或台灣發貨。

目前雙方各執一詞,表示要尋求第三方歐盟法院進行調解和判斷,OFweek太陽能光伏網也會繼續跟蹤報導。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載自OFweek,所發內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全國能源信息平台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台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