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給「廣場舞」貼標籤

長江日報 發佈 2021-08-03T07:36:22.330245+00:00

一群五六十歲的女性走出家門,共同建構一個有著共同身份歸屬的圈子,熱情追求健康和美,跳舞之餘還能分享著共通的生活經歷,這就絕不低俗。

「廣場舞」不應被拋於社會文化的視野之外。姑且不論廣場舞是否養眼,是否高雅。一群五六十歲的女性走出家門,共同建構一個有著共同身份歸屬的圈子,熱情追求健康和美,跳舞之餘還能分享著共通的生活經歷,這就絕不低俗。但我要說的還不在於此。

空暇時,我愛去小區的中心花園散步。經年累月的觀察,發現小區有四類互無交集的舞群。第一類是五六十歲的大媽大嫂們,她們會伴著《桔子紅了》《神奇的九寨》《有一位姑娘叫卓瑪》翩翩起舞,雖不專業,但舞出了從容與優雅;第二類是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伴隨鬥牛士舞曲與其他勁爆音樂,迅疾狂舞,渾身充滿青春活力,舞得汗濕衣衫,舞得盡情盡性。近前走過,不由得感嘆:年輕真好!第三類是介於前兩者之間的四十歲左右的女性,她們既不會師從第一類的從容,也不會有第二類的激越,她們所選的舞曲是中性的,舞步也是中性的,從整個舞場的氛圍,用心體察,她們會有對第二類人群的留戀,對第一類人群的未知與茫然,恐懼也許談不上。第四類成分相對包容,似乎有各個年齡階段的人,他們主攻傳統的慢三、快四、交誼舞、拉丁舞。這四類圈子,偶有交集,但機率十分小。

圈子與圈子之間,最大的分野在於年齡。「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話應該是不帶褒貶的。細想也沒毛病,讓二十歲強融五六十歲女性的圈子,跳跳慢舞,她們會頓覺無味;同樣,偏讓五六十歲的女性跟年輕人勁爆狂舞,那會要了老命。更多的,也是因為怕丑心理,因為「什麼年齡做什麼事」 的年齡邊界感。

還有一個更加隱蔽的差別:前三類是清一色的女性,只在第四類圈子裡才會看到有男有女。大部分男人們去哪裡了?或者說,「大媽」們的曝光率如此之高,而「大爺」們卻為何如此沉默?男性的晚年娛樂,應是何種形象,腦海中似乎總能浮現特定形象,也許是數小時不動窩「砌長城」,也許是下下棋、遛遛鳥、打太極、釣釣魚。總體印象是靜態的、後退的、失聲的。若有男性追隨節奏與韻律,硬與女性、與不同年齡段人群跳廣場舞,似乎會打破沉默穩重形象,甚至顯得輕佻,被當成新奇之事。

記得在香港維多利亞港灣的遊船上,我被男女老少熱情邀請跳舞,我也邀請他們,歡快過後,各走各的路,下船之後都是陌路人,但我記住了那些令我身心愉悅、高度放鬆的夜晚。也曾參加過一次特別的婚禮,當音樂響起時,不同年齡、不同性別的賓客輕歌曼舞,長者彎腰與小朋友跳舞,我感到由衷快樂,這就足矣。而這種解放天性般的快樂,在平日裡卻並不多見。

我曾去第二類舞群中蹭過熱度,去第三類舞者群眾的後面比劃一些動作;興之所至時,也會到第四類舞群中跳一曲。作為男性,我並未覺得自己「誤闖」「亂入」,旁人也似乎無異樣眼光。觀念的枷鎖往往在人心裡。

從都市到鄉野,排遣孤獨、擴大交際半徑、追求身心健康,這是所有年齡和性別的需求,若把「廣場舞」這種文化,非要貼上「大媽」「中老年人」的標籤,造成了刻板印象,就難改變了。中國傳統禮儀中講究「長幼有序」「男女有別」不該用在這裡,既然是公共娛樂,就該倡導老少咸宜,男女無別。

雖說跳廣場舞的群體的確中老年女性偏多,但不能因為如此特點,就隨意標籤化這一群眾文化。在這個時代,男人也可以愛美,也可以如活潑少年,年長之人也可以追求無齡感。追逐快樂,年齡可以忽略不計,是男是女可以淡然於心。但我們往往聽不到這樣的呼聲,即使有,也不敢大聲說出來。因為標籤仿佛枷鎖,圈定的範圍就是被認可的,之外的就是不和諧的。

給某種文化或行為貼標籤,其實是思維惰性的體現,以為可以把認知事物的過程縮減,但也會帶來隱形弊端。「大媽」群體的確穩固了,但新的想融入的群體也失聲了。群眾文化本就是群眾在生活生產中情動於中、形之於外的精神物化所得,也更應該為所有人所享有,它的產生、發布、傳遞,應是所有人皆能平等創造和參與,應避免被特定流程掌控、傳播,避免最終被固定在秩序和圈子中,避免那種外面人擠不進來,也不好意思再進來的尷尬。

當新的群眾文化出現時,要警惕標籤對文化的制約,眾人也當避免隨意濫用,避免淪為標籤化的推手。

·吾觀世事· 文/李御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高級記者,出版多部散文、短篇小說、傳記文學作品集。

【編輯: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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