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中文版分成兩段,標題是:勸民務要認識耶和華、以色列無悔改誠意。我們照樣先介紹內容再來分析。
來吧,讓我們歸向耶和華,因為他撕裂我們,他也能醫治我們,他打傷我們,他也能為我們包紮。
過兩天他就會讓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就會讓我們站起(或興起),這樣我們就可以在他面前存活。
我們要知道,我們要竭力認識耶和華,
他一定會出現,就像早晨一定會到來,他會像甘霖和滋潤大地的春雨一樣臨到我們。
(第二段)
我能為你們做些什麼呢,以法蓮和猶大,
你們的良善(有的版本寫愛)就像早晨的霧和露水,它們一早就已散去,
因此我的審判像光一樣發出,我通過先知、用我口中說出的話殺戮他們。
我喜愛良善而非祭祀,喜愛人們認識神勝過喜愛他們給我獻燔祭,
可是他們卻像亞當違背約定一樣背離棄和背叛我。
基列是作孽人之城,到處被血污染,
就像強盜埋伏殺人,祭司們也結黨在一起,在示劍的路上行謀殺之事,是啊,他們都在作惡犯奸。
在以色列家我看見一件可憎之事:以法蓮在那裡犯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噢,猶大你也一樣(……,不過)在我使被擄之人歸回時,我也已為你們設定收穫的季節。
(最後一句有多個版本,下面再詳細說明)
本章完。
這一章特別短,給中文分段的人認為這一章還沒完、還有內容在下一章里,他寫的第二段的標題「以色列無悔改誠意」,本章就看不到關於無悔改誠意的內容,要在下一章才看得到,可見分章的人和分段的人對本章內容的理解有些差異。
第1-3句顯示以色列人已被撕裂、已被打傷,希望得到醫治和包紮、希望能夠得到拯救,也就是希望能夠得到存活、希望得到甘霖和春雨的滋潤。很明顯,當時以色列已經滅亡,他們已經被擄,所以他們才希望這些。這三句跟上一章最後一句意思是連貫的,那一句說你們悔罪認錯耶和華就會回來,這三句則用以色列人的口吻說:我們快點歸向耶和華吧。
第2句說,歸向耶和華,過兩天就會讓他們甦醒,第三天就能讓他們興起。這裡的過兩天和第三天顯然不是說真實的時間,只是使被擄之人感覺他們很快就能得救。從這些我們也可以看出這些話並不是什麼神的默示,要是神說話,就應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過兩天就是過兩天,第三天就是第三天,不久就說不久,很快就說很快,而不應該玩這種文字遊戲來誘惑人去相信他。
前3句明明說他們已經被撕裂、被打傷,第4-10句又回頭指責以色列和猶大犯錯,就是回到他們「受懲罰」之前。
第4句說他們的良善(有的版本寫愛)就像早晨的霧和露水一早就已散去,意思是說他們現在已經沒有良善。這句話跟4:1-2一樣,說他們好的一點都沒有,剩下的全是壞的和惡的。我們以前多次說過,聖經愛編造和誇張,他們這麼寫只是為了引出後面的所謂的懲罰,和證明懲罰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並不是說當時以色列和猶大社會真的就像作者寫的那樣、全部都已壞透。
第5句說神的審判像光一樣發出,他通過說話、通過先知之口來殺戮、砍伐他們。這句話本身就有矛盾,審判如果像光一樣發出,那速度可是很快的,但是他又說是通過說話發出,並且他的話還要借先知的口說出,那速度又是非常慢的,這一會快、一會慢的,他這句話難道要用相對論來解釋嗎。
如果說真的有神的懲罰,他不需要預言,也不需要借先知的口來說出,何況先知書里所謂的先知都是虛構出來的。我們從何西阿書1-3章可以看出,作者告訴人們神辦事的思路是這樣的:他要做什麼事,都要找個先知先把這事演示一遍,作為預兆,好像沒有這樣的預兆,神說的話就不靈似的。同樣,他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神要懲罰誰,他要把話傳給先知,先知把這話說出,然後懲罰才會生效。這是什麼狗屁道理嘛,人怎麼可以相信這種無稽之談呢,如果真的有永生永有的創世之神,他怎麼可能對先知有這麼大的依賴呢。而且據先知書介紹,真先知那麼少,假先知那麼多,神靠先知怎麼能靠得住呢。
對先知這麼依賴的神,根本就是人編造出來的。先知書作者們虛構出歷史上的先知,然後又給他們的民族之神編預言,把歷史上發生的好事、壞事、特別是災禍都編成神的所為,並且說神把這些事都告訴先知,讓先知告訴百姓。其實我們將歷史書和先知書結合就可以看出,所有先知書中的先知都是虛構的,歷史書中的先知也是虛構的。
第6 句說神喜愛良善而非祭祀、喜愛人們認識神勝過燔祭。這種話在詩篇里是經常見到的,我們以前解釋過,是因為以色列人被擄之後,大部分人獻不起祭物,所以在律法書里很重視的獻祭、在列王時期經常吹牛獻幾千幾萬隻祭物,到猶大滅亡後就不再宣傳,他們反倒宣傳祭物不重要,甚至說神不喜歡祭物和禮物。
聖經里的這些描述變化,其實正反應出當時以色列窮人的心理。他們喜歡說列王時期獻多少祭物,是因為窮人也喜歡說自己祖上曾闊過;他們後來說神不喜歡祭物,是因為當時他們獻不起祭物;他們把財主都說成是惡人,把困苦窮乏人都說成是義人,是因為他們就是困苦窮乏人。他們說財主入天國很難,並不是說他們就不希望成為財主、富人,就像以西結書後面有很多內容講獻祭一樣,他們也是希望自己以後能夠富裕起來,希望自己每天都能向耶和華獻祭的,因為經常獻祭表示牛羊很多、很富裕。真正相比窮得獻不起祭和富得可以每天獻祭,他們真正內心想要的是後者。
以色列人都很喜歡約伯記,因為約伯的命運就是他們愛幻想的命運:曾經富有且有威望,後來因為被神測試而變成貧窮且有病,最後被神馴服且得到神的賞賜,比原先的時候財富和威望都加倍,並且還得到長壽。
第7-9句寫以色列人離棄和背叛神,並在基列和示劍兩個地方大幹殺人流血之事。第8句和合本寫「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熟悉聖經的人應該知道,基列是指約旦河東巴珊以南、摩押以北的一片地方,而不是一座城。聖經里經常提到的是基列地,而不是基列城。比如歷代志上2:22說,睚珥在基列地有二十三個城邑。聖經里還有提到基列的拉末,表示拉末也是基列地的一座城。所以這裡寫基列是一座作孽之人的城是一個描述錯誤,因為各英文版本都一樣寫,所以這應該是作者自己寫錯的,而不是別人翻譯錯誤。有經學家解釋說,這句話說的是基列里不知名的某一座城,這是他們想替作者掩飾錯誤,但是也找不到好的解釋方辦法。
基列不是一座城,但示劍卻是聖經里記載的一座名城。示劍在撒瑪利亞東南方向約十公里,它東邊距離約旦河中游約有二十公里,河的東岸大約就是基列的南部邊界。
第8句說祭司像強盜一樣結黨在示劍的路上埋伏殺人,這話應該是毫無根據的,歷史書和其它先知書都沒有這種說法,而且理論上也說不通,祭司在當時可以說是最高階層,他們根本不需要學強盜、有的是辦法過上好日子。經學家如果一定要說作者這是比喻祭司階層欺壓百姓,勉強是可以說得通,但是不管說不說得通,都不表示作者寫的是真事,我們從上一句作者寫基列是一座城就可以看出,他只是海闊天空隨意編寫而已,根本不是依照事實寫的。這個作者可能比較愛舉地名,他在這幾章斥責以色列時,每章都要寫幾個不同的地名:4:15寫吉甲和伯亞文,5:1寫米斯巴和他泊山,6:8-9則寫基列和示劍。他說的這些地方有這些問題應該只是他隨意寫的,既不是根據事實,甚至也不是根據傳說。
第10句跟5:3基本一樣,都是說以法蓮把整個以色列都帶壞了,我們前面說過,他這種說法是沒有根據的,很明顯也是他隨意寫的。在5:1說的兩個地名里,米斯巴在以法蓮山地上,勉強可以算在以法蓮的地盤,他泊就不是在以法蓮的地盤,而是在西布倫的地盤。這裡寫的基列是迦得的地盤,示劍是瑪拿西的地盤,這些地方就算真的有壞事,關以法蓮什麼事呢。
前面幾句都在說以色列,第11句突然提到猶大,並且語義有些不明。
第11句和合本是這樣寫的:猶大啊,我使被擄之民歸回的時候,必有為你所命定的收場。這句話什麼意思呢,經學家們也搞不大清楚。首先這個命定的收場是好是壞就有兩種觀點,他們說,這個收場如果是好的含義,那就是指好的結局,如果是壞的含義,就是壞的報應。因為上面是在批評以色列,所以他們認為可能是壞的報應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對本句話而言,難道等被擄的以色列人歸回之後再給猶大壞的報應嗎,這明顯又是說不過去的。相反,如果指好的結局,又好像跟上文聯繫不起來。
在英文版里,這句話有三個版本。大多數版本的意思是這樣:噢,猶大你也一樣,在我使被擄之人歸回時,我也已為你們設定收穫的季節。niv版本短一點:噢,猶大你也一樣,你的收場已設定。bbe版本完全與其它版本不同:猶大為自己立了可憎的偶像。
很明顯,因為原句子太不合理,niv和bbe都自己作了適當的調整。niv版本把「在我使被擄之人歸回時」刪除,再加上壞的報應,看起來是比原句要合理一些,但是仔細琢磨一下就會發現還是不大合適,因為上面的句子雖然在批評以色列,但是並沒有說以色列要遭到什麼的報應,為什麼下面一提到猶大就直接說報應,這上下文意思明顯有點不大連貫。這個問題對除bbe之外的其它版本來說也一樣存在,不管它們怎麼作合理化的解釋,都不能使這句話和上文連貫起來。bbe版本乾脆完全拋棄掉原文,自己另外寫了一個句子來指責猶大,這才使這句話在整段話中不顯得那麼突兀。bbe版本雖然把語義改通順了,不過顯然跟原文不一樣,不是我們想解讀的結果。
我們上面給這句話翻譯是:噢,猶大你也一樣(……,不過)在我使被擄之人歸回時,我也已為你們設定收穫的季節。括號內的意思是如果中間加一點指則猶大的句子,再加個轉折,那麼整段話就又連貫又通順。我們不知道這中間有沒有掉了句子,但是如果真的沒有掉,我覺得對這個作者的作品來說也是可以理解的。
讀者應該記得,我們曾經在前面說過,這個作者寫作的特點就是轉折比較大,經常都是從斥責直接轉到安慰、從懲罰直接轉到拯救,中間根本不會寫過程。比如第2章的第二段就是這樣突然轉折,第3章和第5章的最後一句也是突然轉折,所以第6章的最後一句突然來個不連貫、不通順的轉折也沒什麼特別奇怪的。前幾個轉折都是說好的結局,比如說神安慰、承認百姓、以色列人轉回去尋求神、神會回到原處讓他們找到,所以作者設想的這個轉折當然也好的結局,我們從這句話中說「我使被擄之人歸回」就應該知道一定是好的結局,而不是經學家們判斷的壞的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