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印記的前世今生

愛表族 發佈 2021-08-03T07:59:30.535737+00:00

日內瓦印記誕生於1886年,它最早原是地方保護主義的產物。1886年,共和國大議會和日內瓦州通過了一部法律,創建了Poincon de Genève,目的是保護日內瓦鐘錶的聲譽,使其免受在國外出售的假冒偽劣商品的影響。


日內瓦印記誕生於1886年,它最早原是地方保護主義的產物。1886年,共和國大議會和日內瓦州通過了一部法律,創建了Poincon de Genève,目的是保護日內瓦鐘錶的聲譽,使其免受在國外出售的假冒偽劣商品的影響。

法規要求:「根據手錶行業的最佳做法製造的手錶的機械機芯,其結構應符合手錶製造商對檢查員的指示。「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並且「這項工作至少要由居住在日內瓦州的工人來完成,涉及以下制表零件和工藝:擒縱裝置,直立裝置,珠寶,組裝裝置,調整裝置。」 同樣,該委員會通過了一項實施條例,規定了執行這些各種操作的技術要求。

左邊坐標認證數量,右邊坐標是占總產量比例


但超出我們後人想像的是,早期沒啥鐘錶製造商去認證:自1887年開放到1918年,平均每年只提交475隻機芯認證,基本都是獨立小製造商行為,大表廠基本不參與。這在日內瓦全部產出中所占的比例極低,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上世紀20年代起,隨著懷表時代過渡到手錶時代,日內瓦地區的手錶機芯生產開始崩潰,參與認證的製造商逐步減少,慢慢地,百達翡麗成了日內瓦印記的救世主:

PP在被檢查手錶總數中的份額從1924年之前的不到5%上升到1925年的30.8%,1930年的34.1%,1932年的48%,然後在1934年之後超過80%。甚至在1940年達到98.2%。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江詩丹頓, VC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1932年,1937年和1939年),它總共只提交了三隻手錶機芯去認證,這令行政委員會感到不滿。


二戰後至1990年期間,真正提交認證的品牌越來越少,PP繼續是該機構的主要合作夥伴(占1950年至1990年所有認證的67.3%),直到其成為江詩丹頓撤資後的唯一捐助方。1990年,百達翡麗(Patek Philippe)是唯一一家尋求與該機構合作的公司,獲得了98.6%的認證。

最初,在1950年到1970年之間,PP提交的機芯激增,幾乎把所有機芯都拿來做認證,日內瓦印記成為營銷賣點。在1960年代中期,這家日內瓦制表廠發起了一場廣告戰,聲稱將所有機芯提交認證,這是行業唯一的舉動,因此可以聲稱其名稱為世界上最出色的制表業。

在隨後的1972年至1986年這段時間裡,PP做認證數量急劇下降,然後停滯不前,這主要是PP開始在女表中規模嘗試石英機芯的結果。

80年代中期,江詩丹頓開始恢復認證,約占認證數量的三分之一。但80年代VC遇到了財務困難促使它短期內放棄了,並下令從日內瓦州外(特別是ETA)訂購機芯。


上世紀90年代,機械錶復興,也帶來了日內瓦印記的復興,認證總數在總體上呈上升趨勢。認證數量從1990年的7004上升到2001年的32997的絕對記錄。自2002年以後Timelab基金會不再發布數字。但據向媒體發表的聲明,認證數量持續增長,2009年為30,000隻,2011年為26,500隻。

隨之而來的就是參與者多起來了,不單單是PP一家的遊戲:老對手VC重新參與進來,江詩丹頓在1997年至2001年期間平均占比為6.5%,僅次於百達翡麗的87%。1996年,Roger Dubuis和Chopard也來了,每年提交數百枚機芯去認證。1983年以後,設計師GéraldGenta也出現了,儘管是斷斷續續的,但數量較小(1990年至2001年之間平均為49枚手錶)。

由於歷峰集團收購了羅傑杜彼,就給卡地亞帶來了機會,2008年時,卡地亞的一款9452MC 陀飛輪機芯成為日內瓦印記陣營里的新成員。

百達翡麗全球副總裁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當遠在我們技術之下的某品牌的某一款機芯也獲得了日內瓦印記時,百達翡麗也許會被誤認為和某品牌屬於同一水平,百達翡麗和日內瓦印記之間其實就出現了鴻溝,我們不想被當作參照物那樣利用。」


2009年,百達翡麗宣布棄用使用百年的日內瓦印記,改用自己的百達翡麗「雙P印記」。這個轉身,毀譽交加,讚美者看中的是整體標準擴展到整表,而且要求更高;批評者則著眼於這不是外部客觀認證,自己給自己認證,先天就有風險。

PP走後,2016年日內瓦印記的隊伍又擴大了,Louis Vuitton也加入其行列。

在過去的幾年中,Timelab基金會對日內瓦印記的要求進行了調整和更新,2011年進行了大修訂,2014年又進行了一次調整。這些增加使日內瓦印記更加符合時代要求,自2013年9月起,日內瓦印記的任何手錶都會收到唯一的密鑰,供購買者用來檢查認證的真實性。

現階段的日內瓦印記具體要求如下:

各類夾板

夾板指的是承載所有齒輪系統與機械裝置的支撐體。由於其體量重大,日內瓦印記特別監督其製造品質,以確保成品不帶有製造過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跡。此外,製造者必須根據特殊的要求標準來為這些部位進行精美修飾。

主夾板、附加裝置板和各夾板皆必須經過以下處理:
1. 對稜角進行倒角拋光。
2. 對側面進行拉絲打磨。
3. 對溝槽進行珍珠紋打磨或其它修飾,以消除製造過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跡。
4. 對板橋支座進行磨光。
5. 對孔洞和埋頭孔進行倒角拋光。
6. 對寶石的孔口倒圓角進行拋光打磨。
7. 橋板朝上表面必須以日內瓦波紋或其它飾紋修飾收尾,以消除製造過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跡。

調速機構
擺輪遊絲猶如腕錶的「心臟」,是走時精確度的保證機制。鑒於此重要性,日內瓦印記特別要求遊絲的固定方式必須相當雅致,不允許採用黏貼方式。

擒縱機構
擒縱機構位於齒輪系統與調速機構之間,是腕錶良好運作的關鍵機制。日內瓦印記特別監督其製造品質,以確保其組件的加工精修完美無缺,同時也確保在機芯的直徑範圍內,擒縱機構的厚度不超過一定數值。

總直徑超過18毫米的機芯 :
擒縱輪的厚度不得超過0.16毫米,其與擒縱叉的接觸面必須經過打磨拋光。
總直徑小於18毫米的機芯 :
擒縱輪的厚度不得超過0.13毫米,其與擒縱叉的接觸面必須經過打磨拋光。
擒縱叉的擺動幅度必須利用固定的夾板側壁加以限制,不得使用定位銷釘或短樁型的擋柱。

螺釘與快慢針
螺釘與快慢針這兩個組件與遊絲的運作緊密相關。螺釘用於固定遊絲,快慢針則通過對遊絲有效工作長度的影響而調整腕錶的走時速度。儘管固定遊絲的方法非常多樣,日內瓦印記卻僅接受其中最為雅致的方式,並且賦予嚴格的使用條件。

1. 遊絲可以採用滑動夾板和圓頸螺釘(形成活動外樁環)來固定。
2. 移動式螺釘座亦可被採用,但必須鎖定其位置。
3. 配有穩固裝置的整合式或分離式快慢針皆允許使用,超薄型機芯則例外不需配備穩固裝置。
4. 調速機構即使具有迴轉半徑不固定的擺輪亦可允許使用。

齒輪系統與紅寶石
齒輪是鐘錶機械的象徵性元素,日內瓦印記為其建立了極為嚴格的修飾標準,以確保消除製造過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跡。同時,為了使齒輪裝置呈現無懈可擊的美感,許多部位都必須經過獨特的加工精修以達到超卓的工藝品質。

精加工齒輪
1. 上下輪面都應經過倒角處理。
2. 厚度小於或等於0.15毫米的齒輪,可以允許僅有單面具有倒角處理。
3. 孔口倒圓角必須經過打磨拋光
4. 厚度小於0.15毫米的齒輪片,可以允許僅有單面具有孔口倒圓角處理。
5. 認證申請方可以自行決定輪片上孔口倒圓角的樣式(朝向和形狀),但必須確保其表面的光滑。
6. 齒輪的輪輻、輪轂和輪緣都應經過倒角處理。
7. 輪軸和樞軸的功能性部位以及其表面都必須進行轉輪拋光。其他部分也應進行拋光,以消除製造過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跡。
8. 小齒輪的表面必須加工精修以刪除製造過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跡,但不包括磨圓稜角和/或壓平毛邊。只要不違反上述規定,所有拋光、磨削或其他修飾收尾都是可以接受的。
9. 小齒輪的輪齒必須進行拋光,但不能對齒尖的功能性部位造成影響。

非精加工的齒輪傳動裝置
1. 必須修整收尾以消除機械製造過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跡。
2. 在使用材料允許的情況下,必須對齒輪的齒圈進行拋光處理。
3. 帶輪輻的齒輪片必須達到和加工精修齒輪之輪片一樣的品質。
4. 棘輪和冠輪必需進行適當修飾,以消除製造過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跡。
5. 棘輪和冠齒輪齒圈在厚度允許的情況下,必須經過倒角和拋光處理。

紅寶石
紅寶石能夠避免樞軸支撐點由於不斷摩擦而產生的磨損。日內瓦印記要求夾板上的寶石必需具有凸圓表面,同時其孔口倒圓角必需進行拋光。

所有機芯都應嵌入中央帶有孔槽(承油槽)的紅寶石,其孔槽必須在加工精修時進行拋光。位於夾板上的寶石應具有凸圓的表面和拋光的孔口倒圓角。對於主夾板中心輪的寶石則沒有特殊要求。
對於機芯的其他零件和附加裝置,所有高品質寶石或任何種類的軸承裝置皆可使用。


接合零件與輔料
此部分包括如螺釘和銷釘等多種零件。這些零件的各個部位必須經過加工精修,以確保成品不帶有製造過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跡。因此必須對所有零件轉角進行倒角拋光,對其側面進行拉絲打磨,並對其支撐面進行磨整拋光。對某些零件而言,存在著更為精細的修飾要求。

接合零件與輔料
接合零件與輔料必須經過倒角拋光的處理,並對其側面進行拉絲打磨,對其支撐面進行磨整拋光,而所有表面必須經過加工精修或紋飾,以確保成品不帶有製造過程所留下的任何粗糙痕跡。其功能性部位可以免除這些修飾。

螺絲頭必須經過拋光或圓紋打磨,其邊緣和槽口均經過倒角處理。
凸面螺絲頭必須經過拋光或圓紋打磨。
螺絲可上色,但要確保成品色調與批准樣件一致。
螺絲杆底必須經過拋光,不可留有切割凸痕或刺渣。
平面銷或凸面銷的邊緣必須經過拋光。
以機械化學方法進行去毛刺和拋光處理可被允許,但必須尊重零件既有的幾何形體和表面樣貌。
經摺疊鑄造而成的組件,必須以適當且符合批准樣件的加工精修來掩飾摺疊痕跡。
所有未在技術規範中列出的輔料都應符合在機芯樣件批準時所訂定的要求。

彈簧與定位杆
線型彈簧不允許使用。
彈簧和定位杆的整個外部輪廓都應進行倒角打磨,其功能性部位可以免除這些修飾。
對厚度等於或小於0.18毫米的金屬薄片,任何可能對其功能性剛度造成損傷的加工可作為例外情況處理。
所有彈簧和定位杆都必須帶有支撐底座。


新標準走時精準方面要求一般,這裡就不羅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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