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調解:不能讓「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商城政法 發佈 2021-08-03T08:04:27.724410+00:00

「你再不還錢我就起訴你,總是在推,想當初5.6萬元現金借給你,我連利息都沒要,你竟然...」「你也真是沒人情味,這麼多年的兄弟感情,為了要錢對我態度惡劣,現在還要起訴我,我丟不起這人...」借錢時和顏悅色還款時怒髮衝冠對於這種欠錢不還者,你是否有苦難言、無可奈何?

「你再不還錢我就起訴你,總是在推,想當初5.6萬元現金借給你,我連利息都沒要,你竟然...」



「你也真是沒人情味,這麼多年的兄弟感情,為了要錢對我態度惡劣,現在還要起訴我,我丟不起這人...」


借錢時和顏悅色

還款時怒髮衝冠



對於這種欠錢不還者,你是否有苦難言、無可奈何?除了起訴讓他當被告,如果可能,你還可以這種操作 ↓ ↓ ↓ ↓



近日,羅山縣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受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法院的訴調對接中心,調解員任太民負責調解,立案庭副庭長王雷全程指導。申請人孫某與被申請人王某正在激烈地爭吵,他們據理力爭,仿佛彼此不曾相識,更不再是昔日對酒當歌的好兄弟。


孫某與王某是多年好友,王某因生意周轉需要於2018年10月1日向孫某借款5.6萬元,並當場出具借條,借款到期後,王某僅向孫某還款2.8萬元,剩餘2.8萬元在孫某多次催要下均以各種理由推脫。


在訴前階段,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法院組織王某和孫某來到訴調對接中心進行調解,從他們爭執中調解員發現,王某多次埋怨對方不該將兄弟間糾紛鬧到法院,讓彼此覺得難堪。


王雷與任太民便從這個突破點入手,先勸導雙方當事人保持冷靜,從兄弟感情的維持進行切入,並對王某進行單獨談話,告知王某目前案件並未進入訴訟階段,只要雙方在訴前能達成調解,便不必進入訴訟程序,不僅不傷和氣,還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還告知王某,如果進入訴訟程序,欠錢不還不僅會承擔敗訴的風險,而且還將承擔訴訟費、支付欠款利息等不利後果。


經過近半個小時的釋法明理,被申請人王某選擇主動向孫某道歉,並承諾一周內償清剩餘欠款2.8萬元,孫某也欣然同意了該處理意見。調解員任太民按照雙方當事人自願協商的意見製作了調解書,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生效。



兩天後,王某與孫某再次來到羅山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在法官的見證下王某兌現了還款承諾,他說道:「今天我們倆再次來到法院,一方面讓法官見證我履行諾言,另一方面也是真心地感謝法院,通過訴前調解解決糾紛,不僅效率高,還避免傷和氣,我們兄弟之間重歸於好,這事就算過去了。」。


像王某與孫某這樣從「兩難」變「雙贏」的案例還有很多,隨著羅山縣人民法院推進多元化解、訴源治理工作的不斷深入,更多當事人願意選擇這種高速便捷的糾紛解決方式。僅在4月份,羅山縣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調解案件116件,調解成功38件,其中當場履行8件。

(來源:羅山法院)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