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農田不准種樹,用於育菜苗可以嗎?是否會被視為拋荒?

農通社 發佈 2021-08-03T08:29:01.328363+00:00

基本農田是耕地的精華,是耕地中質量好、品質優、產量高的那一部分,承載著糧食生產最為重要的任務,也承載著全國人民的口糧問題。

前一段耕地「六嚴禁」出台,受到農戶廣泛關注。有網友提出疑惑:「基本農田不種糧食用於育菜苗可以嗎?是否會被視為拋荒?」這個問題答案可以肯定的是,不算拋荒,反而大力扶持種植。

基本農田是耕地的精華,是耕地中質量好、品質優、產量高的那一部分,承載著糧食生產最為重要的任務,也承載著全國人民的口糧問題。國家提出要劃定永久基本農田15多億畝,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其目的就在於此。

耕地作為一種資源,有數量的概念,也有用途的要求。為加強耕地保護,我國先後頒布了《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多部法律法規,相繼出台了一系列嚴格耕地保護的政策措施。這些無不強調了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並且明確禁止耕地拋荒、耕地非農化等。

但基本農田,不是基本糧田,基本農田只能用來種糧,其實這是片面理解。基本農田,既然是農田,也就表示大部分農作物都可以種植。

基本農田種植範圍,根據國土資源部等七部委《關於進一步做好基本農田保護有關工作的意見》可以得知,將基本農田上的農業結構調整嚴格限定在種植業範圍內,主要包括糧、棉、油、麻、絲、茶、糖、菜、煙、果、藥、雜等作物生產。由此可見,基本農田不只局限於種小麥、水稻、玉米以及薯類等主糧,蔬菜、棉花、油料等經濟作物都是可以種植的。

那麼,基本農田哪些不能做呢,主要體現在「五不准」:

不准非農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法律規定的國家建設項目除外);

不准以退耕還林為名,將平原地區耕地條件良好的基本農田納入退耕範圍,以及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減少基本農田面積;

不准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

不准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養殖,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

不准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

而針對當前一些地方耕地「非農化」突出問題,國務院辦公廳今年9月印發《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明確提出「六個嚴禁」: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嚴禁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嚴禁違法違規批地用地。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農田除了不准植樹造林,連種植苗木、草皮等用於綠化裝飾的植物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也是被嚴格禁止的。同樣,基本農田也不准拋荒,對長期棄耕拋荒承包地的,村集體可以依法採取措施防止和糾正棄耕拋荒行為。

由於這些年種糧比較收益低,不少地方鼓勵進行種植結構調整,生產市場銷售好、效益高、滿足人們多元化餐桌需要的農產品,而種植蔬菜、育菜苗就是不少地方鼓勵扶持的「菜籃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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