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被曝與女家長婚外情,女方實名舉報稱被用ipad砸傷,涉事校長否認打人,已被紀委立案調查

華商連線 發佈 2021-08-05T15:46:53.049728+00:00

「他本身就是婚內勾引學生家長,中途對我很多次威脅,還欺人太甚打我,我感覺他人品有問題,當時他承諾說離婚跟我結婚,後來我發現這是騙局……」 日前,河南駐馬店鄭女士終於鼓起勇氣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將她和正陽縣某中學校長之間的過往和盤托出,「我舉報已經4個多月過去了,他現在校長還當得很

「他本身就是婚內勾引學生家長,中途對我很多次威脅,還欺人太甚打我,我感覺他人品有問題,當時他承諾說離婚跟我結婚,後來我發現這是騙局……」

日前,河南駐馬店鄭女士終於鼓起勇氣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將她和正陽縣某中學校長之間的過往和盤托出,「我舉報已經4個多月過去了,他現在校長還當得很穩,我作為一個受害者很委屈,所以我想尋找媒體曝光。」

>>>她迫於壓力

孩子要在學校上學,他不僅是班主任還是校長



此前,鄭女士的表姐接受華商報採訪表示,表妹鄭女士今年40歲,離婚後獨自帶孩子,大兒子曾在正陽縣某中學讀高中。

「他有家室,他是校長,去勾引學生家長。」鄭女士的表姐說,他不僅是孩子的班主任,還是校長,先是引誘,說孩子學習不好,後來就威脅,還毆打表妹。「她大兒子現在已經從學校畢業,他如果只是班主任,她完全可以給孩子另換一個班,但他是校長,孩子要在學校里上學,這咋弄啊……」

日前,鄭女士終於同意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承認曾和這位校長有過關係。鄭女士表示,此事在正陽當地鬧得沸沸揚揚,幾乎全縣都知曉,她已不再顧及面子。「他是2018年當校長,同時兼任我兒子班的班主任,我兒子當時上高二,當時孩子學習成績不是很好,我也是迫於壓力服從了他。」

鄭女士回憶,「我兒子當時是走讀生,他中午可以回家,他出校門給同學買煙、水果和啤酒,返校背書包被老師發現,當時校方說要開除我,兒子就給家長打電話,說他是幫同學買東西,我就跟學校說好話,畢竟他是校長嘛……」鄭女士說,她和陳校長從2018年認識這3年來的確發生過關係。

>>>婚外情關係

「疫情期間開車接表妹藏身車裡進學校帶家過夜」

鄭女士的表姐告訴華商報記者:「在今年疫情管控最嚴的時候,他開車接我表妹進到學校里,他讓表妹在車裡面躺著,然後帶到他的家裡住,疫情期間,他也是開車帶她去賓館開房……」

華商報記者向鄭女士本人求證,她承認疫情期間兩人有婚外情關係,曾藏身這位校長的車裡進出學校。

「他家就學校院內,當時進出校園管控很嚴密,只有他校長有權開車進出,他需要我去陪,2月9號中午他給我發簡訊,說來開車接我,給我說學校南大門有暗訪,他開車先到我家小區門口,最後坐他的車去了他家,學校大門當時管理很嚴,如果不是坐他的車,誰能進出學校?」

鄭女士說:「2月9號在他家裡發生關係,在他家裡還拍了照片,我當時就想,以後如果他妻子找我頭上,我就說是你男人找的我。」

鄭女士承認:「今年5月份,他提醒我別再用微信聊天,用他們學校給辦的短號聊天。」

>>>女家長爆料

和丈夫離婚後對方卻不願結婚3年感情被欺騙

鄭女士表示,除了在家裡之外,平常也有在賓館開房,「他拿身份證開房付費,他開車帶我去,都是先登記好,我再從車上下來去房間,他經常是住兩三天就走,疫情期間他比較空……」

鄭女士說,過情人節和女神節,他會給自己發紅包,她曾為他墮胎。「他這3年跟我在一起都是婚內,我認識他之前沒有離婚,因為他的介入,我和丈夫離婚,6月份他告訴說你把婚離掉,咱倆結婚,當時我還抱著美好的幻想準備跟他在一起,因為跟他好,我和前夫老是爭吵,前夫也知道這個事情,為了兒子上高中就沒有和我在一起生活,我們一直分居,但我離婚後,這位校長卻不跟我結婚,我覺著他就是欺騙我3年的感情……」

兩人關係交惡是在今年6月。「今年最後一次開房是6月份,6月3號他去辦了假離婚,說是要跟我結婚,我離婚後是單親媽媽,當時他說跟我登記結婚,但他突然又說不登記了,還清空我的手機銷毀證據,說以後出事我告不了,他就和我翻臉,我就徹底看清了他的嘴臉。」

鄭女士回憶,「今年端午節的晚上,他打電話約我出去玩,清空我手機,第二天又說給我買手機,讓我把舊手機給他,我不同意,他就到我家威脅我,恐嚇我,還搶我手機,我一氣之下就報了警。」

>>>想撇清關係

校園裡被對方妻子用ipad砸頭曾住院20多天

鄭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兩人關係不一般。其中有和酒店開房、房卡等相關信息,其外出培訓前主動要求見面,甚至出門遛狗也想會面等聯繫內容。

「我沒有想到跟他發生關係之後後果會這麼嚴重……」鄭女士說,直到自己被毆打,她才徹底醒悟。今年8月12號晚上9點多,鄭女士就在校園內被打傷。

「我們家離學校很近,我帶小女兒在操場玩,那是一個開放空間,當時學校沒開學,大門是敞開的,夏天大家都去操場玩,這是縣裡建的一個籃球場,結果正好碰上他和他妻子,我問他怎麼解決,我說你還讓你的親戚來找我,我怎麼讓你這麼憎恨啊,結果他們夫妻倆就一起打我,他用腳跺我十來腳,他妻子用ipad砸傷我的頭。當時我沒注意,他妻子就用手裡拿的ipad一下子砸到我的頭上去了,就把我打蒙了,我就報警了,等我反應過來,幾個老師在那兒拉扯我,當時我住院20多天。」

>>>立案沒結果

做傷情鑑定 對方找人來說情想拿20萬來擺平



鄭女士表示:「我報案後,當地派出所都有立案,只是做了筆錄,但是4個多月過去了,沒有處理結果。」

鄭女士的表姐介紹:「10月23號法醫做了傷情鑑定,是縣公安局的人陪著她一起去做的,我表妹被打傷住院,醫藥費他一分錢都沒出,中間他想拿20萬來擺平這個事,我表妹不同意,他找了好幾個人來說情。」

鄭女士說:「他本身就是婚內勾引學生家長,中途對我很多次威脅,到最後又欺人太甚,打我一頓,他曾經到我家裡來威脅我,想拿錢收買我,我就想給他曝光。」

>>>感覺很委屈

被打後實名舉報 不同意和解希望走法律程序

「就是有意破壞我的家庭,假裝跟我結婚,然後拿財物收買我,我不同意,就對我進行毆打。」回過頭去看這段關係,鄭女士說:「他承諾說離婚後跟我結婚,還說給我買車,後來我發現這是騙局,我就感覺他人品有問題,我就想跟他把這種關係撇清。」

「我向省市縣紀檢等多個部門反映他違紀的問題,也找過市縣教育局遞交了書面材料,包括被打傷的照片和開房的微信聊天記錄,縣教育局領導說知道這個事,但至今沒有給我答覆。紀檢部門處理了4個多月,還沒有對他進行處分,他現在校長還當得很穩,我作為一個受害者很委屈,所以我才向媒體求助。」

「他毆打我,我感覺他人品極差,才開始實名舉報他,關係鬧僵以後,他又查我手機,清空我的手機,恢復出廠設置,我現在收集的證據,都是當時微信里收藏的證據。」

鄭女士說:「我有開房的聊天記錄,有開房轉帳的記錄,也有一張當時拍攝的開房的照片,很多證據都讓他給我毀了。」

鄭女士的表姐告訴華商報記者,「現在很多人聯繫我和她,還給她發信息,要跟她見面,想和解,但我們都不同意和解,我們希望走法律程序。」她認為,對方在當地人際關係複雜,這件事壓著一直都沒有處理,「我們希望能還我表妹一個公平。」

12月28日,鄭女士告訴華商報記者,她從8月份就開始實名制舉報,「市縣紀檢沒有對他處理,打人案件到現在還沒處理,我要提供新的證據,把打人處理結果的閱卷一起上報到省紀檢部門處理!

>>>警方已受理

涉事校長否認毆打 學校無監控調查取證困難

12月29日,華商報記者多次聯繫這所中學的涉事校長,但他一直未接聽記者的電話,截至發稿前,他回復記者發去的採訪簡訊表示:「我在看病。」

29日,華商報記者聯繫正陽縣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我知道這個事,她來局裡比較多,這個事局長、政委、副局長全都接待過她,她要求對這個校長進行處理,當地派出所受理以後,他不承認打她,調查取證有點困難,她說他打了,但學校里沒有監控。」這位工作人員還證實,「當時派出所找他取證調查,這是治安案件,屬於派出所管轄範圍,她頭上的傷是由法醫給鑑定的,如果沒有打她的傷從哪來的,但派出所調查他不承認,也沒有其他目擊者能證實,學校里有老師和學生,但是沒有人出來作證。」

據這位工作人員介紹,鄭女士現在主要是想追究這位校長的責任。「據她說,她畢竟跟他好過一場,他不該打她,假如說不是他們造成的(傷),也不會給她做法醫鑑定,這是辦案單位委託對她受傷部位進行鑑定。」這位工作解釋,法醫鑑定只做傷情鑑定,不負責案件處理,不做是誰打的鑑定。

「上次局長接待以後,已經對這個事很重視了,有副局長說關鍵是給他做工作,但要處理得有證據,不能去推斷,得有調查材料和證據,現在這個事一直在做工作,想讓她息訴罷訪,想讓他給她賠點錢,但她提的要求有點高,當地派出所在做工作。」

這位工作人員介紹:「她要20萬,他這邊做工作後願意掏15萬,中間差5萬塊錢,還在做工作里,你說跺兩腳打兩下,她要這麼多錢,但是應該讓這個事平息下去。」

這位工作人員承認這個案子時間長了,目前只能再做雙方的工作。作為公安機關,只負責調查處理打架的事,婚外情是紀檢部門調查處理。「當然打架是因為這(婚外情)引起的,她也向縣紀委監委、縣教育局都反映了,他現在應該還是校長,沒有聽說對他有什麼(處理)。」

>>>教育局調查

市教育局轉縣教育局 已被縣紀委立案調查



12月29日,華商報記者聯繫駐馬店市教育局,信訪辦工作人員證實收到過鄭女士的反映材料,「9月或者10月份就轉給正陽縣教育局調查處理,我可以再打電話問一下。」

華商報記者隨後聯繫正陽縣教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鄭女士反映的涉事男子仍是該校校長。縣教育局信訪室工作人員告訴華商報記者,「我們接到反映後第一時間向領導匯報,她屬於一案多投,她向紀委部門也反映了,我們教育部門也有派駐的紀檢組,目前縣紀委已經立案調查,他們立案調查也就等於我們教育系統調查這個事。」

同日,華商報記者向駐馬店市紀委監委詢問調查進展,信訪室工作人員表示:「舉報線索都有保密紀律,不便對外透露。」

(註:文中鄭女士為化名)

華商報記者 李華 編輯 趙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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