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凱工作室發文抵制「私生」,以愛之名的法律界限在哪?

紅星新聞 發佈 2021-08-05T16:09:51.908026+00:00

我們更需要有正確價值觀的粉絲,有基本是非觀念的粉絲,而這些之中,尊重是應該首先植入每個人腦海中的詞彙。

我們更需要有正確價值觀的粉絲,有基本是非觀念的粉絲,而這些之中,尊重是應該首先植入每個人腦海中的詞彙。

5月10日晚,王俊凱工作室發微博抵制粉絲的跟車、追車、跟機,甚至在入住的酒店大堂和樓道聚集、在房間門口圍堵等行為。而在當晚,肖戰也發微博表示,希望粉絲過好自己的生活,盡好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遵守職業規範和行業底線,引發了公眾對於粉絲理性追星的再次關注。5月9日,王一博似乎被不理智追星粉絲所擾,怒發微博表示,有人半夜敲酒店門、在車上裝跟蹤器,到哪裡都有人無休止地跟。

在這些微博下面的評論中,亦有人出來斥責這類行為,並表示這些都是「私生」的行為,不是藝人的真粉。普遍認為,「私生」(又稱私生飯)是藝人明星的粉絲里行為極端、作風瘋狂的一種人。他們為滿足自己的私慾喜歡跟蹤、偷窺、偷拍明星的日常以及未公開的行程和工作,騷擾自己喜歡的明星,影響他們(及其家人)的私生活。

可以說,這是一類介於喜歡和騷擾之間的粉絲,與假粉、黑粉不同的是,他們傾向會用自己的行動與喜歡的明星扯上關係。而這些行為通常極度瘋狂,甚至可能進入違法犯罪的邊緣。

比如「私生飯」的圍堵行為,就可能擾亂公共秩序。如@王俊凱KarryWang工作室所言,「私生飯」在王俊凱入住的酒店大堂和樓道聚集,甚至直接在王俊凱房間門口圍堵等行為,根據《刑法》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工作、生產、營業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最高可以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情節輕微不足以構成犯罪的,也可能受到行政處罰。因此,追星可以,但影響到社會公眾秩序可就得不償失了。

再看令明星藝人不堪其擾的各類信息被販賣問題,這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和藝人的隱私權。

在這些不理智的追星族中,有一部分人熱衷於付費購買藝人的行程記錄,從而可以跟自己的偶像同坐一個航班,甚至就坐在旁邊。還有些粉絲通過購買藝人的手機號身份證號,「幫」藝人值機,這都是極度超越規矩的行為。

對於販賣、提供這些藝人行程記錄的行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和侵犯藝人隱私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最高可能被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對購買這些信息的粉絲來說,雖然入罪門檻更高一些,但如果購買量特別大,且出於盈利目的使用也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事實上,無論是否為刑法可以追責的行為,這些行為都實實在在侵犯了藝人的隱私權。雖然說藝人作為公眾人物,對大眾的評價需要有一定的容忍義務,對自己的隱私亦有部分讓渡的經濟收益,但是航班信息、私人住所等都是憲法規定的每個公民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無論是藝人還是普通人,都是不可讓渡的權益。因此,粉絲如果用購買航班信息、窺探私人住所等行為進行追星,顯然是與法律背道而馳的。

在這些所謂「飯圈」的領域,還存在「代拍」等工種。這些人中,很多其實並不是粉絲,而是粉絲產業中誕生出來的一個門類,專門為粉絲服務的人。他們本身並不是某個藝人的粉絲,因此他們對於藝人的拍攝就會存在極度不尊重的情形,如懟臉拍或者拍攝不雅圖片,或許他們只認為這是一種工作,而無關於對藝人的喜歡,這些照片可能為自己創造經濟價值。

但很多時候,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我們更需要的是有正確價值觀的粉絲,有著基本是非觀念的粉絲,而這些之中,尊重是應該首先植入每個粉絲腦海中的詞彙。無論目的是什麼,在與人交往過程中,尊重都該是最好的座右銘。

長期以來,「私生飯」的過分行為可能也與相關法律的制約性弱有關。目前的網絡暴力、代拍行為、侵犯隱私等,往往需要較長時間的訴訟周期才能上升到法律訴訟的層面,而缺乏在短時間內行之有效的措施,這類言論和行為的也屢禁不止。

在看重流量藝人的環境下,藝人和粉絲之間形成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關係。一方面,藝人需要擴大自己的粉絲圈層和數量以讓更多的品牌方、主辦方、製片方等關注並邀請其出席活動或拍攝影視劇等,而另一方面,面對瘋狂且不理智的粉絲,藝人又常常束手無策,於是「藝人該不該管理粉絲、粉絲追星行為如何受到引導」已成為當前急需解決的「飯圈」問題。

正如王俊凱工作室所言,希望通過更好的作品回饋大家的支持,也希望喜歡他的朋友們能夠彼此尊重,互相理解,共同維護良好的秩序。

愛,有限度,才最好。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李振武(法律從業者)

編輯 趙瑜

紅星評論投稿郵箱:hxpl20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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