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郭敬明,然後是於正,這種人不斷上節目,等同於一而再再而三地挑釁整個行業。」汪海林頗為憤慨地告訴市界,「如果他們沒有去節目上發聲,聯名(抵制)這個事情可能也不會發生。」
12月21日,111位編劇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稱其為「文賊」。次日,又有45名編劇加入其中。汪海林是該事件的發起和參與者之一,他曾是《楚漢傳奇》與《鐵齒銅牙紀曉嵐》三、四部的編劇。
事實上,郭敬明、於正抄襲事件並非發生在近日。早在2006年,法院便判決郭敬明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了莊羽的《圈裡圈外》;2015年,法院判決於正的電視劇《宮鎖連城》,侵犯了瓊瑤的電視劇《梅花烙》的改編權和攝製權。
然而,判決之後,二人雖賠錢了,但拒絕道歉。
「當年也有139位編劇聯名支持瓊瑤,聲討於正。」汪海林說,與之前不同的是,「於正那時候被嚇得住院了。但現在,他腰杆硬了。」
在回應「為何不道歉」時,於正的回應是「每個人都有過去」。郭敬明則於12月21日在微博上宣傳了他的新電影《晴雅集》。
想當年,於正曾因自己的劇本署名權被剽竊而與師父反目成仇,如今卻享受著抄襲帶來的紅利,並且沾沾自喜。
屠龍者最終變成惡龍,為什麼會這樣?
01 郭敬明和於正的「靠山」
事實上,國內影視行業的抄襲、剽竊問題,已不是一天兩天。哪部作品火了,立馬就有人出來爭相模仿。劇作家向凱稱這一行為「如蟑螂般繁衍」。
在向凱看來,問題的核心在於模仿、抄襲、剽竊的門檻和成本都很低,無需付出什麼代價就唾手可得。且很多原創作者版權意識不強,但維權困難。
法律顧問王明告訴市界,抄襲一般屬於民事侵權,當危害程度較高時,可能構成犯罪。「是否侵權,不是看抄襲的比例,而是看相似性。」王明說,「比如主題思想、人物設計、故事情節等是否有相似。」
某種程度上,這也導致了維權不易。「因為比對是一個複雜的工程。從相關案例的判決書也能看出來,舉證要好幾百頁內容,要標明被告作品中哪個章節的哪個部分,跟原作哪個章節的哪個部分雷同。」
而這也給了抄襲者反駁的「勇氣」。比如於正被批判其《宮鎖連城》抄襲《梅花烙》時表示,是瓊瑤跟他都抄襲了《紅樓夢》。
除了「口水仗」,給於正和郭敬明勇氣的,還有平台跟資本的追捧。
在汪海林看來,郭敬明、於正已經因抄襲,被行業宣告「社會性死亡」,現在卻堂而皇之地上節目,大談成功學,成為標杆、榜樣,背後的靠山,就是平台和資本。
平台和資本為什麼追捧於正、郭敬明?
汪海林曾在微博上直言,「平台挺壞的」,會故意將有爭議的人找來做節目,就是為了博關注,賺流量。也就是說,平台選人的標準是,只要這個人身上有流量,平台並不介意其為人本身如何。郭敬明、於正身上爭議不斷,有看點,有賣點,於是節目組就請來了他們。
這二人也的確「不負眾望」。雖然他們上的節目不同,但都無一例外地「出圈」了。節目播出期間,「郭敬明被爾冬升懟哭」「於正說姜潮油膩」等類似熱搜就沒斷過。
如今,平台和資本的野心已經不止於此了,他們還把手伸向了內容生產模式。
「平台跟資本想要打造一種閉環。在這個閉環中,它們既是播出平台,又是製作平台。這樣能把溝通成本降到最低,自己決定生產什麼樣的內容,將標準控制在自己手裡。」汪海林解釋。
為了建立這個標準,平台跟資本煞費苦心。比如,資本雖然喜歡用流量演員,但是它們後來發現,演員身上還得有個必不可少的標籤,叫「演技」,只有一個演員身上同時具備流量跟演技兩個因素,他的商業價值才能最大化。
而對平台來說,「誰演得好,由我平台說了算」才是最佳結果。在汪海林看來,演技類節目,就是資本跟平台企圖用手段顛覆傳統專業院校體系的一個舞台。
「一般情況下,專業院校培養一個演員需要四年。但是一個節目,可以一次性推出8個、10個演員,效率特別高。」這些人能在短時間內為觀眾熟知,資本就能很快地建立一個針對粉絲收割的閉環,直接變現。
再說直白些,如今的影視產業鏈條已經變成了,內容方向是平台定的,演員是平台選出來的,影視劇是平台買來並且播放的,平台最終的目標,就是賺大錢。而郭敬明、於正二人,都能創造流量,在打造流量作品上「一騎絕塵」,能給資本跟平台帶來巨大利益,怎麼能不受追捧?
至於作品本身有什麼問題,是不是抄襲,平台和資本就不會那麼關心。所以,有流量加持的二人,可以頻繁地上綜藝節目,成為座上賓。
而在同行看來,這種人如果成為榜樣和標杆,是與價值觀的背道而馳,編劇不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02 「苦行僧」編劇
編劇譚昊曾告訴市界,在影視產業鏈條中,大部分編劇是處於底層的一撥人。他們雖然是文字的產出者,但是卻沒有話語權。劇本最終的走向,由導演和資方決定,編劇只是完成他們構思的一個「工具人」而已。
一部影視劇的編劇,可能會有很多個。如果導演或資方和原編劇溝通不暢,出現意見分歧,很有可能會換一個編劇。而下一個編劇在修改劇本的時候,不會跟上一個編劇商量。
在收入上,多數編劇拿的也是一次性收益,或按每集結算,或按整部劇結算,很少有編劇可以既拿創作收入,也拿分成收益。
一直以來,多數編劇如同「苦行僧」。
「編劇本身不應該擁有流量。過去即便是大火的影視劇,也沒有見過它背後的編劇大火。在這個業態當中,編劇不應該走到人前。」編劇魚鯉里對市界表示。
但於正和郭敬明卻不同,他們走到了人前,換言之就是走了流量的路子。
「本身不需要流量的行業,突然間進駐了流量,有了這樣兩個人,勢必會導致資源的傾斜,對傳統的編劇行業造成極大的衝擊。這也是兩方的矛盾所在。」魚鯉里說。
而這種衝擊,整體上來說,弊大於利。
在魚鯉里看來,編劇直接對標的是劇作能力,需要耐得住寂寞,坐得了冷板凳,體驗生活也好,採風也好,歸根結底還是要能靜下心來去創作。
但是一旦流量進駐,就會以「快」字為先。「哪怕這個劇本的路徑是別人創造的,但是沒有關係,我趕緊先弄出來就行。」
換句話說,抄襲這種不美麗的手法,也有可能因為資源的一面倒,導致不斷有人效仿。
於正在回應拒絕道歉一事時說:「每個人都有過去,我不對我的過去做任何解釋。我以後會用我的作品,和我的一切來證明我是個什麼樣的人。」
這話聽來細思極恐,卻是一種可悲的現實。儘管人們都嘲諷《小時代》,批評抄襲,但只要有資本願意為其買單,作品依舊能面世。
典型的例子就是瓊瑤當年訴於正侵權一案。瓊瑤後來回憶道,讓她感到特別震驚又傷心的一件事,便是湖南衛視對此事的態度。
她與湖南衛視合作了25年,但當她跟其高層控訴《宮鎖連城》抄襲《梅花烙》時,對方依舊選擇播出,並問她「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湖南衛視知道於正抄襲?」
當時正在跟對方說這件事的瓊瑤驚呆了:「我不是正在跟你說嗎?」
而就在此事發生不久前,這位高層還在瓊瑤家,握著她的手,要她相信湖南衛視對她的重視和友誼。
即便最終瓊瑤勝訴了,但是《宮鎖連城》卻早在湖南衛視和天津衛視播映完畢,網上跟海外也已經播出,平台跟資本該賺的錢一點沒落下。
03 抄襲何以「蔚然成風」
儘管上百位編劇聯名抵制,發出行業的悲歌,但平台和資本的「不為所動」,或許也意味著其結果註定無功而返。
此事也給整個編劇行業從業者敲響了警鐘。僅僅面對於正、郭敬明兩個人,上百位編劇的吶喊,似乎都「無濟於事」。這是為何?
根據2017年的數據,按照每個項目平均1.5個編劇計算,我國每年需要的編劇數量在6000人左右。換言之,市場上要有6萬的編劇儲備量才能滿足需求。但現狀卻是,合格的編劇人數少之又少。
不少編劇都是在校大學生,直接掛靠在老師的工作室,只拿錢,不署名。還有很多編劇,不想跟劇組「槓」,直接派自己的助理或者學生去跟組。
此外,有些編劇覺得自己只要負責產出就好,並不需要對市場負責。但事實上,編劇一方面要有寫作能力,但同時也不能過於自嗨,要有一定的預判能力。
「畢竟劇本寫作再順利,也要兩年之後才能面世,寫的時候這個題材火,過兩年未必還火。」魚鯉里說道。
種種不確定之下,逐利的平台跟資本,更注重「確定性盈利」,比起「賭」,不如將能看得到的流量成為衡量標準。而這種標準,有可能會隨著平台和資本的愈占上風,而愈演愈烈。畢竟平台掌管的是C端,擁有最終話語權。
這也是為何沒有道德底線的人,抄襲的原因。然而,正如編劇宋方金所說,「創作的好壞,是能力問題,但抄襲是絕對不能觸碰的紅線」。一旦抄襲「蔚然成風」,影響到的是整個行業的原創生態,所以才要堅決抵制「抄襲者」。
可悲的是,在注意力稀缺的時代,人們用大數據創造了熱搜,以防錯失重要消息,卻也為熱搜所裹挾,關注的焦點從「該看的」變成了「想看的」。
汪海林將此事定義為一種「悲壯的對抗」。他坦言,不知道能有多少人堅持下去,對結果也不想做預期跟預判,只是想留下一些痕跡,證明他們曾經抵抗過。
北京天馳君泰(天津)律師事務所王寓認為,法院可以認定抄襲、判決承擔責任,但這些都是事後的救濟。重要的事前自我保護,著作權人應當更為重視。
「網際網路的記憶特別短暫,頂多掛3天。」影視行業從業者王聞遠告訴市界,「說句不好聽的話,這次事件能發酵起來,關鍵不在於這些編劇從業者,而在於郭敬明跟於正,他們才是自帶流量的一方,也是這個事兒能炒起來的原因。」
事實正如王聞遠所言。這件事情從21日開始發酵,到23日下午,各大社交平台上已幾乎看不到什麼痕跡。
到24日,微博熱搜被「平安夜」「周迅離婚」等消息占據。前兩天還在罵郭敬明、於正的觀眾,已經將注意力轉移到新的「瓜」上了。
(文中王聞遠、王明均為化名)
(作者|華宇,編輯|廖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