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大支持特色農業保險力度的建議

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 發佈 2020-05-24T04:09:01+00:00

農業保險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強農惠農政策,旨在減輕農民災害損失,降低農業風險,增強農民災後自救能力,提高農民生產積極性,推動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來源:中安在線

農業保險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強農惠農政策,旨在減輕農民災害損失,降低農業風險,增強農民災後自救能力,提高農民生產積極性,推動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我縣按照皖政辦秘〔2017〕98號要求,開展了茶葉、生薑、茭白、獼猴桃、幼齡油茶、幼齡山核桃、生豬、牛、羊、高山有機稻、設施蔬菜、露地蔬菜、香菇等特色農業保險及黑毛豬、生薑產品價格(平滑)保險試點工作,切實發揮了農業保險的風險「保護傘」和「助推器」作用,有效加速了老區脫貧,助推了鄉村振興。但隨著山區產業振興的加速推進,特色農業品種的多元化發展及休閒農旅等新型業態的增加,特色農業保險險種的不足,全產業鏈覆蓋面不夠,已不能滿足風險保障需求的需要。

為進一步優化特色農業保險產品及保險的範圍,發揮特色農業保險在農業生產經營中的風險保障作用,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特建議如下:

一是擴大保險品種。加強農業保險產品開發創新,擴大保險範圍,豐富保險內容,建議在繼續實施茶葉等13個特色農業品種保險的基礎上,支持新增設施鐵皮石斛、靈芝、黃精、茯苓、天麻、土雞等保險險種,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產品全面啟動價格(平滑)保險,力爭農業主要特色產業品種「應保盡保」。

二是加大財政獎補力度。將金寨試點的特色農業保險納入省財政補貼範疇,按照不低於保費的60%給予補貼;對商業性補充保險,按照不低於保費的50%給予補貼。

三是建立大災風險分攤機制。建立特色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攤機制,年度特色農業保險綜合賠付率。建議在保費總收入150%以內的由保險機構承擔,綜合賠付率在保費總收入150%以上部分,保險機構承擔30%,省、縣級財政各承擔35%。

四是加強基層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基層保險網點建設,提高特色農業保險服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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