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朋友圈罰款10萬元?細數醫生發朋友圈必須避開的坑

健康界 發佈 2021-09-28T14:43:58+00:00

隨著自媒體時代到來,微信不僅成為親友或同事之間的重要溝通渠道,也成為醫生和患者溝通的重要路徑,更成為醫生展示醫療技能的重要媒介。

如何識別醫生朋友圈發布患者信息存在的風險?本文作者結合自身實務經驗,給出個人建議。

隨著自媒體時代到來,微信不僅成為親友或同事之間的重要溝通渠道,也成為醫生和患者溝通的重要路徑,更成為醫生展示醫療技能的重要媒介。

例如,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科室收治患者一覽表,沒有隱去患者姓名;急危重患者搶救成功,發布影像學圖片沒有隱去患者名字;或直接把未隱去患者姓名和疾病診斷的輔助檢查報告單直接發到朋友圈;也有將載有患者名字的兩張術前術後檢查報告對比圖直接發布,並未對患者的名字做模糊處理等,更為常見的是,在發布患者術前術後對比圖上沒有對患者姓名或面部特徵進行模糊化處理。


雖然傳遞了診療效果顯著,獲得患者滿意,宣傳自己醫術的重要信息,或許可以增加患者的信任度,某種程度上可以增加就診患者數量,但其存在的風險依然不可忽視。


那麼,作為醫生,如何識別朋友圈發布患者信息所存在的風險呢?


本文便是在此基礎上,就醫生朋友圈發布患者信息存在的風險進行提示,並給出個人建議。


一、相關風險


(一)患者個人信息泄露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患者在就診過程中產生的基本信息和診療記錄,均屬於患者個人信息,特別是後者,屬於患者的健康信息,理應受到法律保護。


根據《醫師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三)尊重、關心、愛護患者,依法保護患者隱私和個人信息。」


第五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一)泄露患者隱私或者個人信息」。


從前述規定可知,醫生在朋友圈發布涉及患者個人信息的,如未對患者個人信息進行匿名化處理,可能面臨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暫停執業或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同時,醫生還可能面臨民事賠償。


(二)存在暴露診療行為不合規的風險


如果在朋友圈發布的影像學檢查報告單上簽字人只有實習生,沒有上級醫生審核簽字,或者簽字的人沒有資質,更有甚者也可能存在是掛證醫生,冒用別人的簽名?怎麼辦呢?


如果發布的檢驗檢查報告上顯示時間存在矛盾或邏輯錯誤怎麼辦?或者檢驗報告單上顯示的簽章人早已離職,如何處理?如果手術後立即在朋友圈曬手術成功,術後當天患者病情加重或死亡怎麼辦?手術當時的成功並不代表術後就沒有風險。


因此,在朋友圈發布患者臨床檢查報告、影像報告、術前術後對比圖等存在被同行評議或暴露診療行為不合規的風險。


(三)醫療廣告風險


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六)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


第二十二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並處一至六個月暫停發布醫療廣告、直至取消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醫療廣告經營和發布資格的處罰。」


從上述規定可知,醫生在朋友圈發布患者的術前術後對比圖,或者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做推薦或證明的,特別是患者的術前術後照片,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如存在廣告費,則根據情節處以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無法計算或明顯偏低的,根據情節處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醫療機構將可能面臨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風險。


二、規範建議


1、增強患者個人信息保護意識。


為避免上述風險,我們認為應加強《醫師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學習和培訓,增強患者個人信息保護意識,識別患者個人信息保護邊界。就醫生朋友圈發布患者個人信息而言,所發圖片不應涉及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身份、住址和疾病等信息,避免患者可識別,可將檢查報告單或影像圖片中涉及的患者個人信息予以馬賽克處理;涉及患者面部照片的,應對眼部予以處理,並取得患者書面同意,避免侵犯患者的肖像權。在發布接受患者贈送錦旗照片時,仍然要對照片上患者面部和錦旗上患者名字予以模糊化處理。


2、加強發布內容的合法性審查。


醫生朋友圈發布涉及患者個人信息的圖片或文案時,應注意文案內容的合法性,避免混淆醫療廣告和健康知識宣傳。醫療機構也應加強對醫生醫療廣告合規培訓,識別朋友圈宣傳推廣文案內容涉及的民事、行政風險,做好應對措施。


來源|健康界UGC

作者|鄧明攀、劉春林

劉春林|四川閏則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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