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被調包,男子:收到不值錢的,值錢的沒了!郵政:賠你200

都市民生匯 發佈 2020-01-11T10:45:50+00:00

物流公司要確保貨物安全送到顧客手中,如果出現貨物受損、調包等問題要及時提供解決和賠償方式,不可以推卸責任,這樣才能讓顧客放心把物品交給你們運輸。

如今物流行業的快速發展,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在外工作、上學的人想念家鄉的食物時,通過寄快遞的方式就能及時品嘗到熟悉的味道。還有網購的廣泛普及也帶動了整個物流行業。

當然,這一切都是建立在物流公司誠信的基礎上。

物流公司要確保貨物安全送到顧客手中,如果出現貨物受損、調包等問題要及時提供解決和賠償方式,不可以推卸責任,這樣才能讓顧客放心把物品交給你們運輸。

五千元物品只能賠償200元

據媒體近日報導稱,家住呼和浩特市的薛先生,上個月收到妹妹從江蘇寄來的包裹,包裹的外包裝和重量跟寄出時完全一樣,但裡面的東西卻都變了,值錢的物品不見了,被換成別的,而不值錢的東西原封不動的收到了,讓薛先生和妹妹心生疑惑。

據了解,妹妹田女士在寄件時,專門在郵政快遞的站點購買一個大帆布包,把價值5000多元的品牌羽絨服和套裝,裝在裡面一個獨立的袋子裡,除此之外,還有一個裝著小孩毛衣毛褲的塑料袋,兩個袋子再由一個大的郵政編織袋裝起來寄出。

但是,薛先生收到包裹時,封口完好無損,而裡面值錢的帆布包卻被換成生活用品和女士衣服,於是田女士找到郵政公司討要說法。

田女士來到寄出的站點調取監控,公司表示郵寄包裹是符合正常程序的,並沒有任何異常情況發生,不過核實後發現,包裹的封口與寄出時明顯不同,薛先生收到的包裹標誌是屬於呼和浩特的,而妹妹寄出的是江蘇的,也就是說包裹到達呼和浩特後被人打開過。

此後,兄妹兩人多次聯繫郵政公司均未得到回覆,最終郵政公司表示由於田女士寄件時沒有對商品進行保價,按規定只能賠償運費的6倍,也就是200多元,田女士難以接受這個結果,並表示會繼續追責。

物流公司需對顧客負責

大家都知道,我們在網購或者郵寄包裹時,必定會經過物流運輸的環節,貨物在各地輾轉運輸,會經過很多中間環節最終到達目的地。

在這個案例中,郵政公司兩地均表示運輸過程並無異常情況,但是包裹被調包是事實,一定是在哪個環節被人故意打開並換取,而且前後的重量相同,很明顯就是蓄意調包,並不屬於丟失或者損毀,按理說郵政公司應該負起主要責任。

當然,田女士明知道包裹的價值比較高,在寄出時沒有對其進行保價,這個是比較吃虧的,一旦進行的保價,發生調包情況後,物流公司一定要按照規定依法給予賠償,不然是要負起法律責任的。

物流公司賠償制度需明確

調包事件發生後,網友們對此有著不同的看法。大部分網友表示快遞公司確實存在一些問題,調包後的重量都一樣,一看就是工作人員故意調換的,只賠償了200塊也太不合適了吧,希望有關部門可以明確物流公司的賠償制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筆者認為,這個事件雖然郵政物流占主要責任,但是妹妹田女士也有不妥之處,我們在郵寄貴重物品時,一定要做保價郵寄,否則一旦發生事情很難得到保障。當然,有關部門也該加強管理,儘量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在筆者看來,物流公司在運輸過程中,要保障顧客的物件安全地送到目的地,如果發生損壞、丟失等情況,要及時聯繫顧客,商量處理方案並給予相應的賠償,不能鑽規章制度的漏洞,把未保價等說法作為搪塞顧客的藉口。消費者有權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旦被侵害時,要積極提供證據維權,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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