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煙臺|醫療糾紛拒絕提供病歷!青韓醫療美容醫院被立案調查

大小新聞 發佈 2020-01-17T00:02:42+00:00

在1月14號《問政煙臺》欄目中曝光了市民小美在煙臺青韓醫療美容醫院做了隆鼻手術,遇到了醫療糾紛的問題。

在1月14號《問政煙臺》欄目中曝光了市民小美在煙臺青韓醫療美容醫院做了隆鼻手術,遇到了醫療糾紛的問題。節目播出後,市區兩級衛健部門立刻趕到了青韓醫療美容醫院,進行調查。

2019年8月,市民小美來到了位於萊山區漁人碼頭的青韓醫療美容醫院進行隆鼻手術。術後恢復期,小美兩次發現鼻部軟骨外露,於是找到了青韓醫院。當時為小美手術的主治醫師為小美進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的手術治療。三次治療之後,小美發現自己的鼻部歪斜,認為手術失敗,於是找到青韓醫療美容醫院理論。但青韓方面拒不承認為小美進行了後兩次的手術,稱只是清創換藥,並且認為手術沒有問題。如果小美不服,可以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然而在小美決定走維權之路向青韓索要後手術病歷時,青韓卻只提供第一次手術的病歷,拒絕提供後兩次治療的病歷,並且提供的第一次病歷小美認為也是與事實不符,是偽造的。

節目播出第二天,煙臺市衛健委和萊山區衛健局相關負責人,以及市區兩級衛生監督所負責人來到了青韓醫療美容醫院進行調查。市衛健委副主任張葵陽表示,「如果有違規執法,違規執業的情況,我們按照依法依規給予處理。小美在醫療過程當中,如果說有一些我們的技術不到位,存在一些技術方面的問題,有醫療事故或者有些什麼爭議的,我們也引導,希望我們醫院進行配合,走合法的途徑來進行妥善的解決。」

見面之後,雙方圍繞節目中反映的一些矛盾問題進行了當面對質。小美認為,第一次手術不成功,才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手術;而青韓認為,第一次手術成功,第二第三次對軟骨外露的治療屬於清創、換藥,不屬於手術。

小美認為有了二三次手術記錄,是證明第一次手術不成功的重要證據,而注射麻醉劑,是證明第二第三次手術證據之一。但青韓方面堅稱,第二、三次治療不是手術,沒打麻藥。而在我們最終從青韓拿到的小美換藥記錄來看,上面清楚地寫著:給予2%的利多卡因注射液,而利多卡因就是麻醉劑的一種。

在問政節目中,青韓醫院拒絕向小美提供第二次和第三次手術的病歷。而當衛健部門督導組來到青韓醫院調查時,院方負責人則做出了另一種表達。「如果是這個客人在我們這經過了治療,我們會有醫療程序,醫療文書,這些我們該有都會有,那該給客人也都會給客人。」

隨後,該負責人稱小美第二第三次來有醫療文書、有診療記錄,有台帳,但這些都不是病歷,如果小美想要病歷,則沒有 。按照青韓的說法,對小美第二次和第三次的治療沒有病歷,只有診療記錄。那麼青韓給小美即便是清創換藥,是否應該有病歷呢?所謂的診療記錄是不是病歷呢?

市衛健委副主任張葵陽指出,「整個診療過程都要在病歷裡面有記載,不管你是做了檢查,還是做了一個小手術,還是做了一個換藥,還是開具了一個處方,都要有所記載,如果說記載不完整,或者哪裡面有所隱匿,這都是屬於違規行為。」

衛健部門表示,所謂的診療記錄就是病歷的一部分。督查現場,衛健部門責令青韓醫院將相關病歷複印給小美,市區兩級衛生監督所的執法人員對青韓醫療美容醫院所有醫護人員的執業資質、醫院的診療是否超範圍、病案書寫是否規範等問題進行了檢查。從督察組9點多趕到青韓醫院一直到中午12點,青韓醫院才將一份「護理記錄」的複印件給了小美。

而在這份護理記錄上,調查人員發現,第一次手術和術後三天的拆線情況,都有當值護士填寫,並且都有小美的簽字確認。而第二第三次的護理記錄,卻疑似主治醫生填寫,並且沒有小美的簽字確認,小美表示後兩次的記錄情況與事實並不相符,這份記錄自己也並不知情。執法人員在經過幾個小時的調查之後,萊山區衛生監督所所長初春茂於當天下午公布了調查結果:「通過今天上午的檢查,發現該醫院在病案書寫方面是存在不規範的情況,不符合病案書寫基本規範,我們已經掌握了相關的證據,下一步決定立案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經調查,青韓醫院在小美的病歷上書寫不規範,內容缺失。執法人員表示,即使青韓醫院隱匿或者拒絕提供病歷,她的合法權益依然會得到法律保護。今天上午,在市區兩級衛生健康部門引導下,醫患雙方到煙臺市醫調委進行了人民調解,醫患雙方通過醫調委妥善解決了此次糾紛,此次糾紛處理完畢。

對於問政節目中反映的市衛健委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問題,市衛健委副主任張葵陽也在督導現場向當事人小美進行了道歉。

問政結束第二天下午,萊山區衛健局召開全區醫療系統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會議,以問政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2020年,萊山區衛健局將對群眾舉報投訴多、影響惡劣的醫療機構納入到重點監管對象,從嚴處理,頂格處罰。同時,推行監管單位二維碼信息公示制度,製作二維碼張貼於監管單位醒目位置,掃碼可查該機構所有處罰與經營資質,以便於群眾更好查詢該單位相關信息,安全消費。

責任編輯: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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