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資深遊戲策劃在網上爆料,引發全民熱議。
他稱自己經常在後半夜兩三點鐘下班,
五年來加班的總時長大約4000個小時,
基本都是項目組強制的加班。
更令人心寒的是,他只拿到了1天的加班工資!
那麼,這種事情會發生在紐西蘭嗎?
朋友圈裡最近流傳出一張截圖,可以側面反映出紐西蘭現在的工作環境。
這位朋友表示,紐西蘭是一個給加班費都沒人願意加班的國家。
通常情況下,大部分人每周的工作時間為40個小時,超過40個小時則視為加班。
加班費以每小時計算,多出來的時長要付至少1.5倍的時薪。
通常老闆也不會隨便讓員工加班,因為加班帶來的額外收入可能還無法覆蓋員工的工時成本。
不過,員工自主的加班行為不計算在內的,只有老闆要求員工加班的時候超時工作才能夠獲得額外的工資。
一些零售業者稱,他們經常下班後還要額外花費十幾分鐘清潔店面或者清點收入,這些加班時間雖然不長,但累積起來也不少。被剋扣了加班費,他們打算將老闆告上法庭。
這裡有一個切實的案例:紐西蘭零售商Smiths City多年來一直要求員工開早會卻不算加班,被僱傭法庭裁決補齊6年來的加班工資。
可見,紐西蘭在保證雇員合法權益的這方面,做的還是很不錯的!
而紐西蘭的一些公司,甚至還實行了「四天工作制」。
據統計,全國20家公司實行該政策,即員工每周工作4天(工時相較原來減少20%),但依舊享受5天的薪水。
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驗,效果驚人,「四天工作制」給公司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
公司的生產力明顯提高,雇員們更加投入到工作中,並且還能比之前多出一天的時間陪家人,或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對於「四天工作制」,紐西蘭勞資關係部長表示,雖然不會修改法律讓全國的公司都實施,但對該制度帶來的效果給予肯定,並表示現行的法律其實是支持這種「彈性工作制」的。
此外,紐西蘭每年還有10個公共假期、1個地區假期、20天帶薪年假等等,員工有5天甚至更長時間的病假、帶薪產假等等。
目前(2019年4月1日起),紐西蘭成年人最低工資標準調高至17.70紐西蘭元/小時。
政府希望在2021年4月之前將這個數字提高到每小時20紐西蘭元。
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任何不公平待遇,可先與老闆互相協商,嘗試解決問題,並可在協商中邀請支持人員或工會/協會代表參加。
如果仍有問題,雇員或僱主可以使用MBIE(商業、創新和就業部)的就業調解服務。還可把不能解決的問題提交給就業關係局或隨後提交給就業法院加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