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校園欺凌 共創健康校園 青島京華學校開展心理健康主題教育活動

fans news 發佈 2021-11-25T09:56:09+00:00

半島網11月25日訊11月11日下午,青島京華學校心理教師王蒙於針對校園欺凌問題開展了一次心理主題講座——拒絕校園欺凌,建設健康校園。此次講座旨在大力推進平安校園工作,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發生,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使學校教師和學生對校園暴力及其危害具有較為清晰的認識。

半島網11月25日訊11月11日下午,青島京華學校心理教師王蒙於針對校園欺凌問題開展了一次心理主題講座——拒絕校園欺凌,建設健康校園。此次講座旨在大力推進平安校園工作,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發生,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使學校教師和學生對校園暴力及其危害具有較為清晰的認識。

校園欺凌是指在校園內、外學生間一方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失等的事件。表現為打(打架,鬥毆)、嚇(恐嚇,威脅,逼迫受害者做不願意做的事情)、罵(辱罵,諷刺,貶低,中傷受害者)、傳(網上散播謠言,人身攻擊)、毀(損壞受害者書本衣服等個人財物)。

欺凌是一種有意圖的攻擊性行為,通常會發生在力量(生理力量、社交力量等)不對稱的學生間。例如欺凌者會利用自己身體更強壯、或是掌握對方的把柄、或是自己受歡迎的程度等,去控制或傷害對方。欺凌會重複發生,它不僅出現一次,有可能會再次出現。

王蒙老師通過幾則案例向學生介紹了《治安處罰法》、《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關於校園欺凌所需要負的相關民事責任,以及需要負刑事責任的行為類別。通過剪輯的影視劇中校園欺凌的片段引出如何正確應對校園欺凌以及如何走出校園欺凌。

對於欺凌者,王蒙老師建議嘗試寫信道歉(自己保留或發布),並思考自己當時發生了那些事情導致自己進行了欺凌行為。對於被欺凌者,要先承認自己曾經被欺凌,你對曾經被欺凌這件事無能為力,你無需為此負責,犯錯的是欺凌者而不是你。承認這一點,承認過去發生過的事,才能進一步去認清它帶給你哪些影響,去嘗試解決負面的影響。其次要重新意識到你的自我價值,在被欺凌的過程中,你可能會聽到很多對你能力和價值的貶損。要清楚這些都是他人為了惡意攻擊你說出的謊言——那些欺凌者他們並不了解真正的你。還可以向外界尋求支持,自己信任的、能給你帶來支持的家人或者朋友分享自己的遭遇。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接連印發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防治校園暴力的政策文件,各地政府也相繼出台治理校園欺凌的地方性法規。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首次對學生欺凌劃定法律界限。除此之外,從民法典到刑法,均已明確實施校園霸凌需承擔法律責任,最高或觸及刑責。

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不僅是中小學校的問題,更是與學生家庭、社區環境等因素有著複雜關聯的社會問題。只有共同行動起來,才能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霸凌事件的發生。

半島全媒體記者 於潤 那慧瑩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