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已有十餘省份延長生育假,廣東會否進行調整?

fans news 發佈 2021-11-29T02:42:14+00:00

至11月26日,全國已有十餘個省份修訂計生條例,明確延長生育假。延長生育假,增設育兒假,育兒假期間工資按出勤照發,各種福利讓生育期和哺乳期的夫妻獲益不少。

至11月26日,全國已有十餘個省份修訂計生條例,明確延長生育假。延長生育假,增設育兒假,育兒假期間工資按出勤照發,各種福利讓生育期和哺乳期的夫妻獲益不少。很多人也期待,廣東的生育假期能跟隨這些省份的「腳步」進行調整。近日,記者採訪了人口與社會發展方面的專家,他們針對生育假和育兒假髮表了相關見解。

延長生育假,增設育兒假

育兒假期間工資按出勤照發

目前,全國已有十餘個省份修訂計生條例,明確延長生育假,包括北京、上海、浙江、重慶、青海、河北、安徽等。

其中,北京增設育兒假,在子女滿三周歲前,每人每年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生育假由30天延長到60天;上海生育假由30天延長到60天,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湖北省婦女產假增加60天,共158天。浙江生育二孩、三孩延長產假90天,總計188天。值得注意的是,湖北省修改後的條例明確,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在目前公布育兒假的城市中,重慶提出的育兒假較長,經單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兒假至子女一周歲止,或者夫妻雙方可以在子女六周歲前每年各累計休五至十天的育兒假。

據記者了解,目前,廣東省職工生育休假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的女職工生育享有98天產假,難產或生育多胞胎的產假相應增加;二是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給予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80天獎勵假以及配偶15天陪產假,再加上根據工作年限享受的帶薪休假等。

更加審慎穩妥的政策安排

應該是盡力而為,量力而行

針對延長產假和增設育兒假,對於一些新手媽媽來說,恰如及時雨。剛剛休完產假返回公司上班的陳女士向記者表示,「育兒假對我有很大的吸引力,夫妻雙方必須都要休育兒假,如果育兒假連在周末,就是個長假,全家一起出去玩,交流感情。而且男性有了育兒假,除了能讓他多盡一點家庭照顧的責任之外,還對女性就業比較公平,否則企業就更不願意招聘女性職員了。」

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研究員董玉整指出,在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制定各項具體措施時,一定要注意政策與政策之間的相關性,注意各項政策與社會、與家庭、與個人之間的複雜聯繫,將系統性、協調性、有效性與可持續統一考慮,切不可只考慮某方面利益、眼前利益、個人利益。比如,在考慮增加、延長有關生育假期時,一定要同時考慮到政府、企業、家庭和個人的實際需要和承受能力,既要做到盡力而為,也要堅持量力而行。要循序漸進,堅持辯證思維,避免單打一、顧此失彼。

加大三歲以下嬰幼照護的政策扶持

著力建設生育成本共擔機制

「從現有各地已經公布的情況看,延長假期時間、增加假期類型都是普遍的做法。與此相關的還有發放生育補貼、增加0-3歲托育服務、設立母嬰室、教育減負、購房優惠等措施。國家提出,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現在的這些措施,正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應該在總體上給予積極的肯定。」董玉整說。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給新手媽媽延長產假和增設育兒假,但在孩子未上幼兒園之前,父母照顧嬰幼兒的負擔依舊很重。「要加大三歲以下嬰幼照護服務業的政策扶持與資金投入。」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改革開放與現代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李颺表示:「目前國家各級政府對兒童照顧責任的分擔有限。兒童早期照顧尤其是三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資源總量匱乏,結構單一,主要以家庭照護為主,社會化照護力量不足。家庭依然面臨著兒童照顧壓力大、照顧成本高的困境,特別是對育嬰女性的政策關注度不夠。」

對此,董玉整認為,助力三孩政策落地,在實施的配套措施中著力建設生育成本共擔機制十分關鍵。「作為公民,每個人都有合法的生育權利或不生育的自由;但同時,每個人都有推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責任。現實的生育成本也是種類繁多、數量較大,著力建設完善生育成本共擔機制,是大勢所趨,也是最有成效的決策。政府、社會和個人,一定要各盡所能,各負其責,共擔養育成本,共促生育活動,有效提升生育率和生育水平。」

來源:羊城晚報

圖源:人民視覺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林傳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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