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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多個區發布
房屋及土地徵收相關公告
武昌區
紅盛側路(徐家棚街——徐東大街)
道路工程項目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稿)
圖源: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
一、徵收範圍:
圖源: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
二、被徵收房屋基本情況:
徵收總建築面積約0.5萬平方米,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約42戶。
三、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安置。
(一)貨幣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房屋徵收部門按被徵收房屋價值向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貨幣補償費。
(二)房屋產權調換方式
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選擇選擇產權調換的,由房屋徵收部門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並與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差價。
(上下滑動查看詳情)
①產權調換房屋的基本情況
(1)「武船一分廠項目」還建房,位於和平大道與才茂街交匯處,交房標準為毛坯房,預計交房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
(2)徵收部門提供的其他產權調換房屋。
②調換方式
(1)徵收人、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按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增加12%對應的戶型點選產權調換房屋,「武船一分廠項目還建房按照19600元/平方米計算價值(以備案的樓層調節價為準),與被徵收房屋價值結算差價。
(2)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房型、層次、朝向按照先簽
協議先點選的原則進行點選。
(3)過渡方式:自行過渡。過渡期自簽訂補償協議、移交房屋權屬證書並騰退交房之日起至所選產權調換房屋交付之日止。
洪山區
軌道交通12號線項目洪山區段板橋停車場
(省農科院地塊)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公告)
圖源: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政府
一、徵收範圍:
洪山區段板橋停車場(省農科院地塊)項目涉及地塊
二、被徵收房屋基本情況:
徵收土地面積約362畝,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約82507平方米(含騎線房)。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共計約136戶,其中公建單位約2戶,個人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約134戶。
三、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安置。
(一)貨幣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房屋徵收部門按被徵收房屋價值向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貨幣補償費。
(二)房屋產權調換方式
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選擇選擇產權調換的,由房屋徵收部門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並與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差價。
(上下滑動查看詳情)
①產權調換房屋基本情況:
凱樂桂園二期。該房源位於洪山區卓刀泉路108號,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住宅用地。系毛坯現房。房屋均價每平方米24000元(按照一房一價)結算。交房標準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並經竣工驗收合格等。
南湖九璽。該房源位於雄楚大道與幸福路交匯處,系毛坯現房。房屋均價約為每平方米25500元(按一房一價結算)。土地性質為國有住宅用地。交房標準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並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毛坯房。本方案公布時提供戶型圖。
②選房原則:
本著先簽約、先受益的原則,按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簽約時間順序,確定選擇產權調換房屋的順序。
上述房源結構、戶型、朝向、設計方案等均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為準。房屋物業管理費由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自行負擔。
南市路(白沙四路-白沙二路)道路排水工程項目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公告)
圖源: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政府
一、徵收範圍:
南市路(白沙四路-白沙二路)道路排水工程項目涉及地塊
二、被徵收房屋基本情況:
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約6259平方米,被徵收人68戶。
三、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安置。
(一)貨幣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徵收部門按被徵收房屋補償價值向被徵收人支付貨幣補償費。
(二)房屋產權調換方式
被徵收人選擇選擇產權調換的,由房屋徵收部門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差價。
(上下滑動查看詳情)
①產權調換房屋基本情況:
南湖九璽。該房源位於雄楚大道與幸福路交匯處向南200米處,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住宅用地。系毛坯現房。房屋均價約為每平方米25500元(按一房一價結算)。交房標準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並經竣工驗收合格等。本方案公布時提供戶型圖。
②選房原則:
本著先簽約、先受益的原則,按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簽約時間順序,確定選擇產權調換房屋的順序。
上述房源結構、戶型、朝向、設計方案等均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為準。房屋物業管理費由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自行負擔。
江漢區
新華西路四期舊城改建項目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稿)
圖源: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政府
一、徵收範圍:
新華西路四期舊城改建項目位於江漢區唐家墩路西側,北臨發展大道,南臨馬場路,西至萬科圓方,東至唐家墩路。
圖源: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政府
二、被徵收房屋基本情況:
被徵收戶數394戶;被徵收房屋總建築面積約6.01萬平方米。最終數據以審計結果為準。
三、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安置。
(一)貨幣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徵收部門按照被徵收房屋價值向被徵收人支付貨幣補償費,另給予被徵收人裝飾裝修價值補償、附屬設施補償、搬遷及臨時安置補償、其他相應的補償、補助和獎勵。
貨幣補償總額=房屋價值補償費+貨幣補償按期簽約搬遷獎勵費+個人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助費+其他補償(補助)費
(二)房屋產權調換方式
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房屋徵收部門提供以下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另給予被徵收人裝飾裝修價值補償、附屬設施補償、搬遷及臨時安置補償、其他相應的補償、補助和獎勵。
礄口區
礄口區雲彩小區片B2地塊舊城改建項目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公告)
圖源:武漢市礄口區人民政府
一、徵收範圍:
圖源:武漢市礄口區人民政府
二、被徵收房屋基本情況:
被徵收戶數約133戶,被徵收房屋總建築面積約1.72萬平方米,最終數據以審計結果為準。
三、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安置。
(一)貨幣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徵收部門按照被徵收房屋價值向被徵收人支付貨幣補償費,另給予被徵收人裝飾裝修價值補償、附屬設施補償、搬遷及臨時安置補償、其他相應的補償、補助和獎勵。
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被徵收人,暫提供以下團購商品房供其自行選購:
漢江灣壹號二期:位於礄口區古田一路,預計交房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交房標準為毛坯,房屋單價區間約為14958元/平方米—15814元/平方米(備案價的九四折)。
選擇購買團購商品房的被徵收人,本著先簽約先受益的原則,按照簽約時間順序選房。
(二)房屋產權調換方式
住宅房屋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房屋徵收部門提供以下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另給予被徵收人裝飾裝修價值補償、附屬設施補償、搬遷及臨時安置補償、其他相應的補償、補助和獎勵。
(上下滑動查看詳情)
①住宅產權調換房源:
(1)就地產權調換住宅房源
就地產權調換住宅房屋(暫定名,最終以市有關部門核定的名稱為準),位於本項目地塊附近,預計交房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之前,房屋價格以房管部門備案價格為準,交房標準為毛坯。
(2)城投立城囍居
位於礄口區古田四路西側,長安路北側,預計交房時間為2022年9月30日之前,房屋價格為18500元/平方米(即備案價格),交房標準為毛坯。
選房原則
本著先簽約先受益的原則,按被徵收人簽約時間順序,以應調換面積為基數就近靠檔選擇產權調換住宅房屋。
調換方式
(1)應調換建築面積部分(即被徵收房屋產權登記建築面積、視為合法建築面積、歷史無證房打折後的建築面積與建築面積補助之和)不結算差價。
(2)由於房屋戶型設計不可分割的原因,被徵收人實際選擇的產權調換房屋建築面積超出應調換建築面積的,超出建築面積分段結算差價。超出在10平方米以內的,按被徵收房屋評估價格結算差價;超出在10平方米以上的,按產權調換房屋備案價格結算差價。
(3)由於房屋戶型設計不可分割的原因,被徵收人實際選擇的產權調換房屋建築面積不足應調換建築面積的,不足部分按照被徵收房屋評估價格結算差價。
②商業用房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
房屋徵收部門提供以下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另給予被徵收人裝飾裝修補償、附屬設施補償、搬遷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等。
城投立城囍居:位於礄口區古田四路西側,長安路北側,設計用途為商業,預計交房時間為2022年9月30日之前,交房標準為毛坯房,房源單價為18500元/平方米。
江夏區
江夏區紙坊黨校片區舊城改造項目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稿)
圖源: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
一、徵收範圍:
武漢市江夏區紙坊黨校片區位於江夏區紙坊街道文化大道以西,東臨文化大道,南臨北華街,西臨古驛道,北臨城北小區。
圖源: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
二、被徵收房屋基本情況:
武漢市江夏區紙坊黨校片區舊城改造項目總占地約90.89畝、房屋徵收總建築面積約5.9萬平方米,徵收總戶數約204戶。最終數據以審計結果為準。
三、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徵收部門按被徵收房屋價值向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貨幣補償費,另給予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裝飾裝修補償、附屬設施補償、搬遷及臨時安置補償、其它相應的補償、相應的補助和相應的獎勵。
(二)房屋產權調換方式
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房屋徵收部門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另給予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裝飾裝修補償、附屬設施補償、搬遷及臨時安置補償、相應的補助和相應的獎勵。
(上下滑動查看詳情)
①交房時限及選房辦法
1.產權調換房屋位於該項目徵收紅線範圍內,土地性質為國有住宅用地。
2.產權調換房屋詳見產權調換房屋公示資料,產權調換房屋的坐落、朝向、結構、戶型和面積等信息最終以有關部門審批為準。產權調換房屋的建設綜合成本價及市場價由本項目選定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評估時點為本項目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
3.後期如有其他房源,房屋徵收部門將及時提供與本項目對接,房源使用具體辦法屆時另行制定。
4.產權調換房屋交付時間:本項目正式啟動簽約之日起36個月內交房。
5.選房辦法:按照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的先後順序選擇產權調換房屋的樓、棟、號。
②住宅產權調換方式
應調換建築面積為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與建築面積補助(《方案》第三章第八條第三款)之和。
由於房屋戶型設計不可分的原因,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實際選擇的產權調換房屋建築面積不足應調換建築面積的,不足部分按被徵收房屋面積減去產權調換房屋面積(不含建築面積補助)後乘以被徵收房屋評估單價結算差價。
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實際選擇的產權調換房屋建築面積超出應調換建築面積的,按下列規定補足差價:
1.超過10㎡以內(含10㎡)的部分,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在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簽訂時按產權調換房屋建設綜合成本價補足差價;
2.超過10㎡以上的部分,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在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簽訂時按產權調換房屋的市場評估價補足差價;
3.如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無法在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簽訂時與房屋徵收部門據實結清差價款,則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選擇在產權調換房屋交房時以房屋備案價與房屋徵收部門據實結算。
4.產權調換房屋面積差的調整。產權調換房屋的實際面積以房屋產權證載明面積及房產部門測量面積為準。如果實際面積與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約定的面積有誤差,差額在3%以內,按產權調換房屋建設綜合成本價互找差價,超過3%以上的部分,按產權調換房屋市場評估價互找差價款。
③選房原則
本著先簽約搬遷先受益的原則,按被徵收人簽約並完成搬遷時間順序,以應調換面積為基數就近靠檔選擇產權調換住宅房源。產權調換房屋最大戶型面積不能滿足應調換面積的,被徵收人可以選擇多套產權調換房屋,但多套產權調換房屋總面積應接近應調換面積。
來源: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政府、武漢市礄口區人民政府、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政府、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本地寶、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綜合、武漢本地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