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辣湯肉夾饃鬧劇休矣!智慧財產權保護不能放任「聰明人」鑽空子

fans news 發佈 2021-11-27T16:57:12+00:00

近日,多家經營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的商戶,分別被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要求賠償,理由是他們的店名含有「逍遙鎮」「潼關」等字眼,侵害了商標權。

防走失,電梯直達

安全島報人劉亞東A

前有「逍遙鎮胡辣湯」,後有「潼關肉夾饃」,甚至「眼鏡」兩個字都變成了商標不能使用?真是讓人大跌眼鏡!

01 潼關肉夾饃鬧劇折射商標「擴權」問題

近日,多家經營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的商戶,分別被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要求賠償,理由是他們的店名含有「逍遙鎮」「潼關」等字眼,侵害了商標權。

針對此事,國家知識產權局26日給出回應。簡單來講,「逍遙鎮胡辣湯協會」可以依法收取他人使用商標的許可費,但不可以收取會費。「潼關肉夾饃協會」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們許可使用「潼關肉夾饃」的商標並收取所謂的「加盟費」。

人民日報評胡辣湯肉夾饃爭議

圖片來自《人民日報》官方微博

近年來,行業協會以規範產業發展之名進行商標維權的事件並不少見。即便兩個協會的相關工作人員都宣稱是為了規範大家的經營,共同發展品牌。但規範行業發展恐怕只是個幌子,謀取商業利益才是真正的動機。

在與「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潼關肉夾饃協會」有關的司法案件中,被告多涉及非本地的個體商戶,訴訟批量、密集進行並集中在今年。而這兩個協會分別在03年和15年就取得了商標所有權。

商標註冊這麼多年了,為啥中間一直不吭聲呢?

對此,逍遙鎮胡辣湯協會副會長表示,「我們在前期的發展當中主要是放任式的」。這是故意先以放任式的態度對待所謂的侵權行為,等到商標名氣漸大,再 「割韭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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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關肉夾饃協會把商標使用權唯一授權給了「西安萬盛」和「潼關縣盛潼」兩家餐飲公司進行運營。而「潼關肉夾饃協會」法定代表人王華鋒是這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

目前來看,上述授權行為有以協會名義申請集體商標,實際按照普通商標行使權利、開展連鎖加盟、擴大市場份額的嫌疑。

那麼,地方民政部門對於這一行為是否知情,法律、行政法規的監管又在何處?對於地理標誌集體商標的審批是否應當有更嚴格的要求?

02

智慧財產權保護不能放任「聰明人鑽空子」

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回應,被普遍認為將有望終結近期由「逍遙鎮胡辣湯」和「潼關肉夾饃」拉開帷幕的一系列商標維權事件。但不代表商標維權的鬧劇不會再次上演。

你看,沸沸揚揚的「逍遙鎮胡辣湯」和「潼關肉夾饃」還沒有徹底消停, 「庫爾勒香梨」也下場發威。單在河南洛陽,就有上百家水果商戶因為賣香梨用「庫爾勒」,被庫爾勒香梨協會起訴侵權。

而另一起讓人大跌眼鏡的案件是,近日昆明多家餐飲店因店名中含有「眼鏡」二字,被「眼鏡」商標權人包某某起訴了,索賠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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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國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不夠重視,乃至在國際競爭中都吃了很多虧。國家知識產權局呼籲了很多年,終於提升了全社會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

十三五時期,國內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從「十二五」末的6.3件增加到15.8件,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超過11.6%。

智慧財產權權利的獲取變得更加容易,公眾智慧財產權維權意識也愈發提高,充分說明了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有了長足的進步,但也導致了新的問題發生。

以商標為例,商標註冊中從來不乏惡意註冊的例子。今年8月1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就發布過關於依法駁回「楊倩」「陳夢」「全紅嬋」等109件商標註冊申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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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健兒姓名被人「蹭熱度」惡意搶註,地方名小吃突然不能用地名,甚至「眼鏡」二字也不能隨意使用了……這一出出的「大戲」,其實是一些「聰明人」鑽了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空子,為自己牟利。

在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同時,如何有效應對及遏制這些「聰明人鑽空子」的行為?這個問題也該提上日程了。

03

智慧財產權,要強保護也要防濫用

近年來,智慧財產權保護在得到加強的同時,智慧財產權濫用現象也逐漸浮出水面,媒體界、商業界、科技界多有案例。典型的有「黑洞」照片版權風波、微軟黑屏事件、韓國高通案……

自去年年底中央政治局專題學習智慧財產權之後,業內普遍認為中國進入智慧財產權強保護時代。

保護智慧財產權是莫大的好事,是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維護內外資企業合法權益的需要,尤其當前我國發展仍然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智慧財產權對於提升我國國家核心競爭力,促進科學發展和技術創新來說,是不可或缺的戰略資源。

然而,像潼關肉夾饃協會打著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幌子向中小商家收保護費這樣的鬧劇出現之後,我們更要認真思考,如何避免智慧財產權濫用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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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濫用,會導致各種阻礙技術信息文化理念的利用和傳播的弊端不斷凸顯,容易導致不正當競爭造成壟斷,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市場信用,阻礙創新和社會進步,違背智慧財產權立法的初衷。

首先,要加強智慧財產權源頭保護。面對智慧財產權權利的取得變得容易,提高智慧財產權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迫在眉睫。智慧財產權註冊機構應有一套科學、明確且可操作性強的審查機制,來將惡意搶註地名商標擋在「合法」的門外,對於智慧財產權專利的頒發也要提高含金量,強化智慧財產權註冊質量監管。

其次,要完善智慧財產權法律政策體系。我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還處於發展階段,很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還不盡完善,導致有空子可鑽。法律是由語言構成的,而語言本身的局限性會帶來言不盡意的風險,導致該規定的沒有規定,不該規定的反而進行了規定,這也是產生智慧財產權濫用現象的制度背景。就這兩起商標糾紛而言,我國在商標法尤其是集體商標的管理上,尤其是監管和區分註冊商標相似度上,還應該有更加明確的規範和標準。

第三,要釐清智慧財產權的邊界。行業協會註冊商標的初衷是為了更好地推廣品牌知名度,而無論是依靠商標專用權收取會費,還是要求商戶繳納高額加盟費,或是將集體商標授權私企運營,都存在擅自「擴權」、擴大商標權邊界的問題,超出了合理維權的範圍,形成過度甚至惡意維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法治體系需要智慧財產權的正當行使和禁止濫用共同構建,既要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又要防止智慧財產權濫用,處理好權利人、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關係。

隨著新技術新業態的不斷發展變化,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面臨的環境更為複雜,智慧財產權侵權違法行為呈現新型化、複雜化、高技術化等特徵,需要立法的完善、制度運用的成效和執法的到位共同發力,協同探索,構建新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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