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狗狗很文藝,只為主人解憂愁

fans news 發佈 2021-11-28T01:36:00+00:00

近來,安陽狗咬人事件,十分惹人注目,最後狗主人受到了撤職處分,並調離執法崗位。到底是狗狗給他惹得禍呢,還是他自己招的災呢?其實一個惡犬的背後可能就站著一個惡人,相反一個善犬的背後也許就站著一個善人。善犬不但不給主人惹禍,反而會給主人分憂。

近來,安陽狗咬人事件,十分惹人注目,最後狗主人受到了撤職處分,並調離執法崗位。到底是狗狗給他惹得禍呢,還是他自己招的災呢?其實一個惡犬的背後可能就站著一個惡人,相反一個善犬的背後也許就站著一個善人。

善犬不但不給主人惹禍,反而會給主人分憂。

在大宋朝,記載狗狗的故事和詩歌很多,從中可以看出,詩情畫意的大宋朝,狗狗們也沾染上了不少很文藝的元素,善良的主人養育出來的大都是萌狗寶,挺招人喜愛的。

狗狗是通人性、忠誠的動物,自古即是如此。在宋代此類狗狗數不勝數的,其中南宋文學家、官員洪邁的筆下就記載了許多。

據其《夷堅支景》載,秀州(今浙江嘉興)陸思俊家養了一隻狗狗,陸氏夫婦相繼去世後,家裡無人居住。但這隻狗狗「猶日臥戶下傫傫然。間往來他處,已復歸。常作聲烏烏,若有所尋索而淒咽者。」鄰居餵它食物也不吃,長此下去,這狗狗「肉消骨立,長號數聲而斃」,義犬啊!

在《夷堅志補》中,洪邁還記載了一個狗狗救主人女兒的故事:南宋紹興十九年(1149年),湖州(今浙江湖州)烏程鎮顏氏養一狗狗,「警且馴」。一次,顏氏夫婦外出做工,留小女一人看家。夫婦正在做工時,「忽見犬至前,鳴吠異於他日,行且顧,若將有所導者,顏怪之。又其首脊皆苔萍纏繞」。二人大感疑惑,就跟隨隨狗狗回家,發現女兒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將女兒救醒後才得知她不慎掉進池塘里,「頗記初墮時,犬從岸跳躑,既淪溺就死,不能復知其何以得免也!」父母再看女兒的腳脖子時,發現有狗狗的牙齒印,但是沒有傷痕,顯然,是狗狗救了女兒。

此類狗狗不僅出在平民百姓家,即使在皇家也有發生。據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載:宋太宗曾養過一隻被稱為桃花犬的狗狗,是淳化中合州(今重慶)進貢的一隻寵物犬。這狗狗是一隻可愛溫順的靈犬,深得宋太宗喜愛,常伴他左右,「甚小而性急,常馴擾於御榻之側」。每次上朝,這狗狗「必掉尾先吠,人乃肅然」。宋太宗死後,這狗狗悲痛吠叫,長此以往,「骨見毛寒」,憔悴而死。大臣李至深受感動,請求錢侍郎將這狗狗的忠義行為寫入實錄,並作《桃花犬歌呈修史錢侍郎》一詩歌它,該詩被載入了南宋理學家、文學家呂祖謙輯《皇朝文鑒》,其中寫到:

宮中有犬桃花名, 絳繒圍頸懸金鈴。

先皇為愛馴且異, 指顧之閒知上意。

珠簾未卷扇未開, 桃花揺尾長生至。

夜靜不離香砌眠, 朝飢秪傍御床餵。

彩雲路熟不勞牽, 瑤草風微有時吠。

無何軒後鑄鼎成, 忽遺弓劍棄寰瀛。

迢迢松闕伊川上, 遠逐龍輴十數程。

兩皆漣漣似垂淚, 骨見毛寒頓憔悴。

萬人見者倍傷心, 微物感思猶若是。

由犬及人,李至希望藉此犬的「忠心」行為,能夠警示告誡大臣們盡忠職守,也是藉此犬抒發了自己憂國憂民之情。

在宋代,養狗狗的普及,更是好事疊出:據《宋史·孝義傳》記載,「江州德安陳昉」之家人口甚眾至七百餘人,他家養的狗狗也是甚㚌,「有犬百餘,共食一槽,一犬不至,群犬不食」。陳昉一家人養了一百多條狗,可見他們對狗狗特別的感情。尤其是這些狗狗又那麼懂事,令人憐惜啊。又據洪邁《夷堅志》載,宋人員琦,「養狗黑身而白足,名為『銀蹄』,隨呼拜跪,甚可愛。忽失之,揭榜募贖」。主人特別喜歡這條狗狗,給它起了名字叫「銀蹄」,有一天狗狗走丟了,主人貼出尋狗狗啟事,懸以重賞,可見其在主人心中的位置,勝似寵物啊。

狗狗養多了,時間長了融進的詩詞文化元素也多了。據洪邁記載,在德興一村民母狗生子,無以食。狗狗幼子被送去半里鹿坡王氏餵養,狗狗幼子每日竟即返故處,嘔所餐以哺母,風雨不輟,鄉士人為賦《孝狗歌》:

慈鳥反哺古所稱,不聞乳狗能效顰。

鹿坡王氏世吉人,乞得乳狗於良鄰。

良鄰家貧並日食,狗母長飢骨柴立。

乳狗食竟掉尾歸,嘔食餵母所母肥。

朝餐歸嘔暮復續,獸類之中潁考叔。

紛紛養志多缺如,慚愧四足之韓廬。

這首詩歌頌了每日辛苦為母找食的狗狗幼子,同時也藉機勸說、警示世人對父母盡孝。

蘇軾在被貶儋州時,養了一隻狗狗,名為烏喙,甚是喜愛,曾為其作詩《予來儋耳得吠狗曰烏觜甚猛而馴隨予遷合浦過》:

烏喙本海獒,幸我為之主。

食余已瓠肥,終不憂鼎俎。

晝馴識賓客,夜悍為門戶。

知我當北還,掉尾喜欲舞。

跳踉趁童僕,吐舌喘汗雨。

長橋不肯躡,徑渡清深浦。

拍浮似鵝鴨,登岸劇虓虎。

盜肉亦小疵,鞭棰當貰汝。

再拜謝厚恩,天不遣言語。

何當寄家書,黃耳定乃祖。

蘇軾用詩歌生動描寫了這隻聰明、忠心靈犬的可愛形象,並以「黃耳定乃祖」來誇獎它,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可見蘇軾對它的喜愛之情,溢於言表。

除了詩詞,由於養狗而引發的公案,也富有詩情畫意。宋費袞《梁溪漫志》載:滕元發曾講學於僧舍。一天,主僧外出,諸生「夜盜其犬而烹之」。事發後,「有司欲治其罪,滕公為丐免」。太守聽說滕元發善作詩賦,要求他作《盜犬賦》一首便釋放諸生。滕元發隨口作道:「僧既無狀,犬誠可偷。輟藍宮之夜吠,充絳帳之晨羞。摶飯引來,猶掉續貂之尾;索綯牽去,難回顧兔之頭。」諸生方免去刑罰。

宋代人們養狗愛狗,與狗狗結下了深厚的友情,因此而產生了在洪邁《夷堅志》中記載一匹馬都不換報恩狗的故事:

鄱陽縣(江西)城以北二十里有個地方叫席坊,那裡聚居著很多陶磁工匠。因地勢偏僻,居民楊一公想買條狗看家護院。他進鄱陽城,碰上一個賣狗的。籃子裡有五隻小狗,其中一隻最大,樣子壯碩,楊一公一看就喜歡上了。還在他跟賣狗人討價還價,另一個買主竟先聲奪人把這狗買走了。楊一公悶悶不樂,正猶豫是否買剩下的狗,剛剛買狗那人又回來了,他抱著那條狗說被這狗狗給咬傷了,不買了,要求退錢。於是楊一公掏了200錢把狗買去。

後來,這個狗狗長的高大威猛,但他每次出門,抓雞抓鴨帶回,且見人咬吠不止。楊一公把狗叫到面前告誡它不要再抓鄰居的雞鴨,也不要狂吠別人,以免傷著人。後來這狗狗真的改了,它還會跑到山崗上去,每天能抓一些狐狸兔子回來給主人。

有一次,家裡突然來客人了,沒有肉食招待,楊一公就讓狗狗到山上去,弄點野味招待客人,它還真抓一兩樣野味回來。曾經,有人用一匹馬跟楊一公換這狗狗,楊一公堅決不換。楊一公認為這條狗狗是來給他們家報恩的。

這樣的靈犬難道不值得稱讚嗎?因此,南宋連文鳳作詩《吠犬》對靈犬們予以稱讚:

爪牙淬霜㦸,眼睛耀銅鈴。

輕獧更健捷,群獸此最靈。

吠堯非無知,怪不類桀形。

一片愛主心,庸作警世銘。

哀哉乞憐者,搖尾偷余齡。

寫到這裡,我們再回到安陽犬咬人事件、狗主人受到處罰上來,可以說他一點也不虧。其實,在宋代狗狗咬了人,主人也要受到處罰的,當時規定:犬咬傷人,主人受笞刑四十;犬意外殺傷他人,主人按過失罪論;故意放犬殺傷他人,按減斗殺傷罪一等論。

狗狗固然是人類的朋友,但他畢竟是獸類,野性猶存,管束教育好自己養的狗狗朋友,不去傷害別人,方是上策,也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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