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曝出36批問題食品,含河粉、饅頭、黑芝麻、叉燒、榨菜頭

fans news 發佈 2021-11-30T05:17:01+00:00

>>關注食品安全 遠離健康危害<<1.深圳市寶安區燕羅日興茶餐廳經營銷售的河粉(散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實測值:0.306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2.


1.深圳市寶安區燕羅日興茶餐廳經營銷售的河粉(散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實測值:0.306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2.深圳市龍華區盛世華峰百貨店經營銷售、河北寧晉縣寧博源食品廠生產的美丫樂板栗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0.5g/kg,實測值:0.742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黴菌和酵母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限量值為0.5g/kg,不得在米粉製品中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使得重複使用而超限量,也可能是添加過程中未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造成的。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3.深圳市龍華區觀瀾好爸稻包子店經營銷售的南瓜饅頭(散裝稱重),糖精鈉(以糖精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實測值:0.0620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糖精鈉是一種甜味劑,為增強炒貨食品的味覺效果,糖精鈉通常被用在這類產品生產加工過程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不得在發酵麵製品中使用糖精鈉。但有個別企業仍出現不合格產品,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為:原輔材料質量控制不嚴,盲目使用一些成份不明確的複合添加劑,造成糖精鈉超標。不合理使用糖精鈉,會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尤其少年兒童免疫系統發育尚不成熟,肝臟代謝排毒能力相對較弱,危害更加明顯。

4.龍崗區龍城街道百佳特超市(深圳)有限責任公司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 mg/g,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4.1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5.深圳市龍崗區愛聯金萬樂福百貨商場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6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6.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富家歡生活超市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2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7.深圳市寶安區西鄉世紀百貨商場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3.8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8.深圳市龍崗區橫崗松柏寶華百貨商場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0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9.深圳市惠鮮美商貿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3.7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0.深圳市龍崗區海文蘭百貨商店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 mg/g,實測值:3.9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1.深圳市南山區群利商店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 mg/g,實測值:4.0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2.深圳市興佳業金沙時尚百貨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3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3.深圳市新潤華商業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7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4.深圳市佳和泰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3.6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5.深圳市龍崗區華鑫生鮮超市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0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6.深圳市寶盈天和百貨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3.7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7.深圳市鵬城天天樂百貨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3.8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8.深圳市龍崗區祥富佳百貨商場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5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9.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許清雲乾貨店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6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20.深圳市龍崗區龍崗江聯百貨店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3.6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21.深圳市喜利寶百貨有限公司安良店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5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22.深圳市人人樂商業有限公司和成世紀超市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1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23.深圳市大鵬新區陳僑深糧油店經營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3mg/g,實測值:4.6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酸價(以脂肪計)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生干堅果與籽類食品的酸價(以脂肪計)應≤3mg/g。酸價過高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會導致腸胃不適症狀,特別是對抵抗能力較弱的老人、孕婦、小孩危害更明顯。

24.深圳市寶安區航城黃田市場衛福姬咸雜檔經營銷售的黃林大箱榨菜頭(散裝),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1.0g/kg,實測值:1.40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為防腐劑,添加到食品中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長,可延長產品保質期。生產企業依靠添加防腐劑來控制細菌繁殖,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範圍使用防腐劑。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保鮮劑,對黴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蔬菜製品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限量為1.0 g/kg,針對不同的食品類別有不同的限量要求。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

25.深圳市寶安區福海陳巧貞隆江豬腳飯餐飲店經營銷售的叉燒(散裝),胭脂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實測值:0.0029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26.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黃永權燒臘店經營銷售的叉燒(散裝),胭脂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實測值:0.00053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27.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鑫膳園燒臘滷水店經營銷售的叉燒(散裝),胭脂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實測值:0.014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28.深圳市寶安區福永江敏皇庭燒臘店經營銷售的叉燒(散裝),胭脂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實測值:0.0025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29.深圳市寶安區福永粵海燒臘店經營銷售的叉燒(散裝),胭脂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實測值:0.0038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胭脂紅為水溶液偶氮類著色劑。是目前我國使用最廣泛、用量最大的一種單偶氮類人工合成色素。近年來有報導指出,胭脂紅與蘇丹紅Ⅰ同屬於偶氮類色素,偶氮化合物在體內可代謝生成致突變原前體—芳香胺類化合物。胭脂紅作為食品色素可用於果汁飲料、配製酒、碳酸飲料、糖果、糕點、冰淇淋、酸奶等食品的著色,而不能用於熏燒烤肉製品等食品中。但是,胭脂紅在食品中過量添加或違規添加的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威脅著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安全。

30.深圳市巴扎花帽餐飲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三黃雞(散裝),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檢出」,實測值:5.3μ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31.深圳市心悅長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鴨肉(散裝),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檢出」,實測值:2.4μ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32.深圳市寶安區沙井湘當愛食在有味餐廳經營銷售的土雞(散裝),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檢出」,實測值:6.9μ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33.深圳市巴扎花帽餐飲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牛肉(散裝),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檢出」,實測值:12μ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五氯酚酸鈉屬於有機氯農藥,易溶於水,極易擴散,造成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常被用作除草劑或者殺菌劑。《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禽肉中不得檢出五氯酚酸鈉。五氯酚酸鈉通過食品進入人體內會分解,會抑制代謝過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對人體的肝、腎和中樞神經系統造成傷害。

34.深圳市寶安區華記譚鴨血餐飲火鍋店經營銷售、四川廣漢市薯緣澱粉製品廠生產的的薯香苑火鍋川粉(200克/包 濕粉條),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不得使用」,實測值:0.165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山梨酸是一種酸性防腐劑,具有廣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不得在澱粉及澱粉製品中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山梨酸項目不合格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嚴重的食品,在一定程度上會抑制骨骼生長,危害腎、肝臟的健康。

35.深圳市寶安區沙井樂美度蛋糕店經營銷售的獼猴桃(散裝),氯吡脲(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值≤0.05mg/kg,實測值:0.069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氯吡脲具有細胞分裂素活性,可以促進細胞分裂、分化和擴大,促進器官行成、蛋白質全成。對瓜果類植物處理抹不開促進花芽分代,防止生理落果效果顯著。它同時可以提高作物坐果率,使作物果實膨大。目前獼猴桃生長過程中使用氯吡脲的安全性尚無結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獼猴桃的氯吡脲限量值為0.05 mg/kg。

36.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佳民城生活超市經營銷售、合肥三福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的三沁園北極雪雙色雙味蛋糕(牛奶黑糖味),菌落總數(實測值:n=5,c=2,m=10⁴,M=10⁵CFU/g,實測值:1.8×10⁷,1.4×10⁷,7.3×10⁶,8.5×10⁶,1.2×10⁷CFU/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並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也能反映食品是否存在受致病性菌污染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一個樣品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菌落總數超標可能是由於個別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數較高,或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是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導致。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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