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運營商該不該向網際網路公司收取網絡建設費?歐洲11國已開始

fans news 發佈 2021-11-30T14:27:07+00:00

每個人都上過高速公路吧,相信大家都已清楚,不同的車型收費標準不同,這已是行業慣例——比如重卡與小轎車的費用不同,這是肯定的事。原因也很簡單,重卡不但占地方也費路,對高速公路的損耗比小轎車要高不少。

每個人都上過高速公路吧,相信大家都已清楚,不同的車型收費標準不同,這已是行業慣例——比如重卡與小轎車的費用不同,這是肯定的事。原因也很簡單,重卡不但占地方也費路,對高速公路的損耗比小轎車要高不少。而且假如重卡太多,經常引發高速公路阻塞影響普通小轎車通行效率的話,大家怨聲載道的吐槽就不可免。公路維護部門的解決方式要麼就是對重卡進行限流,要麼就得擴充加寬路面,比如從4車道擴充至8車道。

在普通交通公路上我們習以為常的不同收費標準,但在信息交通公路上卻成為例外,被一視同仁——不管行駛的是什麼樣的車,使用的收費標準完全相同。這種情況下,就讓類似重卡的BAT、TMD這種大流量網際網路商獲得了額外福利——由於它們的流量太大,普通用戶的小流量使用就受到一定影響。而通信運營商為了保證所有用戶的基本流量使用體驗,就不得不經常性進行帶寬擴容,進行基礎網絡擴容建設,額外引發的增加成本居高不下。

正是基於這種不太公平的情況,通信運營商有意向大流量網際網路商收取網絡建設費用就被提上記事日程。比如據路透社報導,西班牙電信(Telefonica)、Orange、KPN、英國電信集團(BT)、奧地利電信(Telekom Austria)、Vivacom、Proximus、Telenor、Altice Portugal、Telia Company和瑞士電信(Swisscom),以及德國電信和沃達豐等13家歐洲電信運營商CEO聯合發布聲明要求:美國科技巨頭應該承擔歐洲電信網絡部署的部分成本,因為這些公司頻繁使用歐洲電信網絡。雖說沒有指名道姓,但可以明確的,應該指的是Netflix、YouTube以及Facebook這些美國流量大戶。

在這13位CEO的聯名信中,他們表示:「網絡流量的很大一部分是由大型科技平台產生和賺錢的,而且比重還在不斷增加,但這需要電信部門進行持續、密集的網絡投資和規劃。」「這種模式——使歐盟公民能夠享受數位化轉型的成果——只有在大型科技平台也公平地分擔網絡成本的情況下,才能持續下去。」

在全球電信運營商要公平「鬧革命」的同時,國內電信運營商卻是連續多年執行國家要求的「提速降費」政策——不但對公眾用戶的通信費用進行大幅度降低,而且對企業用戶的通信費用也大幅下調。但最終網絡買單的,卻是這三家基礎電信運營商。

雖說這是不同國情下的不同反應,但從常理來說,信息高速公路上的這種收費方式確實是不太合理,有違市場化長期健康發展。

其實關於運營商向OTT這種網際網路商收費費用,在我國也不是沒有被提及,早在10年前微信剛剛興起之時(當時用戶大約才3億),業界就曾圍繞著運營商要不要向騰訊收費展開了激烈的爭論。當時通信主管部門就曾明確表示 :運營商向OTT收費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為歷史原因,主管部門協調收費事宜最終沒有下落。當時主管部門也明確表示過:既會考慮運營商的合理要求,也會嚴禁運營商利用壟斷地位遏制微信等增值服務發展。但我國這10年來通信行業的快速發展及激烈競爭,最終運營商為了搶市場份額大打價格戰後,其實所有的開支都成了自付。最終形成網際網路行業火熱異常、吃香喝辣;通信運營商行業日暮西山、苦守薄田艱難渡日。

所以,通信運營商該不該向網際網路商收取網絡建設費?這將成為未來時間最需要考慮的一個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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