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陽農商銀行遭群眾舉報貸款操作違規 主管部門已介入調查

fans news 發佈 2021-12-01T23:36:45+00:00

「本人毫不知情、從未到場簽字,竟然成為了別人貸款的擔保人,現在還被銀行催收,我這經歷也算是少見了吧!」

映象網大象陪辦記者 文/圖

「本人毫不知情、從未到場簽字,竟然成為了別人貸款的擔保人,現在還被銀行催收,我這經歷也算是少見了吧!」近日,家住洛陽的楊女士通過大象新聞客戶端·大象熱線反映,自己莫名其妙成為了別人的貸款擔保人,而自己卻毫不知情,直到被銀行催收,楊女士才得知了自己的「另一重身份」。

2021年8月19日,楊女士收到來自汝陽農商銀行內埠支行的催收通知,被告知其擔保的一筆本金為20萬元、剩餘未還本金14.35萬元的貸款需要其履行擔保人的連帶償還責任。

經了解得知,該筆貸款的貸款人為一名姬姓女士,借款日期為2017年11月16日。對於這筆距今已經4年時間的貸款,楊女士表示毫不知情,且從未到放款的汝陽農商銀行內埠支行簽過字。

楊女士告訴記者,她在收到這一消息後,第一時間便向汝陽農商銀行合規部進行投訴,聲明了自己對該筆貸款毫不知情,更沒有承諾為該筆貸款進行擔保的行為,要求銀行對此事進行調查並停止對自己的催收行為。銀行工作人員也對其進行了回復,表示會為楊女士取消擔保,不再進行催收或起訴。

2021年8月27日,楊女士向洛陽市集中清收農商行不良貸款工作小組辦公室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得到的回覆是「如有問題會及時聯繫」,隨後便再無回應。

2021年11月6日,楊女士收到了一封來自中共河南汝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寄出的清收函,這樣一封銀行清收函對於正在工作的楊女士來說,無疑帶來了巨大的不良影響。

一方面承諾為楊女士取消擔保,一方面又通過郵寄函件的形式向楊女士催收,汝陽農商行前後的矛盾做法讓楊女士不堪其擾。自己不知情、未到場、沒簽字,銀行是如何將自己「運作」成為了貸款擔保人?這樣的情況是個例還是普遍現象?是銀行基層員工違規操作還是整個系統內的心照不宣?帶著種種困惑和無奈,楊女士希望得到媒體的關注和幫助。

映象網記者在了解情況後第一時間聯繫涉事銀行,希望就事情的始末及存在的諸多疑點進行調查,但汝陽農商銀行內埠支行始終聯繫不上。記者又將情況反映至汝陽農商銀行營業部,該營業部工作人員稱會將情況如實上報並在落實消息後予以答覆。

隨後的一周內,記者先後多次主動聯繫汝陽農商銀行進行問詢,得到的回應均是「領導很重視,在開會溝通如何回復」,記者也聯繫到汝陽農商銀行一位負責各類投訴事件處理的王女士,但對於記者的問詢,王女士只是回應「關於此事暫時不答覆」。

記者了解到,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要成為擔保人,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尤其是在銀行,任何一筆貸款都必須對貸款人的資質和個人信息進行嚴格的審查,楊女士在本人完全不知情且未到場簽字的情況下成為了貸款擔保人,這不禁讓人質疑銀行辦理貸款業務的合規性以及對個人隱私和權益的保障。

關於楊女士的遭遇,記者聯繫到當地的洛陽市銀保監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楊女士的情況可以實名投遞舉報材料,洛陽市銀保監局會在接到材料後進行事實情況的調查核實,並在規定的工作日內作出處理並向楊女士反饋。

截至發稿前,汝陽農商銀行對於楊女士的遭遇並未有任何人出面回應,洛陽市銀保監局已經收到楊女士的舉報材料並進入調查環節,楊女士的「被擔保」遭遇能否順利解決?汝陽農商銀行是否存在貸款違規操作?映象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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