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過一本小說,講某人穿越回到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憑藉著「未卜先知」的技能,把一眾大佬收入麾下,全文都沒有把任何富豪家族放在眼裡的意思,唯獨對「霍先生」尊敬有加。
文中這位霍先生便是霍英東先生。
霍英東1923年5月生於香港一個漁村,幼時家境貧寒。
1930年8月,霍英東的兩個哥哥喪命海中,當時已經已經罹患淋巴癌的霍父大受打擊,沒多久便離世了。悲傷的霍母強打精神,帶著霍英東和兩個女兒,結束了水上生活,棄船登岸,經人介紹,搬到了香港灣仔的一間房子裡。這間屋子只有20平方米,卻住著50多人,霍英東就在這樣的地方長大。
13歲時,霍母劉氏用做駁運中間商賺來的錢,把霍英東送進了皇仁書院。何鴻燊是大霍英東三屆的「師兄」。1941年香港淪陷,霍英東輟學去給日本公司做苦力,可是因為身體瘦弱,總是幹不了多久就被解僱。後來經熟人幫忙,霍英東去了一間化學實驗室工作,可沒幾天他就搞出了一場爆炸,實驗室設備被炸得粉碎,霍英東再次被解僱。
霍英東乾脆自己做起了老闆。
在母親的支持下,19歲的他和幾個親戚朋友合夥開了一間雜貨店。雜貨店在霍英東的經營下發展得有聲有色。此後幾十年間,霍英東次次抓穩機會,涉足海上駁運、房地產等事業,「賣樓花」和「公攤」就是從他這裡出來的。
而霍英東後來之所以可以獲得後人的尊敬,令亡命綁匪也敬而遠之,還是因為他與祖國的聯繫。
抗美援朝,他幫忙運物資。
改革開放時期,他燒錢為家鄉蓋大樓;2008年的奧運場館中,水立方是唯一接受港澳台同胞和海外華人捐贈建設的奧運場館,其中最大的一筆捐贈即來自霍英東;年老生病時,他宣布出資10億港幣成立霍英東基金會,不久後又創立了霍英東教育基金會。
霍英東致力於慈善和投資,為國家發展做出過不少貢獻,生前是全國政協副主席。
去世時,他享受了國葬的待遇,各界大佬都前來為他送行。
霍英東的一生堪稱傳奇,臨老也是為家族未來的發展做出了最好的規劃。
霍英東生前一共娶了三房太太,原配給他生了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他的二房和三房還有7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他在遺囑中命令20年內不許分割遺產,事業交給長房,二房和三房不能從商,但可以從家族基金中領取生活費。因為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受益人,所以由長房的二兒子霍震寰、三兒子霍震宇、霍英東妹妹霍慕勤及妹夫蔡源霖,擔任遺產執行人,按月支付定額生活費給各受益人。
長房三個兒子霍震霆、霍震寰、霍震宇分別繼承其體育事業、商業經營和南沙發展項目。
霍英東先生真的是把一切都考慮到了,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家族的發展和穩定,但是令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大房三個兒子自己內訌了。
霍英東去世僅5年後,大房三子霍震宇便陸續將十二位手足,以及親媽等人全部告上法庭,並指控另一遺產監督人——二哥霍震寰私吞了64億港元資產。
為什麼呢?
霍震宇第一次提告,是將二哥霍震宇和姑姑霍慕勤都告上了法庭,根據前面所說,遺產執行人一共有四人,當時霍慕勤的丈夫已經去世,霍震宇希望取消他們的身份,他認為霍震寰大權獨攬,認為85歲的姑姑年事已高,不適合當遺產執行人,希望他與退休法官羅志傑一起擔任遺產執行人。
第二次起訴,霍震宇狀告11名兄弟姐妹,主要針對二哥霍震寰!他認為二哥私吞了14億財產,並且拿出五億,讓各方人員簽署協議,讓他成為霍興業堂股權的唯一受益人除此之外,他還狀告二哥取走了霍英東遺囑里為提到的9000萬元珠寶首飾!
他還起訴了大哥霍震霆,霍震宇聲稱大哥手裡有父親生前的筆記本,裡面記錄了父親名下的各種資產,他要求大哥交出來!
第三次起訴是長房兩個女兒霍麗萍、霍麗娜起訴霍震寰、霍震霆,霍震宇三兄弟,內容不是很詳細,但是有一點很明確,那就是兩姐妹希望取消目前的遺產執行人,讓退休法官羅志傑擔任。最終因為幾位有頭有臉的長輩看不下去出來做了調停,最終兄妹幾人和解。
最後一次起訴,也就是近日終於開庭的這場,其實是在和解不過半年後的2013年。
霍震宇連同兩個姐姐一起起訴了霍震寰與霍震霆,根據霍震宇方面的說法是因為二哥霍震寰隱瞞南沙項目中35億元的產權。
南沙項目,是霍英東先生的又一重大舉措。
1993年,霍英東與政府合資建成了南沙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開發了22平方公里(約3.3萬畝)荒地。
到了1997年,霍英東把持有地皮的有榮公司的1股權益,以1元價格轉售給霍英東慈善基金,並留下一個回購協議:有榮公司可在10年內,即2007年6月30日或之前贖回,回購價同樣為1元。
2012年「晶剛世紀婚禮」的其中一場婚宴曾在南沙舉行。2012年3月、6月、9月,郭晶晶曾多次出現在南沙,還曾與霍啟剛在南沙教育基金成立大會上捐1000萬元。
2018年,霍啟剛更是正式發文官宣郭晶晶當選南沙文化理事長。
近幾年,南沙地價飆升,所以,霍震宇指二兄霍震寰蓄意隱瞞家族公司有榮有限公司有權以象徵式1元(港元),回購逾95億的南沙項目權益,向香港高院要求批准保留日後以有榮名義興訟的權利,以有榮的名義控告震寰違反受信責任及疏忽。
但是霍震寰、霍震霆都認為南沙這塊地是公益事業,不應分產。
三弟霍震宇堅持認為二哥隱瞞 「1元」回購的條例,要「買回」南沙。二哥霍震寰的律師反駁稱,霍震宇早就知道有關項目,家族會議甚至提議過他回購有關項目,但是當時他認為風險大,表示無興趣。
此案法院於2015年同意開庭,到如今足足等了8年,才終於開審,光是庭審材料就十幾箱。這塊地皮如今更是已價值70億元人民幣。
家事,外人很難說得清,也許是當局者迷,也許是鞋子合不合適只有自己知道。
但是霍英東先生,一生為國,榮耀加身,如今幾個孩子,生活距離饑寒交迫差了十萬八千里,卻因為錢財鬧到人盡皆知,顏面盡失的地步,事業卻沒有什麼大的進展,不得不讓人感慨,生前身後事,哪個說得清又算得准啊。
幸而大哥霍震霆一早被安排了從政的路線,霍啟剛與郭晶晶也早早搬離了霍家大宅,可以安靜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