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聖繼續變法舉措(一)

fans news 發佈 2022-01-28T02:35:51+00:00

王明政權發遣荊湖南路提點刑獄安惇向宋哲宗提出:「差役之法行之年終未就緒,而寬恤優剩,實未如舊日輸錢之為便也。望復熙寧舊法,令民均納役錢,官自募人應役。」詔送戶部看詳役法所。樞密院言:「戶部看詳役法所申諸路復免役法,未審得合與不合,依舊行免役法。」宋哲宗下詔「並依熙寧舊敕施行。

王明政

權發遣荊湖南路提點刑獄安惇向宋哲宗提出:「差役之法行之年終未就緒,而寬恤優剩,實未如舊日輸錢之為便也。望復熙寧舊法,令民均納役錢,官自募人應役。」詔送戶部看詳役法所。樞密院言:「戶部看詳役法所申諸路復免役法,未審得合與不合,依舊行免役法。」宋哲宗下詔「並依熙寧舊敕施行。」

《編年備要》記載:紹聖元年閏四月初二,趙煦宣旨:「依章惇、蔡卞所奏,以陸師閔等二十三人為新置提舉常平等官。依舊行免役法。改差役制為雇役制,各地富人繳納免役錢每一百貫減收三分,即少收三十貫,以便減輕免役負擔。借青苗的錢完全自願,禁止強制,只收一分息,給散本錢,不限多寡,收息少,則可以抑兼併之家,賞既不行,則可以絕邀功之吏,減輕農民負擔。」這比王安石變法時期措施更合理完善了一些,農民的負擔更輕了。

章惇等人提議:「贈太傅王安石,在先朝時嘗進所撰《字說》二十二卷。其書發明至理,欲乞差人就王安石家繕寫定本,降付國子監雕印,以便學者傳習。」宋哲宗表示贊同。

國史編修官周穜又上奏:「本院昨於王安石家取到安石手記,載熙寧初,君臣遇合,相與論議天下之事。然稱當時臣寮,多隻一字以記其姓名,深恐異時難為曉解。請降付國史院重看詳,編纂成書,庶幾進御,易於觀覽。」宋哲宗立即予以批准依據王安石日記重修《神宗實錄》。

宋哲宗又提拔王安石女婿、翰林學士蔡卞為尚書右丞、同知樞密院事。任命他為修國史提舉官、同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章惇等完成《神宗皇帝正史紀》二冊,對元祐黨人篡改的《神宗實錄》予以撥亂反正。

六月里,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章惇,提舉常平免役敕令成書頒行,《常平免役敕令》統一了恢復免役法後,徵收的免役錢和免役寬剩錢標準,都比熙寧年間有所降低,受到百姓歡迎,宋哲宗對章惇賜詔獎勵,賜銀絹三百匹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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