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的具體分類與特性解析

密爾克衛化億達 發佈 2022-02-18T02:28:34+00:00

化工危險品是聯合國規定的根據物質的不同、化學屬性不同、危險品UN編號,危險品等級(Dangerousclass)危險貨物包裝等級(Pkinggroup)規定並以此界定便於運輸IMO 、儲存、分裝等最大限度維護安全生產及使用的行業規定。分類及區分的號碼是為了方便使用,1.

化工危險品是聯合國規定的根據物質的不同、化學屬性不同、危險品UN編號,危險品等級(Dangerousclass)危險貨物包裝等級(Pkinggroup)規定並以此界定便於運輸IMO 、儲存、分裝等最大限度維護安全生產及使用的行業規定。


分類及區分的號碼是為了方便使用,

1.分類危險貨物分為九類

第1類爆炸品(explosives)

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compressd gases and liquefied gases)

第3類 易燃液體(flammable liquids)

第4類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flammable solidssubstances liable to spontaneous combustion and substances emitting flammablegases when wet)

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oxidizing substancesand organic peroxides)

第6類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poisons and infectious substances)

第7類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 substances)[ZK)]

第8類腐蝕品(corrosives)

第9類雜類(miscellaneous dangerous substances)[ZK)]


2.詳細介紹第1類爆炸品本類貨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或僅產生熱、光、音響或煙霧等一種或幾種作用的煙火物品。本類貨物按危險性分為五項。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mass explosion hazard)

第2項具有拋射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projection hazard but not a massexplosion hazard) 國家標準局1986-10-07發布 1987-07-01實施

第3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或較小拋射危險、或兩者兼有,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fire hazard and either a minorblast hazard or a minor projection hazard or both , but not a mass explosionhazard)

第4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present no significant hazard)本項貨物危險性較小,萬一被點燃或引燃,其危險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裝件內部,而對包裝件外部無重大危險。

第5項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質(very insensitive substances)本項貨物性質比較穩定,在著火試驗中不會爆炸。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本類貨物系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並應符合下述兩種情況之一者:臨界溫度低於50℃時,或在50℃時,其蒸氣壓力大於291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溫度在21.1℃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275kPa,或在51.4℃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715kPa的壓縮氣體;或在37.8℃時,雷德蒸氣壓(reid vapour pressure)大於274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 本類貨物分為三項:
  • 第1項易燃氣體(flammable gases)
  • 第2項不燃氣體(nonflammable gases)
  • 本項貨物系指無毒、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
  • 第3項 有毒氣體(poisonous gases)
  • 本項貨物的毒性指標與第6類毒性指標相同。
  • 第3類易燃液體
  • 本類貨物系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於其危險特性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其閉杯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1℃,但不同運輸方式可確定本運輸方式適用的閃點,而不低於45℃。
  • 本類貨物按閃點分為三項:
  • 第1項低閃點液體(liquids in low flashpoint group)
  • 本項貨物系指閉杯試驗閃點低於-18℃的液體。
  • 第2項中閃點液體(liquids in intermediate flashpoint group)
  • 本項貨物系指閉杯試驗閃點在-18℃至<23℃的液體。
  • 第3項高閃點液體(liquids in high flashpoint group)
  • 本項貨物系指閉杯試驗閃點在23℃至61℃的液體。
  • 第4類易燃固體、易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 第1項易燃固體
  • 本項貨物系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質。
  • 第2項自燃物品
  • 本項貨物系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於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
  • 第3項遇濕易燃物品
  • 本項貨物系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 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 第1項氧化劑
  • 本項貨物系指處於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
  • 包括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鬆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
  • 第2項有機過氧化物
  • 本項貨物系指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
  • 第6類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 第1項毒害品
  • 本項貨物系指進入肌體後,累積達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變化,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狀態,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經口攝取半數致死量:固體LD50≤500mg/kg,液體 LD50≤2000mg/kg;經皮膚接觸24h,半數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塵、煙霧及蒸氣吸入半數致死濃度LC50≤10mg/L的固體或液體,以及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農藥。
  • 第2項感染性物品
  • 本項貨物系指含有致病的微生物,能引起病態,甚至死亡的物質。
  • 第7類放射性物品
  • 本類貨物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於7.4×10 4Bq/kg的物品。
  • 第8類腐蝕品
  • 本類貨物系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h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a的固體或液體。
  • 本類貨物按化學性質分為三項:
  • 第1項酸性腐蝕品(Corrosives presenting acidic properties)
  • 第2項鹼性腐蝕品(Corrosives presenting alkalinous properties)
  • 第3項其它腐蝕品(other corrosives)
  • 第9類雜類
  • 本類貨物系指在運輸過程中呈現的危險性質不包括在上述八類危險性中的物品。
  • 本類貨物分為兩項:
  • 第1項磁性物品
  • 本項貨物系指航空運輸時,其包件表面任何一點距2.1m處的磁場強度 H≥0.159A/m。
  • 第2項另行規定的物品
  • 本項貨物系指具有麻醉、毒害或其它類似性質,能造成飛行機組人員情緒煩燥或不適,以致影響飛行任務的正確執行,危及飛行安全的物品。


  • 備註分類·區分 ICAO/IATA
  • CODE 分類·區分標識主要品名
  • 1 火藥類 1.3G(RGX)
  • 1.4S(RXS)
  • 等放煙筒、花炮、導火線、爆發釘等
  • (爆發性非常弱的物品可以裝載)
  • (只有區分1.4S的物品可裝入客機)
  • 2 引火性瓦斯 2.1(RFG) 小型燃料瓦斯氣瓶、抽菸用氣體打火機、引火性煙霧氣
  • 非引火性、
  • 非毒性瓦斯 2.2(RNG)
  • (RCL) 消化器、壓縮酸素、液體窒素、液體氨、非引火性煙霧氣、冷凍用瓦斯類等
  • 深冷液化瓦斯(RCL)
  • 毒性瓦斯 2.3(RPG) 一氧化碳、氧化乙稀、液體氨等
  • (只有貨機可以裝載)
  • 3 引火性液體 3(RFL) 汽油、油漆、印刷墨、香料、燈油、酒精、粘合劑等
  • 4 可燃性物質 4.1(RFS) 安全火柴、硝纖象牙、金屬粉末、磷、硫黃等
  • 自燃性物質 4.2(RSC) 活性炭、硫化鈉、金屬催化劑等
  • 與水反應的可燃性物質 4.3(RFW) 鈣、碳化物、鎂、鋇、鹼土金屬合金等
  • 5 氧化性物質 5.1(ROX) 化學氧氣發生器、過氧化水素水、鹽素酸鹽類、硫酸氨肥料等
  • 有機過氧化物 5.2(ROP) 甲醇已基 酮 醅氧化物(樹脂或封印催化劑)等
  • 6 毒物 6.1(RPB) 殺蟲殺菌劑、消毒劑、染料、水銀化合物、醫藥品等
  • 易染病毒物質 6.2(RIS) 細菌、病毒、醫藥用廢棄物等
  • 7 放射線物
  • 質 L型運送物國際(Excepted Package) 7(*RRE)*JAL內CODE
  • 空容器、機器內置放射能量非常少的物質、輸送物表面最大線量當量率為5μSv/h以下
  • A型運送物
  • (第I類) 7(RRW) 輸送物表面最大線量當量率500μSv/h以下
  • 輸送指數0
  • A型運送物
  • (第II類) 7(RRY) 輸送物表面最大線量當量率500μSv/h以下
  • 輸送指數0.1~1.0
  • A型運送物
  • (第III類) 7(RRY) 輸送物表面的最大線量當量率2mSv/h以下
  • 輸送指數1.1~10.0
  • 8 腐食性物質 8(RCM) 酸類、鹼類、電池(內含電池液物質)、人的皮膚·金屬壞死·腐食物質等
  • 9 其它的
  • 有害物件 9(RMD)
  • (ICE)
  • (RSB)
  • (MAG) RMD 除以下的危險物以外的物質、內燃機(車等)、少量化妝品等
  • ICE 乾冰
  • RSB
  • MAG 磁性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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