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提出數字廣告競爭法令,阻止大型科技企業廣告壟斷

金融界 發佈 2022-05-21T20:13:54.024993+00:00

DoNews 5月21日消息(劉文軒)美國共和黨議員Mike Lee與Ted Cruz ,以及美國民主黨議員Amy Klobuchar與Richard Blumenthal,本周共同提出了《數字廣告競爭與透明法案》(Competition and Transparency in

DoNews 5月21日消息(劉文軒)美國共和黨議員Mike Lee與Ted Cruz ,以及美國民主黨議員Amy Klobuchar與Richard Blumenthal,本周共同提出了《數字廣告競爭與透明法案》(Competition and Transparency in Digital Advertising Act,CTDA),企圖消除大型平台於廣告市場上操弄廣告競價並壟斷市場的行為,以恢復及保護數字廣告市場的競爭,可望直接衝擊Google與Meta旗下業務。這項法案也被視為美國對於控制大型科技企業權力所提出的法案中,最有侵略性的其中一個。

當用戶造訪一個網站或開啟一個程序時,便是由即時競價(Real-Time Auction)來決定用戶所能看到的廣告,此一競價行為大概是在幾分之一秒內就會完成,每天可能會發生數十億次,出版平台使用的是供應端的代理人,廣告主則是透過需求端的代理人來媒合雙方的需求。參議員引用了Google員工的形容,指出這就如同高盛或花旗銀行擁有了紐約證券交易所。

這是因為Google和Facebook在廣告科技領域中的每一個角色上,幾乎都占了主導地位,不管是購買、銷售或是媒合,例如有9成的出版平台使用了Google Ad Manager,且Google Ad Manager在2018年第三季時占所有陳列式廣告市場規模的75%,且在利益衝突下採取對自己有利的手段。

如果這一法案成真,那麼便可能迫使Google及Facebook拆分其廣告業務,也可能會影響亞馬遜、蘋果投資第三方廣告平台業務的能力。

本文源自iD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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