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30年護士,我沒執行的 5 個醫囑

護理學苑 發佈 2022-05-21T20:53:34.137750+00:00

但如果一不小心開了錯誤的醫囑,並且執行了,很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未執行醫囑:食物急性中毒患者,醫囑予滅吐靈 10mg 肌注。

開醫囑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兒,不僅需要依靠豐富的臨床經驗和知識,同時還考驗醫生和護士的評判性思維和病情分析能力。

但如果一不小心開了錯誤的醫囑,並且執行了,很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案例 1:食物中毒後,能馬上止吐嗎?

未執行醫囑:食物急性中毒患者,醫囑予滅吐靈 10mg 肌注。

事情發生在 1995 年的一個鄉鎮衛生院,一個患者按著肚子走進注射室。

患者說剛吃了快餐,噁心得直想吐,而且認為吃進去的東西肯定不乾淨。醫囑予滅吐靈 10mg 肌注。

衛生院的護士對醫生說:「這針還是晚點打吧,最好等你把吃進去東西全吐乾淨了,要是還覺得噁心再打!」

剛說完,主任走進來說:「對!先別打針,這是催吐劑,能刺激著吐自己吐,先吐乾淨了再給你輸點液體。」隨即吩咐護士,帶患者到急診室催吐。

醫囑婉拒理由:

此類吃了快餐後的食物中毒,一般都是吃了被細菌(如沙門氏菌、葡萄球菌、大腸干菌、肉毒桿菌等)和它毒素污染的食物。

最常見的症狀時噁心、嘔吐、腹痛、腹瀉,食物中毒早期,多數食物還在胃裡還沒排空。

處理原則是及早用溫開水或其他催吐劑催吐,甚至洗胃,儘可能阻止有毒食物進入腸道,防止細菌與毒素吸收。

如果這個時候打滅吐靈,就會切斷有毒食物通過嘔吐排出的機會,從而使有毒食物進入腸道,加重病情。

案例 2:青黴素皮試陽性,醫囑卻讓繼續打?

未執行醫囑:氨苄青黴素原液皮試陽性,醫囑改成免試,繼續打!

患兒是院長的侄女,6 歲,小兒肺炎,醫囑予氨苄青黴素 0.5g 肌肉注射(代注)。

由於代注處方上醫囑寫了皮試,儘管患兒家屬說昨天剛打過氨苄青黴素,護士還是替她做了原液皮試。

二十分鐘後,看皮試局部皮丘明顯隆起,有紅暈硬塊,直徑大於 1cm ,我對患兒家屬說,皮試結果陽性,不能打。

但醫生居然說:「護士花頭太透了,昨天剛打過,怎麼可能陽性?」我幫你改一下,叫她們給你女兒打!

醫生堅持把皮試改為「免試」,藥房開了注射卡,護士拿到注射卡時說這針不能打的,患兒家屬堅持要打。

同科室的護士怕吵起來被院長批評,接過注射卡打了,打好後,囑咐患兒家屬旁邊坐 20 分鐘。

誰知道,打完還不到 5 分鐘患兒突然說身體很癢,連忙跑過去一看,身體出現了很多皮了。

患兒呼吸困難,臉色蒼白,呼吸困難,人軟綿綿地倒向她父親的懷裡……

幸虧搶救及時,患兒逃過一劫。

醫囑婉拒理由:

臨床上氨苄青黴素遲緩反應偶有發生,此例注射雖然根據護理有關規定第二天是不用做皮試的,然而也因為偶合重做皮試,結果陽性。

因此,在皮試陽性的情況下,原則上是絕對不能注射氨苄青黴素的。

青黴素皮試陰性而注射後發生遲緩反應的案例,並不少見,所以我們在臨床使用容易引起過敏藥物時要特別注意各項規範。

案例 3:對腸梗阻患者灌腸?

未執行醫囑:腸梗阻可疑,醫囑予小量不保留灌腸。

1996 年一個下午,一個 69 歲的男性患者被扶進急診室,醫生未仔細評估,很快就開了醫囑:小量不保留灌腸。

護士準備好物品,發現患者臉色潮紅,口唇乾燥,痛苦病容,無精打采,體溫 38.7 度,脈搏 84 次/分,血壓 96/60mmhg,呼吸 23 次/分,呼吸比較深。護士問他:「哪裡不舒服?」

患者有氣無力地回答:「肚子脹死了,大便拉不出來。」

護士又問他:「屁多久沒放了?」

他搖著頭咪著眼睛回答:「記不得了。」

護士隨即檢查了他的腹部,明顯膨隆,明顯鼓音,對患者的兒子說「你爸爸不能灌腸,我個人覺得有腸梗阻可能。」

護士馬上報告醫生修改醫囑,由於醫院當時條件有限,建議患者轉診上級醫院進一步檢測。

過了一段時間,患者兒子兒子來到醫院,說最近是他父親 70 歲生日,特意送些壽包子、水果來。

據患者兒子稱,患者後來診斷是急性化膿性胰腺炎,中毒性腸梗阻,幸虧即使發現轉診,後來做了手術,雖然現在有糖尿病後遺症,命總算保住了。

好危險,倘若當時護士遵照錯誤的醫囑,做了小量不保留灌腸,後果不知道會怎麼樣?

醫囑婉拒理由:

本例患者醫囑執行前,對他進行全面的評估,根據患者進急診室的狀態(扶進急診室)、主訴、生命體徵、面色、精神、脫水程度、腹部體癥結合自己掌握的腸梗阻知識,可以初步認為有腸梗阻可能,原則上不明原因的腸梗阻禁忌灌腸。

腸梗阻患者,腸腔充血、水腫、變薄,腸管過度膨脹,腸腔壓力增加,灌腸可以導致腸腔壓力進一步增加,有穿孔的風險,導致腹膜炎。

本例患者平素經常便秘,使用通便藥物、開塞露等治療,這次使用後無效來就診自己要求灌腸。

案例 4:腹痛未查明原因,能馬上止痛嗎?

未執行醫囑:原因不明的腹痛,醫囑予強痛定 10mg 肌注。

一到 8 月,鎮衛生院的門診夜班病人總是特別多,有一天,一個男孩扶進來一位女孩,一直喊肚子痛。

女孩說:「每月來月經就肚子痛,這次晚來了一星期,痛得特別厲害。」針對這位患者,醫囑予強痛定 10mg 肌注。

護士突然覺得這針打下去不安心,就試著問了一句:「你會不會懷孕了?」

女孩和男孩對視了一會兒,男孩的臉明顯的紅得厲害。

護士馬上聯繫值班醫生,報告了情況,醫生同意聯繫婦產科值班醫生來會診。

婦產科醫生過來之後,做了腹部檢查後,說要做一個陰道後穹隆穿刺,結果抽到了不凝血液,證明護士的猜測是對的,並且可能是宮外孕。

女孩隨即做了手術。

醫囑婉拒理由:

本例患者為未婚女孩,值班醫生為低年資男醫生,女孩每月有痛經,最嚴重一次在婦產科用過一次強痛定,效果特別好。

值班醫生也因為病人多、患者自己要求、未婚男醫生沒進一步問月經史等原因下了醫囑。

筆者覺得打強痛定應該有特別針對的明確指征,也出於職業習慣多問了一句,多了一個讓值班的婦產科醫生會診建議,無意中幫助了病人。

案例 5:社區醫護人員,能否直接去給監獄犯人輸液?

未執行醫囑:刑警副隊長的「醫囑」沒有執行。

2003 年 10 月,上午 9 點左右,一個刑警副隊長來到了一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臉焦急地問:「能不能到臨時監獄,給一位5天沒吃東西的犯人輸液?我們的臨時審訊室離你們單位很近。」

值班醫生由於經驗不足,聽聞後,馬上答應了,眼看就要安排出診。

但護士卻嚴肅地說:「不可以!」

刑警副隊長央求道:「他是個重犯,我們怕出事,不能來醫院,你們辛苦出診一下好嗎?」

護士說:「給犯人輸液,辛苦是小事,但醫療風險太大。犯人 5 天沒吃了,人的整體情況不清楚,你們怕出事,我們也怕病人出事。」

「你真是個人渣!」那位刑警副隊長指著護士的鼻子狠狠地說完,揚長而去。

醫生和護士都傻傻待在原地,說不出話來!

等到 11 點下班,值班醫生和護士沒顧上吃飯,就直奔刑警大隊去投訴,找到他們隊長。

那個隊長卻和氣地說,那事他已經知道了,也已經向社區醫院院長道歉了,順便也在這裡對護士表示了歉意。副隊也是因為那犯人拒不招供同夥,還想方設法自殺,所以副隊也是非常急躁。

那麼,對於監獄犯人,為什麼不能隨便出診呢?

「醫囑」婉拒理由:

本例特殊患者,身陷臨時獄中,5天沒有進食,並且一定會因為審訊而疲憊不堪。

因為案情寢食難安,身心極度衰弱,5天沒進食的患者機體的電解質酸鹼平衡失調、身體重要臟器功能減退。這樣的情況,但憑藉社區醫院的診療能力,沒有把握。

再說,當時的臨時監獄,一定沒有醫療搶救設備,一旦發生輸液事件,一點應急的能力也沒有。

之前也有一起醫療糾紛案例:一位9天未進食的90歲老太太,家屬出於人道來醫院臨終關懷維持生命,輸液沒半小時,患者就心肺衰竭。家屬鬧了起來,後經各級領導調解,最后街道補助 3 萬。

可見,不管是開醫囑、執行醫囑,還是面對他人的請求,多一眼觀察,多一次思考,也許就能改變患者的預後,也會覺得臨床工作更有意義。

來源:衛生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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