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階段來,普寧市公安局緊緊圍繞上級工作部署,持續嚴打各類突出違法犯罪,全力維護社會治安大局平安穩定。4月22日至26日,先後抓獲涉盜竊、搶劫、詐騙、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共11名,破獲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多宗。
城東派出所
4月22日,城東派出所根據線索在流沙北街道南園村抓獲搶劫犯罪嫌疑人黃某欽(男,18歲,池尾街道人)。經審查,黃某欽於3月23日夥同他人在流沙東街道一服裝店與受害人楊某發生糾紛,後夥同他人將楊某帶至燎原街道一公寓對楊某進行毆打,並搶走楊某兩千多元、戒指1枚和手機1部的犯罪行為。
4月25日,城東派出所與群眾合力抓獲盜竊犯罪嫌疑人李某升(男,30歲)、顏某武(男,37歲,均系汕頭市人),現場提取到贓物電動車2輛、摩托車1輛和作案工具螺絲刀、套筒等物。
經審訊,李某升、顏某武均交代於4月25日夥同他人竄至流沙東街道鬥文村實施盜竊,在盜得電動車2輛、摩托車1輛後被現場抓獲的犯罪經過。
城西派出所
4月22日,該所在流沙西街道趙厝寮村抓獲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人黃某池(男,19歲,大南山街道人)。 經審訊,黃某池交代其在明知他人使用銀行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其本人的銀行卡和手機交給他人操作用於「洗錢」,並從中獲利的犯罪行為。
4月24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人黃某傑主動到該所投案自首。經審查,黃某傑交代其在明知「洗錢」是違法犯罪的情況下,仍將朋友黃某池介紹給他人,並讓黃某池使用銀行卡為他人「洗錢」,其從中獲利的犯罪行為。
4月25日,城西派出所根據線索在流沙南街道東埔村抓獲盜竊嫌疑人陳某斌(男,25歲,汕頭市人)。經審訊,陳某斌交代其於當天在流沙西街道一小區盜竊電動車1輛的違法行為。
當天,詐騙犯罪嫌疑人廖某(男,16歲)到該所投案自首。經審訊,廖某交代於今年2月夥同他人在一二手購物平台上實施詐騙,騙得摩托車1輛並賣出獲利的犯罪行為。
占隴派出所
4月23日,占隴派出所根據線索在占隴鎮新軍埠路口抓獲盜竊犯罪嫌疑人張某耀(男,23歲)、謝某傑(男,26歲,均系汕頭市人)。
經審訊,張某耀、謝某傑均交代於4月23日駕駛一輛摩托車先後竄至汕頭市潮陽區、潮南區、普寧市占隴鎮等地實施盜竊,盜得手機共3部的犯罪行為。
高埔派出所
4月22日,高埔派出所依法傳喚搶劫犯罪嫌疑人黃某招(男,29歲,馬鞍山農場人)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經審訊,黃某招交代其於3月26日駕駛摩托車在高埔鎮葵坑村搶奪群眾手機1部;於4月10日至18日在流沙東街道東埔村持刀搶劫作案2宗,搶得手機2部,並脅迫事主通過手機轉帳2000元的犯罪行為。
廣太派出所
4月26日,廣太派出所根據線索在汕頭市貴嶼鎮與普寧市麒麟鎮交界處抓獲盜竊犯罪嫌疑人郭某賢(男,24歲,汕頭市人)。經審訊,郭某賢交代其於今年1月至2月夥同他人先後在廣太鎮實施盜竊作案2宗,盜得摩托車2輛的犯罪行為。
目前,上述李某升、顏某武、黃某欽、廖某、黃某傑、黃某池、張某耀、謝某傑、黃某招、郭某賢等10人均已被刑事拘留,陳某斌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相關案件的審理和深挖工作正在抓緊進行中。
來源:普寧市公安局
整理:普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