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屋頂墜落致十級傷殘!遼源一工人等了4年終於拿到賠償

二三里資訊 發佈 2022-05-23T14:06:18.891288+00:00

2018年6月,張某以江蘇某公司名義與合作社簽訂《產品購銷及安裝合同》,為該合作社安裝太陽能,並僱傭了原告劉某等人進行安裝。

近日,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

2018年6月,張某以江蘇某公司名義與合作社簽訂《產品購銷及安裝合同》,為該合作社安裝太陽能,並僱傭了原告劉某等人進行安裝。施工過程中,劉某在上屋頂挪動電焊機時,不慎從屋頂墜落到地面,身體多處骨折。經司法鑑定,劉某構成十級傷殘。劉某為主張權益,將江蘇某公司訴至法院。一審法院判決江蘇某公司賠償劉某各項損失8萬餘元。該案在執行過程中發現江蘇某公司早已於2017年變更為其他名稱,該公司對《產品購銷及安裝合同》真實性、一審送達程序提出異議,拒絕執行。一審法院經院長發現程序啟動再審,在再審程序中,原告劉某撤回起訴,將被告張某訴訟法院。一審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被告張某賠償原告劉某損失11萬元。被告張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

遼源中院民一庭法官受理案件後,發現此案幾經輾轉,雙方之間矛盾糾紛在四年訴訟後還未解決,了結糾紛的心情都比較急迫,且案件事實清楚,為儘快及時解決糾紛,使雙方從訴累中解脫出來,法官決定從調解入手,多次召集雙方當事人在線上、線下耐心、細緻地進行溝通和疏導工作,並為雙方當事人釋法析理。法官的耐心與明確的司法解釋贏得雙方的理解和信任,最終被告張某主動賠償原告劉某各項損失8萬元,並通過手機銀行執行到位。至此,雙方的爭議得到根本化解,劉某申請撤回起訴。

個人之間的勞務關係糾紛案件逐年增加,勞務糾紛也呈現出多元化、複雜化的趨勢。在化解勞務糾紛方面,遼源中院始終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以案結事了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通過耐心細緻的調解工作,爭取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推動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的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編輯 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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