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上海一商人和我軍打房產官司,律師發現:洋房乃毛人鳳黑產

暴走吧歷史 發佈 2022-05-24T04:00:34.063646+00:00

1949年的冬天,剛從大學畢業的法學生潘慧玲進入上海一家有名的律師事務所實習,不多久就接到了上面派發的任務,為一名上海商人與解放軍二十六軍打官司,原因在於他們之間的房產風波。

1949年的冬天,剛從大學畢業的法學生潘慧玲進入上海一家有名的律師事務所實習,不多久就接到了上面派發的任務,為一名上海商人與解放軍二十六軍打官司,原因在於他們之間的房產風波。

潘慧玲初出茅廬,卻頗有門路,很快就幫助商人和軍方達成一致。然而房產糾紛一波三折,最後這棟房子竟然成了國民黨軍統頭子毛人鳳的產業……

1949年12月,新中國剛成立不久,上海人民早已改變了以前受國民黨蒙蔽而對共產黨產生的壞印象,逐漸深入地意識到,共產黨的政府和軍隊不僅對百姓秋毫無犯,而且寧願自己委屈,也不讓群眾受屈

從解放軍入城時睡在大街上,就能看出來,解放軍是真正心存人民,為人民辦事,為百姓考慮的軍隊。

潘慧玲的案件委託人郭蔚華也是這麼想的。

正因如此,郭蔚華才在上海解放半年之後,有膽量找律師和軍隊的人打官司,而不怕得罪軍方。

雖然對律師事務所給自己委派了一個初出茅廬的律師有些微詞,郭蔚華還是第一時間把他和軍方之間的房產糾紛講述清楚。

據郭蔚華所說,解放軍二十六軍辦事處目前所徵用的兩棟洋房,原本叫做「郭家花園」,是郭蔚華的父親——一位歸國老華僑在1923年統一建造的,和郭蔚華本人所住的洋房正好形成一個「T」字型。

房子建好時,郭蔚華和兩個哥哥還在上大學,直到1939年郭蔚華的父親去世,三棟洋房分別歸屬3個兒子。

但是郭蔚華的兩個哥哥留學後都留在了國外,只有郭蔚華在上海從事西藥生意,順便照看哥哥們的房子。

抗戰勝利後,郭蔚華兩位哥哥回到國內,把自己名下的洋房轉賣給一個姓金的人。沒過多久,國民黨挑起內戰,國內再次陷入戰亂,那個姓金的人又把房子轉賣,用以換取現錢。

可想而知,在全國局勢都不穩定的情況下,這兩棟洋房幾度易手,買下它們的人不久之後全都將其用來套現,直到1948年底,這兩棟洋房被一個名叫趙哲憲的軍統特工買下,這兩棟洋房的產權歸屬人那一欄的名字,才算穩定下來。

郭蔚華說,趙哲憲在上海解放前夕找上門來,聲稱要把洋房再度轉賣。對於自己父親花心思修建的洋房、郭家花園的一部分,郭蔚華肯定是想買回來的。

但是郭蔚華手中資金不足,加上兵荒馬亂,生意也不好做,郭蔚華只能拿出120兩黃金,先把洋房第三層和第二層的產權買回來。

趙哲憲和郭蔚華交換了草擬協議,趙哲憲拿著120兩黃金離開,約定三天後到房產局辦理過戶。然而上海解放後,趙哲憲失蹤了。

郭蔚華聲稱,解放軍入城時,他不了解解放軍的品行,更不敢輕易和軍方對上。直到在解放後的上海生活了半年,看著新上海煥然一新的精神面貌,了解了有關解放軍和人民政權一心為人民的特性,郭蔚華才敢上門索要房產。

二十六軍的政委王一平在洋房的辦事處親自接見了郭蔚華,郭蔚華出示了他和趙哲憲簽署的協議和120兩黃金的收據。

王一平當即表示,如果解放軍當初沒收的這份「敵偽產業」實際上屬於郭蔚華,那麼軍方一定會給他一個合理的交待,不會讓百姓利益受到分毫損失。

隨後,二十六軍的一名軍官專門負責跟進此事,對國民黨遺留的房產檔案資料進行核查。

郭蔚華既然稱尚未和趙哲憲辦理過戶手續,自然也查不到他的相關情況,於是事情一時之間就無法解決了。

郭蔚華等待補給,找到了潘慧玲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這一民事案件就被交給潘慧玲獨立承辦。

接手這一案件後,潘慧玲在新中國的第一個新年都沒有過好,日夜想著該怎麼去處理這件事。

元宵節來臨之前,潘慧玲的父親讓她前往北京代為拜訪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沈鈞儒和司法部部長史良兩位故人,讓潘慧玲一下子找到了方向。

史良、沈鈞儒和鄒韜奮、李公僕、章乃器、王造時、沙千里五人曾被稱為「愛國七君子」,在1936年積極為抗日救國宣傳奔走,被貫徹「綏靖」政策的上海國民黨當局逮捕。

國民黨的行為自然招致大量民憤和海內外各界人士的關心,宋慶齡親自前往他們被關押的蘇州探望,在社會上聲援,潘慧玲的父親潘老先生,也是積極參與聲援七君子的實業家之一。

潘老先生不僅印製了大量宣傳七君子英雄事跡的刊物、報紙沿著上海到南京的鐵路散發,而且每周都要到蘇州看望七君子的情況。

1937年盧溝橋事變,國民黨迫於外界種種壓力,釋放了他們七人,潘老先生一家和七君子的往來也未曾斷絕。

潘慧玲進京首先探望的就是司法部長史良阿姨,這位曾經聞名全國的大律師。

史良聽完來龍去脈,告訴潘慧玲:「我不了解案件,又擔任國家職務,不好發表意見。此時涉及軍、地關係,你要慎重對待,倒是可以給你提個建議,以律師身份給陳毅同志或者饒漱石同志寫信反映。」

潘慧玲喜出望外,走的時候卻連禮品一起被史良退還了。史良認為,潘慧玲這次上門是帶著公務的,不能像私人拜訪一樣贈送禮品。

返回上海後,潘慧玲開心地告訴郭蔚華自己已經有了眉目,不料郭蔚華勸她放棄寫信,轉而直接打著史良的名號親自上門。

潘慧玲畢竟年輕,被郭蔚華說動後,直接拿著自己父親與七君子的合照、報紙對父親的報導和自己進京的照片找到了市政府。

當天市長陳毅並不在上海,接待潘慧玲的是市委書記饒漱石,他還兼任華東軍區委員會主席。

饒漱石把潘慧玲的事情交給了比較熟悉這方面業務的秘書,秘書的效率很高,三天後潘慧玲就接到了二十六軍司令部打來的電話,表示他們在饒主席「要注意社會影響和軍地關係」的提醒下,想到了一個解決辦法,請潘慧玲第二天到二十六軍進行面談。

潘慧玲一早趕到郭家花園,二十六軍給出了一個讓郭蔚華十分滿意的方案:

軍部無法處理房產權歸屬的問題,暫且默認洋房歸郭蔚華所有,但二十六軍辦事處無法搬走,便按價格支付租金,連同之前半年的,一同補給郭蔚華。

郭蔚華高興地連連點頭,還大度地表示以前的租金就不要了,只需解放軍以後交付租金即可。

到這裡,郭蔚華和二十六軍之間,有關洋房的糾紛就算解決了,潘慧玲也該功成身退,從這件案子裡抽身了。

然而沒過多久,郭家花園的產權又出事了。

一波三折的房屋歸屬

潘慧玲再次被郭蔚華找上門,聽他講述完新爭端,毫無疑問地選擇了相信,並表示一定會盡最大努力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那麼郭蔚華身上又發生了什麼事呢

原來,二十六軍在交了三個月租金後搬離了郭家花園,華東軍區安排了兩位領導及其家人住進來,仍舊按照先前的協議向郭蔚華支付租金。

郭蔚華對此沒有異議,只是軍方出於安全考慮,在兩棟洋房與郭蔚華的洋房之間的花園裡砌了道牆,雖然已經徵得了郭蔚華同意,他還是有些不開心。

變故發生在1950年12月。華東軍區的兩位領導已經因職位調動而離開上海,軍區的人以為郭家花園的這兩棟洋房產權屬於軍方,覺得位置有些不方便,決定和上海一位叫做方易正的商人進行房產置換。

由於兩棟洋房和郭蔚華的那棟被牆隔開,軍區的人沒有多想,直接將兩棟洋房全部拿去置換,將置換來的新房產裝修為軍區內部招待所。

這個置換交易,對方易正來說,是占了軍方便宜,他喜不自勝,很快就和軍方簽署協議搬了進去

而牆那邊的郭蔚華還在等租金,結果洋房裡的新住戶兩個月都不交租金,郭蔚華便親自上門詢問情況。

經過交涉,華東軍區才知道這兩棟洋房原來並不屬於軍方所有。但是置換的房子已經開始裝修,占了便宜的方易正也不肯放棄,雙方一時間僵持住了。

就在交涉過程中,方易正以職業直覺敏感地察覺到郭蔚華的產權有問題,主動提出將事情完全交由自己與郭蔚華處理,軍方只需要承擔一半的律師費,後續的訴訟打官司等過程都不需要軍方參與。

於是洋房的房屋糾紛完全被交由方易正和郭蔚華處理,方易正很快就找到了經常登上報紙的名律師歐陽律師,郭蔚華則看重潘慧玲的背景,照舊請潘慧玲代理案件。

提起訴訟之前,歐陽律師給郭蔚華打了電話,沒想到郭蔚華自鳴得意,聲稱他的律師和史良、沈鈞儒相熟,根本不怕歐陽律師的訴訟。

巧合的是,歐陽律師也認識沈鈞儒,並不相信他們作為共產黨的幹部,會和國民黨一樣徇私。

不顧身邊同行和朋友的勸誡,歐陽律師直接北上,到最高人民法院見到了沈鈞儒。不過沈鈞儒對此並不知情,因為當初潘慧玲從史良那裡得到指點,到沈鈞儒那裡拜了年,就沒再提起這件事。

沈鈞儒和史良一起給上海副市長潘漢年寫了封信,表示對這起房產糾紛案要嚴格依法辦理,不能考慮任何社會關係,同時轉陳毅和饒漱石觀看。

歐陽律師從史良和沈鈞儒這裡得到了同樣要求依法辦理的答覆,便安心回到上海,收集證據,準備向法院提起訴訟了。

很快,歐陽律師就從多方打探中得知,郭蔚華和趙哲憲簽署協議的那個日期,趙哲憲本人根本不在上海。

歐陽律師把這份重要證據告訴了潘慧玲,想讓她知難而退。潘慧玲才二十來歲,正是朝氣蓬勃的年齡,自然不肯輕易認輸。

但她心裡也清楚,如果自己沒有足夠的證據駁倒歐陽律師,對方的證據就會被法院採信。

潘慧玲忙著尋找新的有利證據時,史良作為代表陪同蘇聯司法代表團到上海訪問,當晚就約見了潘慧玲父女兩人,實際上主要是為了潘慧玲的這件案子。

史良點撥她:打官司其實就是打證據,人民法院為人民,除了法律法規和證據,別的什麼因素都不必考慮

潘慧玲離開上海大廈後,翻來覆去地想史良阿姨的話,突然意識到,自己所需要的最重要的證據,就是郭蔚華的那份和趙哲憲簽署的產權協議。

對方律師提出協議簽署那天趙哲憲並不在上海,那麼只要她能夠證明協議的真實性就可以。

潘慧玲的父親及時提醒自己最小的這個女兒:聽說趙哲憲1948年去了香港。

洋房屬於毛人鳳的黑產

當時前往香港相比便利,潘慧玲很快就找到了兩個趙哲憲曾經的好友,在他們帶領下見到了趙哲憲的妻子谷鳴鳳。

可惜,趙哲憲本人早已拋棄妻子前往台灣,潘慧玲找不到趙哲憲的人,又從谷鳴鳳口中聽到了一個驚天的消息:郭家花園的兩棟洋房並不屬於趙哲憲,而是軍統局長毛人鳳的私產。

趙哲憲是軍統的高級特工,也是專門為毛人鳳搜刮財產的重要下屬。1948年,國民黨大勢已去,有門路的商人早已看出苗頭,紛紛出售房子這些不動產,生怕那天被不長眼的炮彈給炸了。

毛人鳳自恃位高權重,也從未想過解放軍會把國軍趕到台灣一隅,放肆地利用上海戰亂時的物價大肆斂財。

郭家花園的兩棟洋房都非常精緻漂亮,原本是毛人鳳買下來準備送人的。沒想到解放軍那麼快就渡過長江,打到了上海,毛人鳳也跟著蔣介石匆忙逃跑,完全顧不上洋房的下落了。

即便洋房登記名字為趙哲憲,也被當做敵人的產業充公了。但趙哲憲根本沒有權利、也沒有膽量敢售賣毛人鳳的房子,郭蔚華所謂的與趙哲憲的協議也是造假的了。

潘慧玲拍了幾張趙哲憲的信件照片,匆匆地回到上海,把證據交給法院,由上海公安局對筆跡進行技術鑑定。

法院開庭之前,潘慧玲見了郭蔚華,勸他立刻撤訴,並向軍方坦白,退還租金。

郭蔚華嚇得臉色煞白,忙不迭地照做,此事才算徹底平息。

一年後,毛主席因抗美援朝在全國展開了轟轟烈烈的「三反」「五反」運動,上海作為商人貪腐的重災區,郭蔚華也沒能逃過此劫,加上曾經偽造證據騙取解放軍租金的事,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在安徽農場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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