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十大酷刑,究竟有多殘忍?犯人為何寧死也不願受刑?

微鑑史館 發佈 2022-05-24T11:03:30.596456+00:00

在影視劇當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這樣的畫面,有些犯人的家屬甚至為了能夠讓犯人在監牢當中好過一些,甚至會花大價錢買通獄卒和劊子手,只求能夠給犯人一個痛快。

古代十大酷刑究竟有多殘忍?為何在監獄內咬舌自盡的犯人比比皆是?在影視劇當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這樣的畫面,有些犯人的家屬甚至為了能夠讓犯人在監牢當中好過一些,甚至會花大價錢買通獄卒和劊子手,只求能夠給犯人一個痛快。

在使用這些刑罰的人當中,僅僅用一根棍子就能讓女人痛的死去活來,用一把普通的木梳子就能讓犯人連聲哭爹喊娘。傷口撒鹽在他們看來還只是「開胃小菜」,古代的十大酷刑那才叫慘絕人寰。

古代十大酷刑排列第十的是「縊首」,「縊」從字面意義上解釋就是「上吊」。明朝末年的時候,流寇四起。崇禎皇帝守國無望,又擔心自己落在敵軍手裡遭受侮辱,就採用了白綾上吊。這就叫做「自縊」。

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解釋的話,「縊首」被並列為古代十大酷刑似乎有點不夠格,但是縊首跟拿白綾上吊是兩碼事。自縊用的是白綾,而縊首用的是「弓」,沒錯,就是「彎弓射大雕」當中的「弓」。

行刑者在執行「縊首」刑罰的時候,他們會將弓套在犯人頸部,然後不停旋轉弓柄,這時候弓上的弦會勒斷犯人的喉管,犯人最終被「割喉」身亡。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縊首」看起來十分殘忍,但是相比較其他酷刑而言,這種死法居然還十分受到犯人的「歡迎」。

排名第九的酷刑是「腰斬」,顧名思義就是從腰部將犯人斬為兩段,因為人體主要維持生命的器官都集中在上半身,所以在腰斬之後,犯人並不會立即死亡,仍舊保留著清醒的意識,甚至有的生命力頑強的犯人,還能繼續「爬行」一會兒。

最終這些犯人會因為失血過多,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慢慢死去。

(二)

第八種古代十大酷刑曾經還在莫言的《檀香刑》一書當中出現過,這就是臭名昭著的「棍刑」,棍刑並不是字面當中將犯人「亂棍打死」,而是將木棍從嘴巴或者肛門插進去搗爛犯人的內臟。

這種刑罰極端痛苦的原因在於,一些經驗老到的劊子手在施行棍刑的時候,會十分巧妙避開犯人內臟當中的要害器官,犯人要歷時三五天才會死去,並且因為內臟受損,這段時間犯人會十分痛苦,甚至是「七竅流血」。

另外一個刑罰則是「騎木驢」,和「浸豬籠」類似,這個刑罰主要是針對通姦被發現的女性犯人執行的,在執行方式來看,「騎木驢」與棍刑極為相似。

但是二者卻有不同之處在實行「騎木驢」的時候,劊子手會將女性罪犯調到高處,然後將下體對準凳子上的木棍,接著將繩子砍斷,棍子就會直接插入女性的下體。

第六個酷刑叫做「車裂」,又被叫做「五馬分屍」。商鞅就是因為受「車裂」之刑在極端痛苦當中去世的,在電視劇當中也很容易見到「車裂」之刑的劇情,具體方式就是用繩子綁住罪犯的四肢和脖子,然後系在牛馬身上,一聲令下之後,牛馬會向五個方向奔跑。

犯人的身體會全部被撕裂,最終死無全屍。之所以說這是「殘忍的刑罰」是因為古代有迷信思想,認為死者為大。如果人死之後沒有留全屍,那麼很可能會「入不了輪迴」。

(三)

第五種酷刑叫做「抽腸」,抽腸的具體做法就是在橫木桿中間綁一根繩子,然後高懸在木架上。接著將木架的另外一端綁著石塊,接著將另外一端的鐵鉤放下來。之後在罪犯的肛門處挖個洞,將腸子給綁到鐵鉤上。這樣犯人當地腸子會被悉數抽出,其過程比「騎木驢」還要痛苦。

但是因為大腸主要是人體的消化器官,其中不可避免會有很多消化液或者是糞便被同時帶出來。在明朝時期,朱元璋目睹了「抽腸」刑罰之後一連幾天都吃不下飯,所以他最終「痛定思痛」,取消了「抽腸」酷刑。

但是與此同時,朱元璋再度創新了一種新的刑罰,叫做「剝皮」,這個刑罰還有個很美的名字,叫做「蝴蝶展翅」。根據史料記載,在剝皮的時候要從脊椎部分下刀,一刀就將背部的皮膚分成兩半。接著劊子手會用刀慢慢分開皮膚和肌肉,整個過程就叫做「蝴蝶展翅」。

在整個過程當中,犯人若是體型消瘦,半個時辰內就可以剝下一張完整的人皮。但是如果是犯人體型比較健壯或者是比較胖的話,分離過程就會比較困難,但是也可以在兩個時辰內結束。

還有一種刑罰叫做「灌鉛」,這和「吞金」死亡的原理相似。在吞掉了金子之後,因為金子的形態會劃破內臟,最終導致大量出血而死。如果僥倖吞掉了一塊形狀比較「圓潤」的金子,這金子也順利到達了腸道。

但是因為金子很重且無法被消化,它就會墜斷腸道,讓吞金者在極端痛苦當中死去。

灌鉛也是類似,在犯人口中灌進去大量融化的鉛金屬,這些液態金屬進入人體後自發凝結成硬塊,最終導致犯人在極端痛苦當中死去。

第三種酷刑叫做人彘,「彘」在古代是「小豬」的意思。西漢時期,戚夫人盛寵一時招致了呂雉的妒忌,在一次劉邦外出之時,呂雉派人剁掉了戚夫人的手腳,在她的耳朵內灌了融化的鉛金屬,接著又拔掉了戚夫人的舌頭,割掉了戚夫人的鼻子。

最後將戚夫人裝到馬桶當中,讓戚夫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排名第二的酷刑叫做「梳洗」,相比較「車裂」,梳洗似乎保留了犯人的全屍,但是依舊讓很多犯人聞風喪膽。原來在執行梳洗刑罰的時候,行刑者會將犯人的皮膚用開水「燙熟了」,在這個過程的當中他們會把握好分寸,並不會將犯人給「活活燙死」。

之後等到身體上起滿了水泡之後,劊子手就會用鐵刷將犯人的皮肉刮掉,直到犯人僅剩一具白骨。

最後一個就是凌遲處死,這種極其殘忍的酷刑主要用於謀逆之罪的大臣。在行刑的時候劊子手會一刀一刀割下犯人的皮肉,在這個過程當中,他們會盡力讓犯人保持清醒,沉浸式體驗這種痛苦。明朝時期更是將凌遲之刑「發揚光大」。

朱元璋生性多疑,甚至對自己之前的「親信」都動用了「凌遲」之刑。

明朝時期十大酷刑都被發展到了極致,但是明朝依舊「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殘忍的酷刑並不能夠從本質上減少犯罪率,只有讓百姓安居樂業,才能最大程度上減少犯罪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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