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按照省法院的統一部署,南京法院對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被告人孟某以及以投資養老項目為名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被告人茆某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在被告人孟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案件中,孟某於2016年6月加入南京百善緣健康諮詢有限公司後,共向31名集資參與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人民幣230萬元,未造成實際損失,其任職期間領取工資、提成30068.73元。鑑於孟某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並有自首、認罪認罰、案發後退出違法所得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鼓樓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孟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在被告人茆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案件中,茆某於2016年7月至2018年10月在南京暮月坤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兼職業務員,共向10名集資參與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人民幣330萬餘元,造成損失150萬餘元。鑑於茆某具有自首、從犯、認罪認罰、退贓退賠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且有未成年子女無人監護,鼓樓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茆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上述兩起案件分別系「愛晚系」非法集資案、暮月坤瞾非法集資案的關聯案件。相關案件主犯曹斌銘、王昌波已由南京中院及南京市鼓樓區法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二年九個月。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22年4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半年左右的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本次專項活動的打擊範圍是假借養老之名,通過詐騙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各類犯罪行為,包括非法集資及金融詐騙、合同詐騙、普通詐騙等各類詐騙犯罪,重點打擊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宣傳「以房養老」、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等為名實施的非法集資、詐騙犯罪。
自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南京中院積極貫徹落實專項活動要求,第一時間成立市法院專項行動辦公室,制定實施方案,指導全市兩級法院依法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兩級法院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嚴懲養老詐騙犯罪;揭露案件犯罪手法,著力提升老年群體防詐識騙能力,推進整治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涉詐亂象問題。下一步,市法院將集中對一批養老詐騙案件開庭審理、宣判,並發布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確保專項行動深入開展並取得成效。
來源: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