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洪邁《夷堅乙志•袁州獄》冤鬼報仇

豆棚瓜架yishui 發佈 2022-05-26T03:54:37.911021+00:00

那一年秋天,他和新昌縣黃縣令、別州鄭判官一起,到南安軍擔任解試考官。鄭判官有個妹妹,是袁州某官員的妻子。

待制向子長,宋哲宗元符年間擔任袁州負責獄訟的司理參軍。那一年秋天,他和新昌縣黃縣令、別州鄭判官一起,到南安軍擔任解試(宋代科舉考試的第一級為解試。相當於明清時期的鄉試)考官。考試工作結束後,考官們各回原任所。鄭判官有個妹妹,是袁州某官員的妻子。鄭判官想隨向子長一起到袁州去;而黃縣令,三年前曾擔任袁州治理刑獄的司法官,所以向、鄭二人邀請黃縣令同往。黃縣令不想去,鄭判官卻竭力邀請,並笑話說:「黃公能一下忘情煙花巷的相好嗎?」黃縣令不得已,同向鄭二人一起到袁州去,但路上一直悶悶不樂。到了袁州,他又想住在城外。向參軍用盡全力才把他拉進官舍。坐定後,向參軍要到內室拜見父母,就請黃縣令到便室閒坐。黃縣令像沒有聽到似的,就是在他的耳朵邊大聲叫他,他也瞪著眼睛不說話。又指著向參軍用的銅盤說:「這東西多少錢?可以割愛賣給我嗎?」向參軍看他說話,很高興。向參軍回頭吩咐手下把銅盤送到黃縣令住宿的館舍。又問黃縣令說:「這是常用的物品,要得這樣急迫做啥呢?」黃縣令說:「我要把它放在我的棺材裡。」向參軍這才懷疑害怕起來,牽著他的手讓他稍微休息,黃縣令也不動。向參軍趕緊找來鄭判官一起看視他,把黃縣令扶到床上去。一會兒,黃縣令高聲呼叫,好像是疼痛得無法忍受,開始腹瀉,拉起血來,污穢滿屋;爬到床上去,又從床上梭下來,整夜嚎叫不止。向參軍和鄭判官一起對他說:「縣令大人的病勢看起來很不好,有什麼需要囑託我們的嗎?」黃縣令點著頭說:「希望能見見母親和妻子。」向參軍立刻寫信,讓驛卒騎快馬到新昌縣去向黃縣令家裡報告。二人又對他說:「大人本不想來,只不過因為我們二人的緣故來了,哪裡想得到病到這個地步?尊夫人如果沒有及時趕到,或者你不能再起來,這是我們兩個人殺了你啊,拿什麼來證明不是我們害了你呢?希望你勉強支撐病體,告訴我們不想來袁州以及病情危重到這個地步的原因。」黃縣令睜著眼睛認真地聽,忍著疼痛說了如下的話:我在袁州做司法官的時候,袁州縣尉派了三個弓手到鄉村買豬肉和雞。過了四十多天,這三個人也沒有回去。他們的妻子報告了袁州郡守,郡守和縣尉有老交情,所以讓縣尉自己想辦法解決。縣尉欺騙郡守說:「郡里起了盜賊,已經發現了他們的根基巢穴,不過是派這幾個人前去偵察,擔心他們泄漏了計劃,所以姑且讓他們以買東西為名前往。這麼久了還不回來,大概是被盜賊所殺。希望能集中各縣的捕快共同抓捕。」郡守認可了他的說法,讓縣尉率領部屬前去,在山裡呆了四個月,沒有辦法向郡守復命。有一天,他們看見有四個村民在野外種地,相貌很粗春。縣尉讓跟隨的小官吏拿著兩萬錢去找他們,對他們說:「我們有三個弓手被強盜所殺,縣尉來抓捕,但抓了很久都沒有抓到。不能回去復命。我們想請你們四個人假裝強盜應付上級的命令。以後結案,名義上要處斬,實際上只不過打十幾板子屁股就放了你們。你們窮到這個地步,如果這樣,每人能得到五千錢來養活你們的妻兒,何況又沒有性命之憂,有什麼不行的呢?你們到了官府,如果問你們殺人沒有,只管答應說殺了。那樣就吃飽了飯坐牢,用不了多久就會釋放回家了。」這四個人答應了。於是就把他們抓起來送到縣衙里。恰好縣令出缺由司戶參軍代理縣令的職務。司戶審問囚犯,他們按照縣尉的安排招供。案子送到州府,我恰好主管這個案件。提審囚犯,沒有差錯,於是準備好全部案卷上報到上級司法部門,判決的結果是全部斬殺。不久就要將這四個人押赴刑場。我看這四個人,沒有窮凶極惡之狀,心裡很少狐疑。所以我屏退獄吏詢問他們,都說不冤枉。我又對他們低聲說:「們如果真像你們說的那樣,明天都會被斬首。頭一砍下來,就不能再接上去了。」幾個囚犯看著我哭泣,說:「最初以為即使判死罪,也會活下來,回家還能得到錢,不知道果然要送命。」於是詳細地講述了事情的經過。我大吃一驚,把他們全部鬆綁。縣尉察覺了這件事情,悄悄稟告郡守說:「司法官收了囚犯的賄賂,引導囚犯翻供。」第二天,我到州府稟告這件事情,郡守非常憤怒,大聲呵斥,把我趕走,說:「你審理的案件已經完結了,也上報給上級部門核實了,竟然接受賄賂妄想改變嗎?」我說:「我既然了解到他們的冤屈,怎麼敢不給他們分辨清楚呢?」郡守無可奈何,就把案件移交給錄事參軍,錄事參軍又移交到縣裡,不能下決斷。按照法律,應當重新申報到上級司法機關,另外立案審理。郡守說:「如果這樣,全郡觸犯了無端入人之罪的官員就多了!只管把案件按原來的材料上報。」我引經據典,據理力爭,前後十多天都不能決定是否重新審理。於是我稟告郡守,郡守讓那個曾經代理縣令事務的司戶參軍代理我的工作。臨到要殺囚徒的時候,郡守又後悔說:「如果黃司理不在案卷上簽字,將來一定到朝廷去控告我。」讓同事們規勸我說:「囚犯一定會被處死。你雖然堅持,也沒有幫助。如果勉強把名字寫在案卷的末尾,人人都知道事情是出於郡守的逼迫,你有什麼罪呢?」我勉強在文書上簽了字,那四個囚徒於是就被處死了。過了兩天,有個穿黃色衣服的人拿著木棒押著兩個縣吏來,追問院裡的兩個官吏說:「趕緊把案卷拿來!」兩個官吏還在詢問為什麼,穿黃色衣服的人就用木棒擊打他們,四個官吏都進了房間沒有出來。我親自去看,房間的門都沒有打開;看房間裡,案卷丟得到處都是。不久,那四個官吏都突然死了。又過了幾天,代理縣令的參軍也死了。縣尉因為其他功勞改變職務離開了,不久也死了。而郡守因為中風臥床不起。這前後的事情,相隔才四十多天。有一天公餘休息,看見已被處斬的四個囚徒對我跪拜說「我們含冤而死,向上帝申訴得以前來見你。上帝想要抓捕先生,我們懇求說:『我們能夠知道自己的冤屈並向上天傾吐,靠的是黃司理的力量。現在其他七個和這件案子相關的人都死了,足夠抵償我們微賤的生命,請上帝不要追查他。』上帝說:『如果這個人不在案卷上簽字,那麼你們四人就不會死。你四人之死,原本就在於他簽不簽字,推究事情的原委來確定罪行,這個人實在是首犯啊。』我們在天庭哭著拜求,總共四十九天,天帝才准許延期三年。」四個囚徒挽起褲子露出膝蓋,膝蓋上露出了跪出的洞,血跡淋漓。他們說:「我們不停地叩拜,以至於這樣。」又說:「如果最後的期限到來,我們會到這裡來找你。」又叩拜了我才離開。我剛才進門的時候,那四個囚徒已經到了,說已經等了我很久了,擔心超過了期限,並讓我趕緊叫母親和妻子來訣別。我不到袁州來,就是這個緣故啊,現在還說什麼呢?向參軍問道:「鬼在哪裡呢?」黃縣令說:「都拱手站在這裡呢。」向參軍和鄭判官安設坐席,點上香燭,穿上衣服戴好帽子跪拜祈禱說:「你們四個人英明靈驗到這個地步,黃大人如果死了,按情理我們都不能擺脫干係。既然答應了他和母親妻子訣別,又何必讓他承受重病的折磨,讓他痛苦到這樣?」祈禱完,黃縣令高興地說:「鬼聽從了你們的話。」疼痛立刻就停止了,也不再腹瀉了,但身體很虛弱,毫無生氣。又過了十天,告訴向參軍說:「我的母親已經來了,希望你為我準備轎子出去迎接她。」向參軍說:「我派去通知你家人的驛卒都還沒有回來,你的母親怎麼能這麼快就到了呢?」黃縣令說:「那四個人已經來告訴我了。」於是出門去,果然在院門外就遇見母親,他解開帘子作了個揖就斷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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