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粉塵現場清掃管理辦法

數智已來 發佈 2022-05-26T04:38:47.568579+00:00

1目的為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粉塵爆炸事故、改善作業環境、提高作業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辦法。2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太鋼集團各管理職能部門、分公司、全資和控股子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子公司、受託管理的單位及其延續分支機構(以下統稱各單位)涉爆粉塵現場。


1目的

為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粉塵爆炸事故、改善作業環境、提高作業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太鋼集團各管理職能部門、分公司、全資和控股子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子公司、受託管理的單位及其延續分支機構(以下統稱各單位)涉爆粉塵現場。

3引用標準

《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2021年7月25日應急管理部令第6號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粉塵防爆安全規程》(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粉塵防爆分技術委員會歸口,標準號GB15577-2007,2008年02月01日)

4管理要求

4.1粉塵涉爆企業應當嚴格控制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內人員數量,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內不得設置員工宿舍、休息室、辦公室、會議室等。

4.2涉及粉塵涉爆的單位和現場應當按照《粉塵防爆安全規程》等有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制定並嚴格落實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粉塵清理制度,明確清理範圍、清理周期、清理方式和責任人員,並在相關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醒目位置張貼。相關責任人員應當定期清理粉塵並如實記錄,確保可能積塵的粉塵作業區域和設備設施全面及時規範清理。

4.3所有可能積累粉塵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室,粉塵作業區域應當保證每班清理。

4.4生產、加工、儲運可燃性粉塵的工藝設備應有防止粉塵泄漏的措施,工藝設備的接頭、檢查口、擋板、泄爆口蓋等均應封閉嚴密。

4.5 不能完全防止粉塵泄漏的特殊地點(如粉料進出工藝設備處),應採取有效的除塵措施。

5清掃工具要求

5.1擦拭抹布類必須是純棉製品。

5.2清掃粉塵掃帚應使用有高梁穗、金絲草、掃帚草等窄小型不起靜電的掃帚清掃,不得使用容易產生揚塵的大掃帚清掃,防止粉塵雲產生。

5.3清掃時不得使用塑料工具和鐵製工具,防止產生靜電、火花;粉塵收集器也不得使用鐵製品及塑料製品,應使用銅製品或不產生火花、靜電類器具。

5.4不得使用壓縮空氣進行吹掃。

5.5 遇濕自燃的金屬粉塵,不得採用灑水增濕方式清掃。

6清掃要求

6.1進入現場清掃前必須穿戴好防靜電工作服、佩戴好防塵口罩和安全帽、高處作業要佩戴安全帶,做到「四不傷害」和安全互保。

6.2進入煤粉製備區域開展清掃作業時,嚴格執行門禁制度,清掃作業現場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菸。

6.3清掃時不得使用壓縮空氣吹掃煤粉防止二次揚塵,宜採用負壓吸塵方式清潔。

6.4清掃電氣設備、電氣管線、電纜橋架、電氣設備時,使用干布子進行清掃,不得使用濕布擦拭,防止觸電。

6.5對於高度超過1.5m不足2m使用安全可靠踩高器具,必須兩人作業,一人扶好踩高器具另一人作業。對於高度超過2m以上的使用可靠的梯子,一人護梯一人系掛安全帶進行清掃。

6.6清掃旋轉部位時,必須先切斷電源等運轉設備停止工作後方可進行清掃,嚴禁在設備運行時清掃或觸摸運轉部位。

6.7清掃過程中,要防止大面積揚塵和煤粉懸浮。

6.8清掃後設備、區域等應無明顯積塵現象、空間場所無揚塵。

6.9清掃工作完成後,工器具應按要求定置存放,擺放整齊。

6.10清掃收集的粉塵應按規定及時處理。

7附則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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