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第573課:細說「殿」字,「狀元」為啥又叫「殿元」

談藝錄 發佈 2022-05-29T01:13:52.078703+00:00

接著我們的《說文解字》課程,本課講「殳」部的三個漢字:「毆、毃、殿」。三個字中,「毆」在現代漢語簡化為「毆」,是現代漢語次常用漢字,「殿」是現代漢語常用漢字,均收錄在1988年國家語委頒布的《現代漢語常用字表》中,因此,本課的重點漢字是「毆」和「殿」,其中又需要注重理解「殿」字。

接著我們的《說文解字》課程,本課講「殳」部的三個漢字:「毆、毃、殿」。三個字中,「毆」在現代漢語簡化為「毆」,是現代漢語次常用漢字,「殿」是現代漢語常用漢字,均收錄在1988年國家語委頒布的《現代漢語常用字表》中,因此,本課的重點漢字是「毆」和「殿」,其中又需要注重理解「殿」字。三個字的詳情如下:

1、毆(毆)。讀音有三個:

(一)ōu。這是中華書局注音版標註的讀音,給出的解釋是:「毆,捶擊物也。從殳,區聲。」形聲字。本義是擊打;用捶杖擊打。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謂用杖擊中人物也。按此字即經典之[區攵]。」

《史記·留侯世家》:「良鄂然,欲毆之。」張良有些驚訝,想打他。《紅樓夢》第四回:「兩家爭買一婢,各不相讓,以致毆傷人命。」

本義之外,毆還有其他用法:

(1)用同「嘔」。吐;嘔吐。《華陽國志·後賢志》:「囚(楊)稷,欲以送(孫)皓,稷毆血死。」指楊稷吐血而死。

(2)用同「慪」。《醒世恆言·灌園叟晚逢仙女》:「秋公道:『不要說起,受了這班潑男女的毆氣。」

(3)同「歐」。姓。《字彙補·殳部》:「毆,姓,與歐同。」《漢書·藝文志》:「《毆陽章句》、《毆陽說議》」按:今校勘本皆作「歐」。

(二)kōu。讀音出自《集韻》。「毆蛇」,春秋魯國地名。在今山東省寧陽縣東北。《集韻·矦韻》:「毆,地名。《春秋傳》:『盟於毆蛇』」

(三)qū。讀音出自《集韻》。同「驅」。《集韻·虞韻》:「驅,《說文》馬馳也。古作敺,或作毆。」《戰國策·趙策二》:「(趙武靈王)曰:『雖毆(今本作敺)世以笑我,胡地中山,吾必有之。」趙武靈王說:「即使舉世的百姓都譏笑我,北方胡人和中山國的地方我也一定會得到手。」

2、毃。讀qiāo。《說文解字》給出的解釋是:「毃,擊頭也。從殳,高聲。」形聲字。本義是擊;敲打(頭)。後作「敲」。《玉篇·殳部》:「毃,擊頭也,或作敲。」《廣韻·覺韻》:「毃,打頭也。」《左傳·定公二年》:「奪之杖以敲之。」陸德明釋文:「敲,《說文》作毃,云:『擊頭也。』」他奪過守門人的棍子就敲打他們。

也指擊聲。姚文田、嚴可均《說文校議》:「毃,高聲下有脫文,《左傳·定二年》釋文引『一曰擊聲也。』議補。」

「毃」的小篆寫法如圖:

3、殿。讀diàn。《說文解字》給出的解釋是:「殿,擊聲也。從殳,(臀)聲。」形聲字。本義是擊聲。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此字本義未見,假借為宮殿字……又假借為軍後曰殿。」因為本義不明,所以,我們也看一下字形演變:

殿字最早的字形就是(臀)的古字,即一個人坐在高几上的會意,會意後背,臀部。到戰國時,加了「攴」旁,會意鞭打或敲打人的後背(臀部),擊打之時,轟然作響,即許慎所謂的「擊聲」。坐在高几上臀部或背部挨打的一般是高職級的幹部,處置地一般為首領所在處,即殿的引申義,即高大的房屋。

因此,在典籍之中,殿的意義多指高大的房屋,後又專指供奉神佛或帝王受朝理事的房屋。清代沈濤《說文古本考》:「《御覽》一百七十五《居處部》引:『殿,堂之高大者也。』蓋古本如此。」《正字通·殳部》:「殿,今惟天子宸居稱殿。」也就是說,殿,後來也專指天子的居處,即宮殿,但並非專指。

《戰國策·魏策四》:「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於殿上。」要離刺殺慶忌的時候,蒼鷹在宮殿上撲擊。《漢書·霍光傳》:「鴞數鳴殿前樹上。」顏師古註:「古者室屋高大,則通呼為殿耳,非止天子宮中。」貓頭鷹幾次在殿前的樹上叫喚。

唐以後的科舉制度,最高級別的考試在皇帝的宮殿舉行,稱殿試,又稱「御試」、「廷試」、「廷對」等。

「殿試」由內閣預擬,然後呈請皇帝選定,「會試」中選者始得參與,目的是對會試合格進行區別、選拔官員等,「殿試」為科舉考試中的最高一段,由武則天創製於神都紫微宮洛城殿,所以是從唐開始的。殿試第一名稱為狀元,第二名為榜眼,第三名為探花,其中狀元又因為是「殿試」第一甲的第一名,所以又稱為「殿元」,殿,是殿試的殿,也是宮殿的殿,元,指的是第一甲第一名。

本義之外,「殿」還有很多用法:

(1)行軍走在最後。比如:殿後。《廣韻·散韻》:「軍在前曰啟,後曰殿。」《論語·雍也》:「孟之反不伐,奔而殿。」孟之反不喜歡誇耀自己。戰敗時,他留在最後掩護全軍撤退。

(2)下等;末後。《廣雅·釋詁四》:「殿,後也。」《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擊章邯車騎,殿。」裴駰《史記集解》引孫檢曰:「一說上功曰最,下功曰殿。」襲擊章邯車騎部隊的時候,周勃立了下等功。

(3)置於後。《春秋繁露·考功名》:「考試之法……九分三三列之,亦有上中下,以一為最,五為中,九為殿。」

(4)鎮撫;鎮守。《詩·小雅·采菽》:「樂只君子,殿天子之邦。」毛傳:「殿,鎮也。」四方的諸侯們個個欣欣然,忠心耿耿地鎮守國家邊境。

(5)古代刑法的計量單位。《隋書·刑法志》:「在官犯罪,鞭杖十為一負,閒局六負為一殿,平局八負為一殿,繁局十負為一殿。」

此外,「殿」還是姓氏。《姓觽·霰韻》:「殿,《姓考》云:本殷湯之裔,商殿全徙撫州,因訟即以名為姓。」

「殿」的小篆寫法如圖:

(【說文解字】之573,部分圖片源自網絡,版權歸原版權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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