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農商行公告,不控制5家村鎮銀行經營,這反而是個好消息?

勻楓財技大兜底 發佈 2022-05-29T01:20:49.741401+00:00

自從4月19日,由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發布公告,宣稱要進行系統升級,在此之後不約而同的還有4家農商行也是發布了類似的公告。

自從4月19日,由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發布公告,宣稱要進行系統升級,在此之後不約而同的還有4家農商行也是發布了類似的公告。但是令所有儲戶詫異的是,自此之後一直到現在一個多月過去了,這個系統也從來沒有升級完畢,對應的最終結果,那就是儲戶網上的取款和轉帳業務沒有被響應。第1次我國銀行出現了「取款不自由」。

在此之後,監管部門出來講過兩次,但是沒有披露任何的實質性的工作安排,涉事的5家村鎮銀行,針對不能取款和轉帳的儲戶的訴求,採取的態度是「不回應、不辦理」,對於儲戶的存款事實採取的是「不否認事實,但也不承認事實」。這一下子讓涉事的儲戶真的發懵了,監管部門不做定性的表態,涉事的銀行不去辦理業務,去法院起訴,也暫時無法受理。那麼儲戶的存款到底應該怎麼辦呢?

這5家村鎮銀行有一個共性,讓他們牢牢地捏在一起,那就是他們的主要股東是許昌市農商銀行。同時現在涉嫌違法犯罪的河南新財富集團,也是這幾家村鎮銀行的股東,甚至有可能還是許昌市農商銀行的隱形股東。許昌市農商銀行有著76名股東,但是他們的控股股東是許昌市投資集團,這是一個許昌市的國有獨資公司,註冊資金50億元。也就是說許昌市農商銀行的股東會以及董事會,是由國資的許昌市投資集團控制的。

在儲戶四顧無助的時候,許昌市投資集團發布了一個澄清公告,稱「許昌農商銀行實際控制5家村鎮銀行經營管理」。很多儲戶看到之後,認為這是一個大大的利空消息。是不是表明未來村鎮銀行不會對儲戶存款做任何的負責任,而他們的主要股東也不會承擔責任。未來儲戶的訴求將陷入到相互推諉,相互推責的怪圈循環之中?

許昌市投資集團做出的這個澄清公告其實瑕疵非常之大,不過在德先生看來,這可能反而是個好消息,會促使這個事情更快的向後面發展,而不是停留在原地團團打轉。因為在澄清公告中,許昌市農商銀行反覆強調這五家村鎮銀行是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他們的經營管理與許昌農商行無關,也與許昌投資集團無關。但其實恰恰將許昌市農商銀行和許昌市投資集團拉回到這個局中,他們未來要為此負上責任。

一、許昌農商行作為這五家村鎮銀行的主要股東,肯定也是村鎮銀行董事會的主要組成部分。許昌農商行作為大股東和董事,如果沒有同意和授權,村鎮銀行的重大決策是無法實施的。現在村鎮銀行內部開展的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微信銀行以及合作第三方機構的合作存款等等的業務,絕對是屬於重大業務,一定有著審批流程。許昌農商行作為董事會的主要成員他是知曉而且批准的。

二、按照我國銀監會的監管管理規定,對於銀行這種特殊類型企業,有著發起設立以及日常管理的特殊要求。村鎮銀行的設立必須有一家銀行作為其主要股東,日常負有業務監督和戰略管理的職責。許昌農商行作為這五家村鎮銀行的股東,在日常事務監管中,許昌農商行承擔著重要的職責。

那麼既然許昌市的投資集團努力想撇清自己的責任,那其實對於儲戶來說真的是一件好事。因為:

一、此次涉及的儲戶數量多,涉及到的金額非常巨大。對應五家村鎮銀行的註冊資本,村鎮銀行自身能力肯定後續無法承擔這個損失,股東也撇清楚了自己職責,那麼未來村鎮銀行是不是應該進行破產呢?銀行如果破產清算,那麼存款保險保障機制就應該發揮作用了。儲戶在50萬之內的存款都應該進行無條件的全部兌付。那麼此時這個局自然也就破開了,存款保險基金就得進行兌付了。

二、那麼未來剩下的唯一難點就是,儲戶在這5家村鎮銀行存入的是不是屬於存款?其實現在這5家村鎮銀行也無法否認,他們的網上銀行,微信銀行,手機銀行,以及同第三方合作的通道不是銀行建設的!也無法否認日常的管理是由銀行員工進行的!只不過他們現在不願意承認,銀行可能之前被新財富集團控制了,銀行人員內外勾結進行了違法犯罪行為。

只要以上這兩層關係被確認,那麼儲戶的存款早晚得歸還。許昌市投資集團的公告,反而有可能會加速這個結果的到來。其實現在最著急的,反而有可能是監管部門。因為這個事件危及了整個銀行業的信譽,如果長久不予兌付,未來其他銀行會不會如法炮製?那麼銀行業積累了70年的信譽,會不會一夜塌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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