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為什麼賽普勒斯需要將墮胎合法化?

塞浦路斯塞島家園 發佈 2022-07-06T00:29:13.562612+00:00

今年5月初,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一份草案遭到泄露,裡面引用了許多之前法院判決、書籍和其他權威論文,目的在於推翻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羅訴韋德案」,顛覆美國半個多世紀以來的墮胎權。

半個世紀後

羅訴韋德案被推翻


美最高法撤回墮胎權


今年5月初,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一份草案遭到泄露,裡面引用了許多之前法院判決、書籍和其他權威論文,目的在於推翻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羅訴韋德案」,顛覆美國半個多世紀以來的墮胎權。

當時,最高法院可能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消息一出,美國多地數以千計的墮胎權利支持者舉行大規模遊行。

許多女性手舉衣架,作為墮胎合法化抗議的標誌。這是因為在「羅訴韋德案」之前,很多女性,尤其是貧困或有色人種女性,在自願或非自願懷孕後無法墮胎,除非懷孕的母親面臨生命危險。為了能夠成功墮胎,只能使用衣架、刀具自行解決,有人甚至故意摔下樓梯流產,還有的女性即便已經被認定懷有「畸形」胎或「死胎」,但在症狀不夠明顯之前無法接受醫院的流產手術,最終在病床上喪命。直至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承認婦女的墮胎權,受到憲法隱私權的保護。所以,當有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消息出來後,不少人質疑美國「在開歷史的倒車」,於是衣架再次在遊行中「亮相」。


6月24日,遊行僅一個多月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正式作出裁決,撤銷憲法保護墮胎權。儘管各州可以自行制定關於墮胎的法律,但據美媒報導,至少26個州已有或正在推進相關法律,這意味著,美國成百上千萬女性可能會失去合法的墮胎權利。





(顏色從淺到深代表距離從50英里-400英里)

圖源:The New York Times


對此,美國總統拜登在24日的講話中稱,「今天對於最高法院、對於整個美國都是悲傷的一天」,「美國女性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在都受到了威脅」。美國前總統歐巴馬也在推特上發文表示,「今天,最高法院不僅推翻了近50年的歷史先例,而且將一個人可以做出的最具個人化的決定留給了政客和意識形態者的隨意性——這侵犯了數百萬美國人的基本自由。」


羅訴韋德案

1969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的女服務生諾瑪‧麥考維(Norma McCorvey)發現自己意外懷孕想要墮胎。她的朋友建議她謊稱遭到強姦來獲得德州的合法墮胎。但是由於沒有警方報告證明其遭到性侵,所以這個辦法沒有成功。於是,她去了一家地下墮胎診所,但發現該診所已經被警察查封。

《經濟學人》在若干年後對諾瑪‧麥考維的訃告中還原了當時她所面臨的境況:

「她所居住的德克薩斯州禁止墮胎,除非婦女的生命受到威脅。由於她很窮,她不能去墨西哥,也不能依靠一些私人醫生來幫助。當她攢下房租錢趕去達拉斯(Dallas)的一家非法診所時,她發現這家診所早在一周前就被查封了。透過窗戶,她可以看到地板上骯髒的器械和乾涸的血跡,還有蟑螂和爬行的生物。她想要的只是一張乾淨的白床,能讓她在一個安全的地方躺下完成流產。但她沒有這種特權。」


幸運的是,懷孕五個月的麥考維遇到了兩位想要改變法律現狀的律師,琳達·考菲(Linda Coffee)和薩拉·韋丁頓(Sarah Weddington)。於是,他們為化名為簡·羅(Jane Roe)的麥考維,起訴代表德克薩斯州的達拉斯縣地方檢察官亨利·梅納斯科·韋德(Henry Menasco Wade),指控德克薩斯州禁止墮胎的法律規定侵犯了「簡·羅」的「隱私權」。


地方法院判決,禁止墮胎的法律規定侵犯了「簡·羅」受美國憲法第九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但是沒有對德州的反墮胎法律提出禁制令(injunction),「簡·羅」因此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上訴。


1973年,美聯邦最高法院以7比2的投票結果,認定德州刑法限制婦女墮胎權的規定,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正當法律程序」條款。該裁決賦予美國婦女在懷孕的前三個月(包括三個月)內墮胎的絕對權利,但允許在懷孕中期限制墮胎,並在懷孕晚期禁止墮胎。


然而,正如這個裁決自宣判後便飽受爭議一樣,爭取墮胎權利使得麥考維成為部分人心裡的「英雄」,和另一部分人心裡的「敵人」。


「麥考維和其他人一樣在報紙上看到了這個判決,突然間,『簡·羅』無處不在,這個『不知名的女人』為數百萬美國婦女贏得了自由,或將數百萬美國嬰兒送入屠宰場,這取決於你的看法。


……20世紀80年代,麥考維在達拉斯新開的合法墮胎診所工作,那裡有安全、乾淨的白色床鋪,她慢慢地走了出來,走向世界。這使她有了很多敵人,他們稱她為嬰兒殺手,並在商店裡用手推車撞她的腳跟……這讓她心裡又開始不安起來。反墮胎的人張貼了血淋淋的胎兒海報,這真的把她嚇壞了。當那些婦女告訴麥考維她們為什麼來墮胎的時候,她發現自己開始在想,這並不是理由。


1995年的一天,她去教堂皈依了基督教,耶穌原諒了她所有那些死去的嬰兒,現在她將幫助拯救他們。……可憐的女人將不得不代表其他所有的人,諾瑪·麥考維在墮胎問題上的矛盾,就像幾乎所有美國人一樣。」


《經濟學人》如此描述道。


賽普勒斯墮胎合法化

2018年3月,賽普勒斯議會以33票贊成、8 票反對和 5 票棄權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墮胎合法化的法律,允許孕婦在懷孕12周內墮胎;對於強姦受害者來說,最晚可在懷孕19周內進行墮胎;未成年人或有特殊情況的婦女,必須徵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後才能進行墮胎。



Disy 議員Stella Kyriakidou 表示,此舉「賦予了女性選擇的自由和健康的生命權利,因為她們不再需要遭受不安全的非法墮胎。」此前,只有在對母親有身體或精神疾病、胎兒畸形或婦女受到性侵犯的情況下才被允許墮胎。因此「每年賽普勒斯非法墮胎的數量達到9000多起,大量婦女和未成年女性前往北方墮胎。」


Akel議員 Skevi Koukouma提到,2017年,一名幫助孕婦進行墮胎的醫生和這名婦女一起被逮捕,墮胎這項「公開的秘密」才重新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我們正在做的事情應該是顯而易見的,這樣就不會有婦女因為墮胎而坐牢,或者把自己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同黨議員Aristos Damianou評論說,「這項討論涉及人權,婦女擁有選擇自己身體狀況的權利。」



當然,對於這項法案,也有反對派主張「在低出生率的情況下,墮胎是人口資本的損失」,「女性的權利不應取代胚胎的生命權」,「父親在墮胎決定中沒有發言權」等觀點。


歸根結底,這項圍繞「墮胎是否合法化」的爭議,在於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和胚胎的生命權之間的權衡,以及對於胚胎是否為「人」、何時開始為「人」等問題的認定分歧,由此延伸至立場之爭、倫理之爭甚至是黨派之爭。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選擇「墮胎是否應該合法化」的立場以外,性教育也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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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NBC、BBC、The Economist、

Cyprus Mail、澎湃新聞、新京報、維基百科等

本期編輯:Cathe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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