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寧公安
「我稀里糊塗的,就把錢給他了……」
近日
郎某焦急地來到硤石派出所報警
稱自己被詐騙了1萬元錢
郎某告訴民警自己與微信好友胡某聊天時
對方稱有一個賺錢的項目
投資1萬可以掙200元
於是,就在6月5日下午
兩人出來見了面
一起去銀行ATM機取了1萬元現金
胡某拿了錢便藉機離開了
現在徹底失去了聯繫
警方立即立案偵查
但民警在深入調查中發現
此事另有蹊蹺
原來,6月5日當日
郎某在ATM機取了1萬元後
錢並沒有當場被胡某拿走
而是郎某自己帶著錢
和胡某一同前往了桐鄉某處
真相是
胡某因賭博輸錢後
向郎某借了1萬元
還給了郎某200元
並寫了一張欠條給郎某
寫明6月8日還錢
△兩人取錢的ATM機
6月6日
郎某曾向警方諮詢
得知如果胡某到期不還錢
屬於經濟糾紛
需要去法院起訴對方
郎某一心想著趕快找到胡某把錢追回來
6月7日,在借條到期前一日
郎某前往硤石派出所報警
謊稱自己被胡某詐騙了
郎某與他人存在經濟糾紛,為拿回自己的錢款,採用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的方式向警方謊報他人對其實施詐騙,其行為嚴重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辦案。
最終,郎某被海寧警方依法處行政拘留8日並處罰款300元。
對擾亂警務秩序的行為
警方將依法嚴肅處理!
通訊員:張萍 程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