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歷史性判決,從美國聯邦層面取消了美國女性的墮胎權,被視為公開開歷史倒車,嚴重侵犯婦女人權。
目前,美國共和黨執政的州或者已經立即生效禁令,或者正在生效禁令的路上。
在禁止墮胎的州,美國女性無論是什麼原因,只要是墮胎,就是嚴重的刑事犯罪。
這還不算,據美媒報導稱,美國最高法院保守派法官下一步還要取消美國女性婚內的避孕權。
即美國女性結婚後不能採取所有的避孕措施,懷孕了就得生下來。
甚至即使美國女性是被強姦、亂倫致孕的,即使是幼女懷孕的,也得生下來。
可以說,美國女性的至暗時代,降臨了。
美國最高法院如此無底線的侵犯美國女人的權利,自然遭到美國女人的強烈抗議,不過,無卵用。
這時,美國就真的有一10歲幼女遭到強姦致孕而被拒絕墮胎。
這是一名來自美國俄亥俄州的10歲女童,之前遭到強姦,近日發現懷孕了,而且已經懷孕6個星期零3天。
而俄亥俄州在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後的當天即禁止對懷孕6周及以上的孕婦進行墮胎。
因為無法墮胎,接診的兒科醫生只得向相鄰的、沒有禁止墮胎的印第安納州求助。
目前,已經有大量的俄亥俄州孕婦去了印第安納進行墮胎手術,醫生稱懷孕的美國女性在「哭泣、慌亂和絕望」之中。
可是印第安納州,也將可能在7月內出台禁止墮胎的法案。
也就是說,此後俄亥俄州孕婦想再到印第安納州墮胎,就不行了,就要換地方了。
那麼,禁止女性墮胎,能導致什麼樣的魔幻呢?又能導致美國女性受到什麼樣的迫害呢?
舉兩個栗子。
第一人栗子:此前,曾有女子因流產就被以一級過失殺人判刑4年。
女性流產還不是墮胎,就變成了殺人犯。
第二個:少女生下強姦犯的孩子,孩子長大後被強姦犯奪走撫養權。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多年前一名16歲的少女被一名時年30歲的男人約翰·巴恩斯強姦。
被強姦少女被迫生下女兒,可是等女兒長大了,強姦犯卻通過法院把這名女子的撫養權給奪走了,而且女子還要給強姦犯撫養費。
這特麼算什麼事兒啊!美國法律這是保護受害人啊還是保護強姦犯啊!
美國是判例法國家,此後強姦犯強姦少女致孕,少女墮胎就是過失殺人要被判處重型。生下來把孩子養大了還得把撫養權給強姦犯,還得給強姦犯出撫養費。
不過,對於美國如此嚴重侵犯女性權利、嚴重踐踏法律,現居美國的前公知喬木卻一副雲淡風清的樣子,聲稱本地不能墮胎可以去讓墮胎的州,這都不是事兒。甚至說他擔心的女兒「這個州不讓墮胎,去別的州;美國不行,去外國。姑娘家家的,慌什麼慌?」
可惜,通過美國的判例來看,貌似不是喬木所想的那樣。
一是並不是所有女性都可以在6周內發現自己懷孕,而一旦發現就晚了,就不能墮胎了。二是墮胎還要去另一個州,在我們中國相當於去另一個省,路途遙遠極其不方便不說,還要承擔額外的費用。三是即使到另一個州墮胎從法律上講還是有可能被所在州追究法律責任的可能。四是那些遭遇性侵的女孩如果懷孕了還必須把強姦犯的孩子生下來,孩子長大了還可能被強姦犯奪走撫養權。
喬木,難道真的一點也不擔心?
美國女人,現在到了你們勇敢抗爭、捍衛自己人權的時候。如果你們不抗爭,那麼美國就是強姦犯、亂倫者的性福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