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是怎麼計算的?有這幾種方式

凱諾律師事務所 發佈 2022-07-07T02:06:02.831722+00:00

宅基地上房屋拆遷中,老百姓往往關心的往往不是為何要被徵收,土地徵收的目的是什麼,是誰徵收,徵收程序是什麼,而是如何對自己進行補償?補償標準是什麼?宅基地上房屋拆遷補償的計算方式是什麼?對補償不滿意要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等問題。

  宅基地上房屋拆遷中,老百姓往往關心的往往不是為何要被徵收,土地徵收的目的是什麼,是誰徵收,徵收程序是什麼,而是如何對自己進行補償?補償標準是什麼?宅基地上房屋拆遷補償的計算方式是什麼?對補償不滿意要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等問題。

  事實上,關於宅基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並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而是由地方省、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結合實際的情況制定相關的補償標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關於宅基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是如何計算的,雖然《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了,土地徵收中,如果涉及農村村民住宅的話,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產權置換及提供宅基地建房這三種補償方式中的任意一種,但是《土地管理法》並沒有就補償如何計算做出詳細的規定。

  不過雖然《土地管理法》中沒有,但是自新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施行後,各地又在上述兩部法律的基礎上制定了較為詳細的補償規定,比如上海市發布的關於《上海市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中就宅基地上房屋拆遷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時如何計算補償等作了較為具體的規定。一般是按照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補償

  對於建制撤銷的,根據《上海市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第十四條規定,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宅基地使用權人或者居住房屋所有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置換。

  被徵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應當結清貨幣補償金額與產權調換房屋價格的差價。

  前款規定的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房屋建安重置結合成新單價+同區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房屋建築面積。

  本條及第十五條規定的單價,是指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價格。

  本條及第十五條規定的房屋建安重置結合成新單價,由區征地事務機構委託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房屋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布。

  同區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應當與安置房屋的供應價格相銜接,以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居住條件。

  對於建制不撤銷的,《上海市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第十五條中規定,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該居住房屋戶內成員全部轉為非農業戶籍的,按照本規定第十四條執行補償,該居住房屋戶內成員未全部轉為非農業戶籍的,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宅基地使用權人可以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按照第十四條規定的貨幣補償或者產權房屋調換方式執行。

  本條規定的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房屋建安重置結合成新單價+價格補貼)×房屋的建築面積。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區征地事務機構支付給提供宅基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

  對於經營性用房,該規定中規定,只提供貨幣補償,沒有產權置換這一種補償方式。而貨幣補償的計算方式為:房屋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

  集體土地徵收不同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相對於來說比較的複雜,所以大家一定要多多地注意,比如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是分開進行補償的,如果徵收方將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算為一體進行補償,那則是不合理的。

  另外,集體土地徵收給予被徵收人的補償,不管地方如何規定,都不能低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原則。

  實踐中,如果補償標準低於上述規定的原則,或是徵收方未遵循「先補償、後搬遷」,違反了《土地管理法》中規定的程序,那麼廣大被徵收人千萬不要簽訂補償協議,一定要及時地諮詢專業律師,並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啟動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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