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瀾中學等四所學校轉公辦!拱墅區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發布

錢江晚報 發佈 2022-07-07T05:00:52.666874+00:00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2〕23號)和《杭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2〕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就做好我區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2〕23號)和《杭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2〕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就做好我區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招生對象

1.本區戶籍適齡兒童;

2.持有拱墅區範圍內的《浙江省居住證》並與實際居住地相符合的適齡兒童;

3.符合國家、省市區相關政策規定可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包括:

(1)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並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查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本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本區的適齡兒童;

(2)駐杭部隊(駐地在本區範圍)軍人子女;

(3)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本區的下列適齡兒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關於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市委〔2015〕2號)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辦認定的在杭省部屬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屬地為本區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或屬地為本區的《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本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符合本區人才引進政策的人才子女;

(5)在本區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國籍適齡兒童。

(二)初中招生對象

1.拱墅區小學應屆畢業生;

2.在杭州主城區就讀民辦小學,有拱墅區戶籍並要求回戶籍地升學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3.在杭州主城區就讀公辦小學,搬家(以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名下房產證為依據)遷戶到拱墅區並要求回戶籍地升學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4.在杭州主城區以外就讀小學,有拱墅區戶籍,要求回戶籍地升學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以及符合國家、省、市政策可以在拱墅就讀的人才子女。(即「個別生」)。

「杭州主城區」指杭州市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和風景名勝區,下同。

(三)上述兒童少年入學應同時滿足:

小學(含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下同):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或經區教育局批准緩學的兒童。

初中(含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初中部,下同):小學應屆畢業學生。

二、招生範圍

(一)堅持就近入學原則,公辦小學按學區招生,學區由區教育局確定;公辦初中按小學對口直升方式招生。區教育局根據實際生源數量實施統籌調配。

(二)民辦學校在全區範圍內招生。首次招生不足的民辦學校,可在全區範圍內補招一次。

三、報名辦法

(一)符合小學、初中入學條件(以下簡稱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家長)分別通過「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統」入學報名,公民辦學校入學報名同步進行。任何學校不得自行通過預約、信息登記等各種方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二)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家長)在網上報名時,應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中選報一類,其中,選報民辦學校者限報一所。報名時間截止後,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因跨區(縣、市)就讀民辦小學或搬家(以該學生或其父母名下房產證為依據)遷戶(以報名開始前的戶籍地址為準),導致其就讀小學與家庭戶籍所在區(縣、市)不一致的,可自主選擇在其就讀小學所在區、縣(市)或家庭戶籍所在區(縣、市)報名升學。選定區(縣、市)後選報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在該區、縣(市)範圍內按招生規則安排公辦學校錄取。

(四)報名的兒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讀條件由區教育局審核確定,選報民辦學校者應在報名開始前已符合就讀條件。

四、錄取辦法

(一)免試入學

1.公辦學校錄取。符合本校就讀條件且完成入學報名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根據其戶籍、父母戶籍、家庭房產等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序錄取,超出招生計劃的部分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其他公辦學校入學。

2.民辦學校錄取。如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由公證機構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派位結果公平公正。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民辦學校一次性全部錄取。

全區範圍內未招足的民辦學校,其剩餘招生計劃均應納入補招。除已被錄取的學生外,其他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可在可補招報名的民辦學校中選報一所。補招錄取仍按上述確定的方式進行。

每次錄取結束後,區教育局及時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錄取結果和錄取學生名單。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學校錄取。

民辦學校舉辦者和在民辦學校實際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該校工作的在職教工,其子女選報該民辦學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該民辦學校可追加計劃錄取;選報同一民辦學校的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請組合綁定參加電腦派位,如派位錄取的,相應追加計劃錄取。上述追加計劃錄取均需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

公辦學校第一批錄取與民辦學校錄取同步實施。公辦學校第一批錄取時,應在選報公辦學校的兒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選報或者補報民辦學校者,下同)中,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序錄取。其中,公辦小學第一批錄取兒童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招生學校學區內的兒童;公辦初中第一批錄取對口小學畢業且學生戶籍、父母戶籍、家庭房產三者一致,並均在對口小學學區內的兒童。

第一批招生錄取階段(含民辦學校錄取和公辦學校第一批錄取)未被任何學校錄取且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均納入公辦學校第二批錄取程序。由區教育局和學校根據兒童少年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等情況,按「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分類排序,其中選報民辦學校或補報民辦學校的,按「同類排序靠後」的原則,排在直接報公辦學校的同表別兒童少年之後。

(三)一貫制學校小升初校內直升

已實施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辦學(以下簡稱一貫制辦學)的,其六年級學生應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後剩餘的招生計劃按初中學校招生錄取規則執行。

未實施一貫制辦學的民辦學校,其在讀學生當年小學入學時,經區教育局同意,學校已向家長承諾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應年級可按相應比例校內直升。校內直升應由學生(家長)自主報名,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其初中部招生計劃數大於校內直升錄取人數的,直升後剩餘的招生計劃按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錄取規則執行。

(四)嚴格實施均衡編班

各校應嚴格落實均衡編班,合理均衡配備師資。不得將骨幹教師、社會認可度高的教師集中配置到一個或幾個班級,確保各班級任課教師團隊構成基本均衡;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創新班等不同類型的班級,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和編班。學校的編班方案要提前報區教育局備案。區教育局在開學前後,對學校均衡編班情況進行檢查。

(五)試行「長幼隨學」服務

本著「自願申請、公開公平、就便安排」原則,在符合入學條件和學位資源允許的前提下,試行義務教育「長幼隨學」舉措。對於在非學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允許其通過縣域內跨校、跨縣域轉入現戶籍地址或符合相關入學政策的居住地所在學區公辦學校,實現「長幼隨學」;除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外,因「長幼隨學」轉學,允許公辦學校根據各校實際辦學條件適當突破基準班額。允許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轉入公辦學校「長幼隨學」;民辦學校原則上不得以「長幼隨學」為名轉入學生;如果民辦學校出現學位空額,可安排「長幼隨學」轉入學生,但須通過公開報名、電腦派位確定轉入學生。

五、轉公學校招生

根據省、市規範治理「公參民」學校專項行動有關規定,我區杭州市文瀾中學、杭州觀成實驗學校、杭州長江實驗小學、杭州市大關小學今年轉為公辦學校,仍按原方式招生,招生範圍、報名及錄取等與今年民辦學校招生相同。詳見各校招生簡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招生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拱墅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和相關工作機制,全面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監督和考核。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的法定職責,建立和完善控輟保學工作檯帳,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全面排查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二)加強資源配置,保障學生入學需求。區教育局根據本區域人口數量、人口結構和入學意向的動態變化,科學分析研判入學需求,不斷優化義務教育資源布局,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權利。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按照有關政策妥善安排入學。區教育局和殘聯等部門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信息對接,根據分類安置原則,落實「一人一案」入學工作要求,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學校就讀到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實現「全覆蓋、零拒絕」。做好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入學。

(三)加強計劃管理,全面公開招生信息。及時發布公辦小學、初中戶籍生入學預警信息,合理引導家長預期。督促指導學校科學制定年度招生計劃,民辦學校年度招生計劃須經區教育局審核批准並報市教育局備案,一經公布不得更改。多途徑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學校招生計劃、報名入學條件、公辦學校學區範圍、民辦學校收費標準、招生諮詢途徑、招生結果、投訴渠道等招生入學工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學校超計劃招生或空掛學籍,不得變相替換學生,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切實做到招生錄取名單、學生學籍、實際就讀學校三者一致。

(四)加強招生管理,落實免試就近入學。全面落實「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的要求,切實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學校不得以面試、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提前組織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民辦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招生區域範圍、調整招生對象和條件。除體藝等專門學校,普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各類特長生。嚴禁學校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也不得通過擴班或增加班額中途招生。

(五)加強招生督查,切實規範招生行為。2022年秋季學期,各校要對本校應到未到學生進行全面摸排,並於開學後十個工作日內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區教育局將加強對所轄學校特別是民辦學校招生的監督檢查,嚴格招生工作紀律,嚴防違規招收「掛讀生」。市教育局將對各地各校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違規違紀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由區教育局約談學校主要負責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核減補助資金和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等處理,並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辦學氛圍。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解讀,引導各方正確理解義務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當地教育改革發展成效和家門口的好學校,引導家長科學理性選擇,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來源 | 拱墅區教育局

本文為錢江晚報原創作品,未經許可,禁止轉載、複製、摘編、改寫及進行網絡傳播等一切作品版權使用行為,否則本報將循司法途徑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