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朱軍道歉!疑罪從無,不能因性騷擾取證難就擊穿程序正義底線

李亞玲 發佈 2022-08-13T21:01:21.959911+00:00

#朱軍勝訴# 記得四年前,網上剛掀起米*兔運動的時候,我是積極支持者,弦子對@朱軍99 的指控我也曾義憤填膺地轉發過。因為我心裡有一個擔心:性騷擾往往發生在非公開場合,不好取證, 萬一弦子說的都是真的呢?

#朱軍勝訴# 記得四年前,網上剛掀起米*兔運動的時候,我是積極支持者,弦子對@朱軍99 的指控我也曾義憤填膺地轉發過。

後來我發現弦子的這個指控並沒有證據,就刪除了那篇轉發的文章;但我也一直沒有轉發對朱軍有利的言論,對此後的訴訟過程也採取了旁觀迴避的態度。

因為我心裡有一個擔心:性騷擾往往發生在非公開場合,不好取證, 萬一弦子說的都是真的呢?

我如果大力支持朱軍,批判弦子,會不會對弦子造成二次傷害?

她的敗訴會不會讓其他受到傷害的女性在法律上處於不利地位,從此不敢站出來大聲說NO?

畢竟,我年輕時也曾遭遇過性騷擾,既沒敢反抗也沒敢聲張。

我了解女性在現實生活中的處境有多不易。

但我現在慢慢想通了:也許過往很多冤案,辦案人員也是這麼想的吧?唯恐錯放了一個壞人,於是寧可冤枉了一個好人。

我在朱軍這個案子上,顯然就陷入了這種鑽牛角尖的魔障。

經過這些年的觀察,至少朱軍付出的代價和弦子獲得的收益,大家都看在眼裡。

這是另一種不合情理。

於是在這個個案上,除開法律之外的世俗天平我也開始向朱軍傾斜。

在此,我應該鄭重地先向@朱軍99 道歉:對不起,我當時的轉發太輕率,在女方沒有拿出任何實際證據的情況下,就出於對女同胞的同情而偏聽偏信。

毫無疑問,刑法最終定下「疑罪從無」的原則,是公認的法治的進步。

畢竟冤枉一個好人對社會造成的傷害,遠遠大於放縱了一個壞人。

在現實生活中,被性騷擾的女性往往處於弱勢地位;

可是在網絡審判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並不能得到執行,網友更多憑情感傾向和自我經驗來做出道德審判,這裡面造成的冤假錯案的比例,比現實中的司法實踐要多得多。

前有朱軍,後有霍尊。

越來越多的案例證明:縱容這種無證據的指控,並不能保護女性,既傷害了無辜的男同胞,加劇了男女對立,也會讓更多真正受到傷害的女同胞失去道義上的援助,求告無門。

所以女同胞們,如果你受到了性騷擾,要勇於反抗並有智慧地取證。

如果你當時沒敢反抗,又沒有取證,那就該承擔這份懦弱膽怯的後果,不要輕易到網上來發小作文。

畢竟你怎麼能證明你說的就都是真的呢?

你是否真的受到了傷害,我們不知道,但是被你指控的人卻從此被毀了。

他人的清白和你的清白,同樣重要。

關鍵是,你還很有可能要承擔被對方反訴誣告的風險。

程序正義是法律的底線。

不能因為在性騷擾中,女性處於弱勢地位,取證難度大就去擊穿這個底線。

否則很多也存在取證難的惡性刑事案件,也可以不顧程序正義,而判決被指控的嫌疑人有罪。

這樣的後果,就是我們每個人都不能倖免於罪。

輿論是把雙刃劍,慎之,慎之,慎之!!!

#我的紅塵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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