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行動!治電動車、三輪車上路「3禁」,已有人被罰,車主注意

電動車小行家 發佈 2022-08-14T04:09:25.4617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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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道路上主要且對於普通老百姓重要的電動車、三輪車這類交通工具,它們在道路上行駛,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嚴格且規範的約束,也就是從2019年新國標實施之後開始,它們才逐步得到規範,而即便是2022年,電動車、三輪車,還在規範的途中。

電動車治理用了3年時間,還在規範的途中,很大原因是電動車保有量比較大,車型複雜,再加上很多地方對於電動車治理,也沒有達成一致明確,即便是對於一盔一帶這樣的全國性政策,很多地方都存在實施滯後,更別提需要當地主動出擊的治理規定。

不過,我們還是能夠感受到,現在電動車、三輪車治理是越來越嚴格,從每個月各地公布的新規就能看到,今天就來和大家聊聊,多地正在行動,加強治理電動車、三輪車上路「3禁」,已有人被罰,車主注意了。

行動一:福州將禁止騎行電動車不戴頭盔

福州對於電動車的管理可以說是煞費苦心,連續出台《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這3大管理辦法,全方位的推進電動車規範化。

在管理辦法中,除了基礎的採用附加綠色和紅色兩種顏色標示管理,它還明確9月1日起,電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都應當佩戴頭盔,未戴頭盔面臨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關於電動車必須要佩戴頭盔,其實在全國很多地方已經有強制規定,它是保障車主和乘車人員的安全,是絕大多數車主都很支持的規定,福州可以說是「雖晚但到」。

行動二:浙江麗水嚴查違規加裝行為

不戴頭盔罰款50元的處罰和違規加裝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浙江麗水交警近期在開展夏季專項治理,其中就包括加強電動車改裝,在治理途中,遇到一輛電動自行車電壓超標,存在改裝行為的情況,最終,該車主被處罰5000元的高額處罰。

為什麼要嚴查改裝行為,改裝會破壞電動車的安全性,比如上面被罰車主,把新國標的400W電壓私自加大,雖然為車主騎行提供了動力,但這種行為會造成電池存在極大的自燃安全隱患。所以,加大改裝治理,也是杜絕自燃隱患的重要方式,是很多人在面臨電動車造成的火災,都覺得早應當管的行為。

小行家也看到很多網友反饋,5000元處罰,比一輛車還要貴,還有網友提出處罰依據,那麼,罰款金額依據在哪,來源於2020年7月1日實施的《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改變電動機、蓄電池組等影響車輛安全性能的部件的,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維修者改裝、拼裝、加裝已登記電動自行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行動三:安徽嚴查農村地區違法載人

違規載人是所有交通工具都存在的「弊病」,電動車、電動三輪、四輪車尤為突出,尤其是在農村地區,而對於農村地區治理違規載人,大部分地方相對沒有那麼嚴格,但安徽開始行動,雖然只是階段性的治理,但車主任然要注意,日常用車也要避免違規載人。

車主要注意,電動車載人,要禁止載12周歲以上,貨運電動三輪車是禁止載人,而摩托車只能載1人,電動四輪要根據座位數載人,不要超載。

總結:

上面提到的「3禁」行為,包括戴頭盔、違規載人、違規改裝,其實小行家之前也都有介紹過,但是,仍有很多車主,並不加以重視,如今,多地行動,加強治理這「3禁」,車主不得不重視,尤其是涉及到這些地區的車主,更應當警惕,否則「明知還犯」,就難逃處罰。

當然,以上的規定,它們雖然是以罰款作為處罰形式,但是,罰款絕不是目的,各地要的結果就是安全,而這也是廣大車主所希望的,因此,絕大多數能夠遵守規定車主,都認為早該管那些把安全置之不理的少部分車主。

那麼,對於戴頭盔、違規載人、違規改裝這「3禁」,您支持管理嗎?歡迎大家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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