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監視花樣多,企業管理員工不可越界

紅網 發佈 2022-08-15T10:59:03.624305+00:00

□何曉琴(重慶大學)近日,深圳某公司在員工工位上安裝「一對一」監控攝像頭一事引發網絡熱議。網傳照片顯示,攝像頭不僅可以拍到員工,還可以清晰拍到電腦屏幕畫面。除了監控攝像頭,近年來,依託於智能監控技術的迅猛發展,職場監視行為花樣百出。

□何曉琴(重慶大學)

近日,深圳某公司在員工工位上安裝「一對一」監控攝像頭一事引發網絡熱議。網傳照片顯示,攝像頭不僅可以拍到員工,還可以清晰拍到電腦屏幕畫面。除了監控攝像頭,近年來,依託於智能監控技術的迅猛發展,職場監視行為花樣百出。《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除了通過監控攝像頭外,部分企業還通過手機截圖、GPS定位、後台監控等等方式實時監測員工。面對監控行為,企業認為是出於合理的管理需求,而員工則認為自己的隱私受到了侵犯。

不可否認的是,通過智能技術監控員工有助於約束和規範部分不務正業、消極怠工的員工行為,對企業加強員工管理不無益處。此外,從企業的信息安全管理角度來說,運用此類監控技術監測員工的上網軌跡,也有利於企業及時發現和規避公司因員工的不當行為造成的機密泄露或系統中毒等風險。

企業出於員工管理的需求和公司安全的考慮實施職場監控未嘗不可,但職場監控的行為本身應當把握好分寸。一方面,雖然企業在工作場所安裝監控並不違法,但員工應當知曉企業的監控行為,企業在實施職場監控時應當提前告知並徵得員工的同意。另一方面,企業的監控行為不得越界。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三條規定,企業按照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和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須時可以收集個人信息。但如若企業超出合理的監控限度,通過職場監視竊取或盜用員工私密信息,則是侵犯了員工的隱私權益,是違反職業道德和社會倫理的行為。

隨著智能數位化技術的迅猛發展,職場監控行為層出不窮。對於企業來說,善用智能監控技術有助於優化職場生態和加強公司安全,但企業的職場監視行為也要兼顧員工的合法知情權和隱私權,既要防範「用力過猛」,適度適當地使用監控行為;也要當心「過猶不及」,過度依賴職場監控管理員工也會引起反感,失去人心。此外,勞動監察部門也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管,規避企業的過分監視行為;勞動者也應當在恪盡職守的同時加強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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