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為8歲女兒簽約經紀公司盼「出道」,說好要拍的劇卻一直沒立項

周到客戶端 發佈 2022-09-26T02:12:01.327714+00:00

隨著市面上各類影視作品、綜藝娛樂節目的熱播,越來越多的小演員、小主持人進入大眾視野,與之相伴「生長」的,是長期魚龍混雜、讓人摸不清門道的童星經紀公司。

隨著市面上各類影視作品、綜藝娛樂節目的熱播,越來越多的小演員、小主持人進入大眾視野,與之相伴「生長」的,是長期魚龍混雜、讓人摸不清門道的童星經紀公司。一次面試花費數千元,一次演出耗資數萬元,為了能讓孩子「出道」,家長們不惜花費巨額費用讓孩子參加所謂的造星考試,接受「出道」培訓……近日,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童星家長維權案。

金山的張女士在網上看到上海某經紀文化有限公司發布的該則消息時,不由得有些心動。女兒小倩剛滿8歲,在同齡孩子裡外形條件不錯,能歌善舞且性格活潑。為了使女兒能有機會登上熒幕,成為「明日之星」,張女士與柏先生聯繫後,便帶著女兒去公司參加面試。

小倩很優秀,是個演戲的好苗子!」

面試結束後,柏先生主動邀約張女士商談,他表示自己是公司的金牌經紀人,如若張女士願意簽約的話,其將會代理規劃小倩的影視劇拍攝事宜,並保證由小倩參演電視劇《江月**山》的拍攝。

圖文無關

張女士信以為真,便以小倩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與該經紀公司、柏先生簽訂了《藝人經紀約合同》,合同約定:「公司、柏先生保證小倩能夠於2021年7月30日前參與影視劇《江月**山》的拍攝,飾演角色兮兮,並保證戲份不會少於20場次;合同期內代理費用為16000元,如因公司、柏先生的原因導致小倩未能如期參演,則將所收取代理費用全額退還」。

簽完合同交了代理費後,張女士便回家等待著拍攝日的到來,哪知到了7月底,也未收到任何通知小倩參演影視劇的消息。張女士多次催問影片拍攝的進程,經紀公司及柏先生先是以劇本打磨、拍攝延期等各種理由搪塞,再然後便直接玩起了失蹤。

張女士經友人提醒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電視劇電子政務平台查詢後,發現劇目《江月**山》始終未立項,自己重金為女兒鋪設的童星之路竟是公司畫的「大餅」。張女士一氣之下,以女兒小倩為原告,其作為法定代理人,將公司及柏先生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並返還全部代理費。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女士代理其女兒小倩與經紀公司、柏先生簽訂的《藝人經紀約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於法不悖,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被告經紀公司及柏先生未能如期安排小倩參演影視劇《江月**山》,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故對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及返還代理費用16000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近年來,影視童星、兒童模特越來越受大眾追捧,像張女士一樣有著「童星夢」的家長不在少數。在這樣的趨勢下,一些打著「童星培訓」旗號的演出或培訓機構便吸引了家長的目光,但是這些機構往往魚龍混雜,家長們在與他們簽約時,可一定得擦亮雙眼,謹慎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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