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年9月27日,舊曆八月十六。署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張佩綸針對法國侵略越南和覬覦中國邊疆事,上奏章十數篇,其主張主要是請南北洋大臣簡練水師,廣造戰船;山東、台灣疆吏宜治精兵,積蓄艦船,與南北洋成犄角;分軍巡海,絕關絕市,召使回國;責問琉球之案,駁正朝鮮之約,使日本增防耗帑,再大舉乘之,一戰定之。
1891年9月27日,舊曆八月二十五。慶郡王奕劻、福錕奏請,已從出使經費內借撥付頤和園工程銀100萬兩,由存津生息的海軍巨款項下逐年歸還。
1894年9月27日,舊曆八月二十八。李鴻章致電丁汝昌等,詢問「平遠」、「廣丙」、「濟遠」、「靖遠」四船何日修好?立即報告。即不能制敵,亦可在口外近邊游弋,切勿任員匠疲玩。
同日,台灣巡撫邵友濂奏報,據西方媒體報導,英國「巴山」船已售賣給日本,現應扣留。總署復電,稱「巴山」船既然是倭船,即將其帶入口內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