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用案例解析投資虛擬貨幣高收益的騙局

海峽網 發佈 2022-09-28T05:34:58.181420+00:00

近年來,隨著虛擬貨幣的興起,投資熱潮不斷,一些不法分子也緊跟「潮流」,利用網際網路平台進行虛擬交易,將「詐騙陷阱」滲透到生活中。

近年來,隨著虛擬貨幣的興起,投資熱潮不斷,一些不法分子也緊跟「潮流」,利用網際網路平台進行虛擬交易,將「詐騙陷阱」滲透到生活中。

最近,李阿姨就遭遇騙子套路。退休後閒賦在家的李阿姨,很喜歡炒股。有一天,被拉入某投資交流群,群里有一個「投資大師」每天直播上課,受到眾人追捧。經過一個月「洗腦」,李阿姨對「投資大師」深信不疑。某天課堂上,「投資大師」推薦投資某虛擬貨幣,零風險高收益,李阿姨聽從建議,在某資產管理平台開戶,投入5萬元開始炒幣。最初盈利頗豐,幾日內本金就翻倍了,但李阿姨提現時卻發現帳戶被凍結。她去聯繫平台,客服稱需繳納保證金就可以解凍,李阿姨分四次轉帳10萬元,此後平台再也無法登錄,隨後被投資交流群拉黑,損失慘重。

李阿姨遇到的是以投資虛擬貨幣之名,行網絡詐騙之實。那是否參與真實虛擬貨幣投資,就可以賺得盆滿缽滿呢?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特別提醒: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虛擬貨幣非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的核心技術是區塊鏈技術,從性質上看,虛擬貨幣僅僅是一種特殊的虛擬商品;虛擬貨幣對經濟發展、金融安全和經濟穩定有不利影響。由於虛擬貨幣具有匿名性和無國界性的特徵,難以追蹤監測資金流向,能夠實現快速跨境轉移,易被不法分子用以清洗違法犯罪所得。不法分子通過投資「虛擬貨幣」、眾籌集資「雲挖礦」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進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根據人民銀行等十部門《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劵、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

此外,對於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為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都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提醒廣大儲戶,天上不會掉餡餅,大家要警惕「虛擬貨幣」投資,樹立正確投資理念,不盲目追求高收益。(李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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