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程製圖的基本知識

芷睿 發佈 2022-09-30T00:03:18.762628+00:00

第二節 尺寸標註一、尺寸標註的基本規則(1)零件的真實大小應以圖樣上所注的尺寸數值為依據,與圖形的大小及繪圖的準確度無關。(2)零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標註一次,並應標註在反映該結構最清晰的圖形上。

第二節 尺寸標註

一、尺寸標註的基本規則

(1)零件的真實大小應以圖樣上所注的尺寸數值為依據,與圖形的大小及繪圖的準確度無關。

(2)零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標註一次,並應標註在反映該結構最清晰的圖形上。

(3)圖樣中的尺寸,以毫米為單位,如採用其它單位時,則必須註明單位名稱,如50cm、60°等。

(4) 圖中所注尺寸為零件完工後的尺寸,否則應另加說明。

(5)標註尺寸時,應儘可能使用符號或縮寫詞。

二、尺寸的組成

每個完整的尺寸一般由尺寸數字、尺寸線及其終端、尺寸界線組成,稱為尺寸的四要素。

1.尺寸終端

在機械圖樣中,尺寸線終端一般採用箭頭的形式。

2.尺寸界線

尺寸界線表示尺寸的度量範圍。一般用細實線單獨繪製,並自圖形的輪廓線、軸線或對稱中心線引出。 尺寸界線一般應與尺寸線垂直,必要時允許傾斜。在光滑過渡處標註尺寸時,必須用細實線將輪廓線延長,從它們的交點處引出尺寸界線 。

3.尺寸線

(1)尺寸線表示尺寸度量的方向,尺寸線為細實線,一端或兩端帶有終端(箭頭或斜線)符號。

(2)尺寸線不能用其它圖線代替,也不得與其它圖線重合或畫在其延長線上。

(3)標註線性尺寸時尺寸線必須與所標註線段平行。

4.尺寸數字

(1)尺寸數字表示尺寸度量的大小。

(2)線性尺寸的數字,一般應注在尺寸線的上方。

(3) 線性尺寸的數字方向,水平方向字頭朝上,豎直方向字頭朝左,傾斜方向字頭保持朝上的趨勢。

※ 尺寸數字不可被任何圖線所通過,當不可避免時,圖線必須斷開。

三、常用的尺寸注法

1.圓、圓弧及球面尺寸的注法

圓的直徑和圓弧半徑的尺寸線終端應畫成箭頭。標註直徑尺寸時,應加注直徑符號「φ」;標註半徑尺寸時,加注半徑符號「R」,且尺寸線必須通過圓心。

當圓弧的半徑過大或在圖紙範圍內無法標出圓心位置時,可採用折線的形式標註。當不需標出圓心位置時,則尺寸線只畫靠近箭頭的一段。

標註球面的直徑或半徑時,應在直徑符號或半徑符號前加注「S」。

2.小尺寸的注法

在沒有足夠的位置畫箭頭或注寫數字時,允許用圓點或斜線代替箭頭,但最外兩端箭頭仍應畫出。

3.對稱圖形的尺寸注法

對於對稱圖形,應把尺寸標註對稱分布;當對稱圖形只畫出一半或略大於一半時,尺寸線應略超過對稱線或斷裂處的邊界線,此時僅在尺寸線的一端畫出箭頭 。

4.弦長或弧長的尺寸注法

標註弦長或弧長時,其尺寸界線均應平行於該弦的垂直平分線(弧長的尺寸線畫圓弧)。當弧度較大時,也可沿徑向引出標註。

5.角度的尺寸注法

標註角度時,角度的尺寸界線必須沿徑向引出,尺寸線應畫成圓弧,其圓心是該角的頂點。角度的數字一律寫成 水平方向,一般注寫在尺寸線的中斷處。

四、尺寸的簡化注法

(1)標註尺寸時,可使用單邊箭頭;也可採用帶箭頭的指引線;還可採用不帶箭頭的指引線。

(2)一組同心圓弧,可用共用的尺寸線和箭頭依次標註半徑;圓心位於一條直線上的多個不同心的圓弧,可用共用的尺寸線依次標註半徑;一組同心圓,可用共用的尺寸線依次標註直徑。

(3)在同一圖形中,對於尺寸相同的孔、槽等組成要素,可僅在一個要素上注出其尺寸和數量,並用縮寫詞「EQS」表示「均勻分布」。當組成要素的定位和分布情況在圖形中已明確時,可不標註其角度,並省略「EQS」

(4)標註板狀零件的厚度時,可在尺寸數字前加注厚度符號「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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